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到底是保障谁的利益?

刘纯银 原创 | 2013-08-16 10:13 | 收藏 | 投票
保障房到底是保障谁的利益?
刘纯银
近58亿元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一些资金甚至被用于投资理财、发放工资、缴纳罚款等;600余亩保障房用地被违规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近2.4万套保障房被违规出售或挪作他用;近12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审计署9日公布的一份审计清单,捅出了保障房在资金、土地、分配、使用等各环节存在重重挪用“黑洞”。(8月10日《人民日报》)
所谓保障房,其全称叫保障性住房,其与商品性住房是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毫无疑问,国家之所以要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一方面是执政为民的政府想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是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当然,作为政府主导建设的保障房,只有以政策作为主要分配手段,才能真正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居住要求。这与市场行为下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是两个完全不相同的范畴。
然而,在中央将保障房建设作为重大民生举措、地方政府普遍反映资金筹集压力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却将保障房建设视为“唐僧肉”,更令人瞠目的是,从这次审计署公布的清单看:这种违规行为并非个案。如专项资金被挪用;专用土地被违规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建成保障房被违规出售或挪作他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等。
难怪面对审计署披露的种种违规行为,众多网友不禁追问:年年都建保障房,到头还是没保障,这些到底是保障谁的利益?
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而保障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也是事关社会公平和群众福祉的大事、好事。如果上述种种违规行为不尽快纠正,势必助长不正之风,影响社会和谐、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影响干群关系。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如何让保障房起到“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的作用,这就需要中央进一步强化保障房建设源头管控,要求各地要在保证保障房建设质量的基础上,保证分配公开透明,彻底摒弃将保障房建设视为“唐僧肉”的想法,挤出“保障房”中的过度福利,真正促使保障房回归社会基础保障属性。同时,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自己职责,并完善公众监督机制,严控“保障房”的住房面积和配套标准,增强对“保障房”的保障意识,切不可看重保障房所富含的“油水”而欺上瞒下。否则,不仅违背中央“保障房”的建设初衷,而且必定滋生腐败,最后伤了民心,也毁了党和政府形象,甚至可能遭遇百姓责骂
 
个人简介
安徽省岳西县人,有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两个职称。从2005年底开始涉足时评,先后在《半月谈》、《新华每日电讯》、《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中国财经报》、《中国改革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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