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统计局印发《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
2月17日,国家统计局印发《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统计工作,提升乡镇统计能力,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马建堂局长再次当选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副主席张为民副局长率团出席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44届会议
2月26日至3月1日,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44届会议再次选举马建堂局长为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副主席。张为民副局长率团参加会议,并在会议期间同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统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商讨相互间统计合作事项。
3、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视察国家统计局
3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视察国家统计局并作重要指示,马建堂局长陪同视察并汇报统计工作有关情况。
4、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张高丽副总理任组长
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组长。马建堂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徐一帆副局长任领导小组成员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5、国家统计局决定开展全国企业创新调查
8月9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全国企业创新调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统计局积极做好全国企业创新调查方案研制的技术准备及调查经费的预算和落实工作。10月30日,为检验企业创新调查方案的可行性,积累调查经验,国家统计局发出通知,决定在北京、江苏、山东、湖北开展企业创新调查试点工作。
6、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8月29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高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坚持依法、科学、求是、创新普查,摸清底数、搞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信息依据。
7、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反映经济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11月7日,为及时反映和引导各地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统计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反映经济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的通知》。
8、国家统计局与11家企业签订大数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1月19日,国家统计局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卓创资讯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京签订了大数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大数据在政府统计中的应用,不断增强政府统计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9、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坚决反对经济普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
11月28日,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坚决反对经济普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牢固树立普查数据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坚决查处经济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积极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抓紧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0、国家统计局成立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
1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出《关于成立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宣布国家统计局成立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马建堂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张为民、李强同志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党组成员、总师为副组长,各相关司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办公室设在统计设计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