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的防范化解对策

蓝春锋 转载自 金融时报 | 2013-07-09 08:29 | 收藏 | 投票

   本轮经济危机后,受累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加之经济结构性因素,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银行业信用风险暴露明显,特别是频发的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给银行资产安全造成极大压力,亦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维稳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何有效识别、预警、防范和化解企业集群授信风险在当下显得尤为重要,对维护金融安全、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均具有积极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剖析我国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的产生机理,并借鉴运用社会网络的基本理论和分析工具,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预警、防范,并选择正确、有效的化解策略。

  企业集群授信风险及其传导路径

  (一)企业集群授信风险

  企业集群授信风险是指通过关联或非关联关系结网而成企业集群的结网融资行为因风险源企业的财务困境而引发的多米诺骨牌式资金链断裂和风险传染。企业集群授信风险根源在于企业结网融资行为使得融资企业间通过股权、担保或交易行为而形成网络,风险源企业的财务困境将通过这一网络快速传递和蔓延,少则数家、十余家,多则数十家,一旦处理不当,将波及地方经济、行业经济和金融发展,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稳定。

  (二)企业集群的构成、分类及风险传导路径

  企业集群主要是多家企业通过关联或非关联关系结网而成,根据结网企业间关系的不同,可分为股权结网、担保结网和交易结网,其传导路径和传导破坏力也存在差异。单纯的股权结网、担保结网、交易结网的直接风险传染路径较为清晰,传染破坏力的识别、测量、控制也较为简单。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往往是三种结网形式共存交织,加之间接传染路径触发的不可控,传染破坏力难以估算,使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的识别、计量、防范和化解具有极大的难度。

  经济下行周期下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的新特征

  (一)集群扩大性和关系复杂性

  一是为满足银行更为严格的授信要求,企业更趋于运用结网融资,如通过盘根错节的股权关系、多边隐蔽的担保关系和私下的企业间借贷行为形成庞杂的企业集群。二是在政策推动下,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但鉴于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抵质押物,银行普遍主动促成或被动接受小微企业联保、互保贷款,担保结网增多。三是经济下行周期下企业间的股东借款等关联借款和非关联借款行为增加,而根据会计核算规定,此类借款与贸易项下往来款合并统计,且披露不充分,因此交易结网增加,并更趋复杂和隐蔽。

  (二)集群脆弱性和风险突发性

  经济下行周期下,内外需增长乏力,单体企业经营压力加大,抗风险能力弱化,往往风险源企业“猝死”,事先毫无征兆。加之集群关系的复杂性,风险传导可能存在重叠累加,致使风险急速蔓延,后果严重。

  (三)间接风险传导路径触发的不可控性和风险处置的艰难性

  企业集群授信风险处置的方式之一是阻断传导路径,防止风险进一步蔓延,采取的手段主要是银行机构通过债务重组、暂缓担保处置等方式,保持涉险企业经营现金流,维持并逐步恢复经营,通过经营收益偿付债务,化解风险源企业授信风险,防止风险进一步蔓延。但在经济下行周期,银行对于涉险及波及企业发展前景较为悲观,从个体理性角度出发,往往急于处置担保,甚至触发间接风险传导路径,使得风险波及面广,协调处置难度加大。

  目前防控企业集群风险的实践及存在的不足

  (一)主要做法

  1.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弱化银企信息不对称。一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数据得到不断充实完善,可通过该系统查询企业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情况、财务信息、融资及对外担保情况,基于以上信息对企业间的股权和担保关联结网情况进行识别判断。二是银监会研发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汇集银行授信5000万元以上客户的基本信息、融资及对外担保信息以及其他关联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关联图谱、群内行业分布、群内不良贷款分布、群内外担保信息等的分析查询,可基于上述信息对企业股权结网和担保结网情况进行直观的识别判断,并清晰了解集群的密度、派系、边界情况以及某企业在集群中的位置。2013年银监会计划升级该系统,实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授信企业相关信息的汇集、分析、预警。三是在监管推动下,银行业基本建立了企业集团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即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实行统一授信、统一管理,在单体机构内实现对股权结网的识别和授信控制。

  2.初步尝试多方协调处置机制。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多方参与,协调推进的风险处置机制。一般由银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相关债权银行成立债权人委员会,汇集共享信息,就企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以及当地政府进行对话谈判,在有利于风险最终化解和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取债务重组、集体诉讼处置质物押品等措施,并积极争取政府在风险处置方面的政策支持。

  (二)存在的不足

  1.现有信息平台存在不足,信息不对称仍无法有效解决。一是银监会客户风险预测预警系统目前仅汇集授信5000万元以上的客户信息,且未开放数据共享权限,银行业金融机构仅能查询本地信息,无法全面分析判断企业集群授信情况及风险。二是根据目前我国会计制度,企业间借款行为均与贸易项下往来款合并统计,不计入借款科目,而现有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也未强制要求披露往来款明细,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对此类交易结网进行判断。

  2.风险处置以单体处置为主,未能考虑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的传染性和渗出性特点,系统性安排处置方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处置方法往往是“摁下葫芦起来瓢”,并且可能在处置风险时埋下一个集群授信风险隐患。

