金融观察: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路径

蓝春锋 转载自 金融时报 | 2013-06-25 08:17 | 收藏 | 投票

  城镇化是一个提高人口素质、协调产业发展、改善农村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等多方面协调发展的过程。不管从国际经验来看,还是从国内实际情况看,中国的城镇化还将保持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与之相伴,相关的金融需求也将是一个不断产生、持续释放的长期过程。本文选取列入国家经济发达乡镇改革试点的东莞市大王镇进行调查,通过分析列入国家经济发达乡镇改革试点的大王镇和列为东营市强镇试点的陈庄镇,结合东营市城镇化建设情况,探讨金融支持城镇化的最佳路径。

  东营市城镇化的特点

  (一)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东营市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自1985年以来,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带动了农民就业方式的转变,也推动了城镇人口规模的迅速增长。28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81元提高到了11489元,增长了近30倍,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城镇人口增加了105.17万人,增长4.5倍,远远快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截至2012年末,东营市城镇化率达62.08%,城镇化程度居山东省第四位,发展势头良好。

  (二)工业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明显。东营市根据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经济结构,提高了产业聚集程度,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目前东营市基本上已经步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工业发达并逐步由传统工业向现代加工制造业转化,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相得益彰。从调查情况看,东营市从事工业的人口占总人口的58.31%,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更是达到全部从业人员工资收入的62.63%,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和非农就业,提高了城镇居民的收入,不仅为城镇化建设注入强大的推动力,也极大地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促使农民向市民转变,加快了城镇化的进程。

  (三)金融对城镇化的支持作用逐渐增强。城镇化建设不仅有城市基础设施等硬件方面的建设,还包括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的软件完善,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金融机构贷款、财政拨款和外资等,其中国内贷款一直是城镇化建设最重要的资金来源。通过分析东营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种资金的占比,发现从1985年至2012年,金融机构贷款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占比(贷款投资比)呈加快增长的趋势,特别是2000年之后,贷款投资比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化增长速度,金融机构的融资功能日益凸显,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金融在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金融作为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推手,在支持产业发展、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三方面的不足。

  (一)金融支持工业发展方面存在着同质化竞争的问题。不同的行业和规模的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不同,如第一产业中的企业大多固定资产少、生产季节性强、利润低,融资需求具有频率高、融资成本承受力低的特征;第二产业中的企业项目投资较多,融资需求具有期限长、规模大的特征;第三产业中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周转快,融资需求具有额度小、期限短的特征;新兴产业处于初创期,存在众多不确定性因素,融资需求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而且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对金融需求也经历着从简单的存贷款业务向信托、贸易融资、外汇汇兑、债券发行、上市指导等综合性服务转变的过程。但目前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同质化现象严重,竞相盲目地把大量信贷资金投向相同的大项目、大企业,造成低水平重复投入,而小企业和新兴项目的融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不利于城市产业的协调发展。

  (二)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方面存在着城乡失衡的问题。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的撤并和信贷权限的上收,金融体系在城乡之间布局失衡,金融机构的网点布置、人员配备、信贷配置等都集中于中心城区,在欠发达县域和小城镇的配置明显不足,吸收的县域资金也大量聚集到中心城区,优先用于中心城区的建设与发展,使得原本就缺乏资金的小城镇捉襟见肘,城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投资资本。

  (三)金融支持居民消费方面存在着门槛高的问题。城镇化必然会带来农民生活方式和社会意识的改变,对金融产品的认识会随之加深,消费贷款意愿逐渐增强。但目前,金融机构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严重滞后,存在着流程复杂,材料繁多,担保困难等问题,难以满足居民运用金融工具解决住房消费、汽车消费、教育消费等金融需求,降低了小城镇对人才的吸引力,间接地影响了城镇化建设的智力支持。

  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路与着力点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金融支持,旺盛的金融需求会拉动金融产业的成长。因此,总体思路是政府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符合经济原则的项目方案,保证城镇建设的经济效益,增强金融支持城镇化的信心。而金融机构要加快提升自身能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金融支持城镇化的推手作用。一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积极探索城镇建设投融资的新理念,加快城镇建设和资源开发的市场化进程,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参与城镇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商业化,进一步探索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渠道,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城镇化建设新机制,构建银行资本与民间资本共参与,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双驱动的格局。二是加快建立有利于城镇化建设融资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促使金融机构改变规模扩张、同质竞争,依据自身优势明确市场定位,实施差异化特色化竞争。加强城乡一体化金融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提供基础条件。对参与城镇化建设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相关金融市场准入、新金融业务开办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二)金融支持城镇化的内在着力点。一是着力丰富信贷产品。新型城镇化离不开产业的支撑,但绝不再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传统工业,而是以产业的协调发展带动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生活方式等方面持续改善,全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因此,商业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要与支持产业的发展与升级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研究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二是着力构建平衡的城乡金融布局。新时期的城镇化建设不仅是发展大城市,更要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城镇,走均衡发展道路,推进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金融机构可以抓住城乡金融布局失衡的机遇,增加中小城镇营业网点,在人员、资金、政策等方面向中小城镇适当倾斜,择优支持特色产业和高端项目,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助推小城镇发展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提升小城镇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载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三是着力改进公众信用服务功能。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对金融的需求逐渐增强。金融机构可以在提高公众信贷产品管理能力方面下工夫,完善个人信贷零售业务,简化审核流程、削减申报材料、拓宽担保渠道,让城镇居民能够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解决住房消费、汽车消费、教育消费等金融需求,为城镇化建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四是着力完善项目贷款体系。城镇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建设交通、能源、供水、通信等城镇基础设施,更需要完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城镇公共服务。这些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公益性大于盈利性,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金融体系有着较强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的能力,资本雄厚,对于缓解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资金压力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金融机构可以在项目贷款体系方面下力气,创新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服务手段,提供咨询、融资、管理等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城镇公共产品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作者:徐小林 关志勇 史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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