  基于社会网络理论的企业集群授信风险防范化解思路

  (一)社会网络理论与企业集群授信风险

  社会网络理论始于社会学研究,强调系统的结构并从结构角度分析系统的功能。企业集群授信具有相互担保、互相关联的复杂特性,与社会网络非常相似。因此,可以运用社会网络分析工具,如“中心性”分析、凝聚子群分析、核心边缘结构分析等,量化剖析企业集群授信风险中的核心子群和关键企业,探究涉险企业在集群中的位置、重要性以及风险传导路径、波及边缘和破坏力,并根据分析结果从“把准入、控传导、防积聚”等方面选择恰当的化解策略,防控出现多米诺骨牌式的链式风险。

  (二)企业集群授信风险防范化解对策

  1.建立和完善基于风险溢出与风险传染的社会网络风险预警与监测信息系统。可在银监会客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优化,实现企业集团风险溢出与风险传染监测预警功能。一是企业关联关系监控。根据企业间的投资关联、人事关联、融资关联、交易关联的关系数据分别建立社会网络。通过社会网络分析工具,识别出各关联网络中重点关注企业和凝聚子群。二是担保关系与授信监控。在关联关系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企业之间担保关系的社会网络数据以及银行对企业授信的社会网络数据库。三是风险传染监控。通过理清企业间的担保关系以及整个银行融资网络的授信情况,发现融资结网中的关键节点,理清各企业从银行获得的授信结构和授信脉络,快速、精准地识别系统性风险体系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外溢性企业及主要高风险外溢性企业凝聚子群,对可能出现的集中风险进行识别与预警。

  2.强化风险溢出和传染的预警防范。一是提高认识。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结网融资模式的风险敏感度,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现有风险管控体系内增加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处置机制,重点关注授信银行多、融资总额高、结网关系复杂的企业,重视企业关联关系和担保关系带来的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贷风险溢出与风险传染,实现信贷风险的长效防控。

  二是审慎“结网”。银行在对企业进行授信时,可能即促成或加剧了结网融资,不审慎的授信行为将为此后的企业集群风险埋下风险隐患和伏笔。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做实贷款调查的前提下,首先,重视第一还款来源,视借款人资信状况采用信用授信方式,或补充以抵质押担保方式,保证担保应仅仅作为一种补充增信,切不可过度依赖保证,否则可能会因触发代偿引发企业集群授信风险;其次,要充分了解授信企业的对外担保情况,对于超担保能力对外担保或担保企业运营状况不佳,且预期代偿债务超出其承受能力的企业,银行要谨慎发放贷款,否则该笔贷款可能将成为企业集群授信风险传导的一个结点。再次,商业银行若选择保证方式,则在同样的资信状况下可考虑选择与授信企业交易关联或行业关联较小的企业,防止形成交易结网,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周期中亲周期的行业、企业。

  三是做实“贷后”。融资行为发生后,银行应加强资金流向的监控和企业运营情况的跟踪了解,一方面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特别是用于企业间资本性往来,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外借款,从而形成股权结网和交易结网,形成逆向风险传导路径,可能成为企业集群授信风险的波及方。另一方面发现企业运营发生负向变化,或其所在企业集群出现风险传导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阻断传导路径或弱化传导效能,预防风险的波及蔓延。

  3.理性做好风险溢出和传染的处置化解。一是区别对待、分类处置。正确识别与区分涉险企业在风险传染网络中处于边缘、非重点风险外溢性企业还是核心位置、重要风险外溢性企业。对待不同的涉险状态企业要有不同的处置与化解方案。二是市场与行政手段并举,各有侧重。对于在风险传染网络处于边缘、非重点风险外溢性企业,在市场化原则下,银行自主清收化解,适度干预引导;对于在风险传染网络处于核心位置、重要风险外溢性企业以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积极介入为主,防止事态扩大、阻止风险蔓延;同时,对处于涉险企业重要传染路径的企业做好风险管理引导工作。三是各司其职,协调推进。各级政府、监管机构、银行等组织机构在处置与化解风险传染的过程中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处理,做好企业资金链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规范,构建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确保金融稳定,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首先,地方政府主导、银行监管部门和相关银行参与,彻底摸清出险企业真实的资产负债、民间借贷和互保情况,评估出险企业风险大小、风险溢出性程度及风险传染能力,为进一步风险处置打好基础。其次,积极组织企业资金链、担保链的债权银行协调会。建立主债权银行牵头制度,通过信息共享和集体会商对部分出现资金链风险的企业进行帮扶,促进债权银行、银企之间的互信共识,并辅以约束,防止因个别银行机构抽贷压贷减弱帮扶成效。再次,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在科学风险溢出和风险传染评估和细分的基础上,对主营业务正常或暂时性资金困难的企业,尽量帮扶其渡过难关;对无法自救需兼并重组的,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做好重组、盘活存量、化解危机的工作。(作者: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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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于赣南,求学于京西,就业于浙北,金融从业20多年,持续关注金融对经济\经济对金融的影响。本站为本人学习及原创作品刊发网站,转载文章仅供本人学习之用途,版权归原作者,原创作品若转发引用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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