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反腐才能治本

刘胜军 原创 | 2014-05-02 01:5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尽管“大老虎”尚未现身,但中国的“打虎运动”已是高潮迭起,成为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又一牵动全球视线的大事。

  从数量上看,截至2014年4月11日,492天内有285名干部落马,平均每周四人,单日最多通报12人。从质量上看,平均每月一位省部级领导落马,被查处者以厅局级领导居多,近200人,约占三分之二。从发展趋势看,围绕中石油、四川等一系列关联案件的脉络图表明,中央意在突破朱镕基曾经抱怨过的那句话:人民对“刑不上大夫”不满!尽管没有摆脱运动式执法的特征,但这场风暴持续时间之久令人惊讶。从公众参与来看,刘铁男、宋林因微博举报而落马,标志着网络赋予了普通公民参与反腐的空间,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此次反腐,核心推动力是习近平的强势领导与王岐山的雷厉风行,可称之为“习王反腐”,已成为新政府入职以来的最大看点。

  中共为何“打虎”?

  尽管这轮反腐卓有成效,但质疑声挥之不去:第一,运动式执法能坚持多久?第二,反腐的真实动机何在?第三,在贪腐体制化的大背景下,成效几何? 第四,反腐与三中全会改革的关系是什么?第五,如王岐山所言:目前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那么如何才能治本?

  要回答上述问题,必须先要回答,为何打虎?我以为,这是一箭双雕之策。

  其一,赢得民心。对任何社会而言,腐败都是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过去十年,在中国GDP跃居全球第二的同时,腐败问题也日益严重。与八十年代主要靠“批条子”的价格双轨制寻租相比,如今的腐败则借助于矿产资源、房地产、银行信贷、IPO、股份代持、收购兼并、官商联盟等形式,不仅规模远非昔日可比,而且呈现出普遍化的特点。从刘志军、薄熙来、宋林、中石油窝案等来看,权力能够撬动的利益触目惊心。更糟糕的是,不少腐败都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例如因环境污染、征地引发的大量群体性事件,已成为社会稳定之大患。因此,新一届领导大力反腐,显然意在让公众降低不满情绪,发泄怨气和怒气。

  其二,立威。中国法治尚不健全,反腐是建立领导层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新政府就任以来,中央显示出对腐败零容忍的姿态,强势整风,官员们可谓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在2014年“两会”,王岐山在河南代表团发言时说,“我当副总理管经济的时候,很多人找我,都是想要个项目,项目就是政策,政策就是钱啊;现在我当纪委书记了,都不找我了。现在别人跟我说话,语速都慢了,有些话还不敢跟我说,见我也不理我。”可以说,新一届领导人权威树立之快,超乎预期。过去十年中央权威的孱弱,被认为是改革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而新一届领导人权威的树立,显然有利于深化改革。

  “老虎”为何如此之众?

  尽管反腐初见成效,反腐前景依然不容乐观。

  首先,政府官员掌握了太多的审批权和资源支配权,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谁也无法抵御。河南交通厅已连续四任厅长落马,其中一任还曾写血书保证不贪腐。2014年刚刚落马的云南交通厅党委书记杨光成2005年在一次述职时称,“我是在河南省三任原交通厅长落马的背景下出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的,自己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工作。” “十二五”期间高铁总投资约为1.875万亿元,加之缺乏透明度和制约机制,刘志军落马毫不令人惊讶。央企腐败亦是如此。最近民企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就说:“我不敢去国企,因为禁不住诱惑,无论是色诱还是钱诱我都经不住”。如果少数官员贪腐,那是个人品质的问题;如果官员贪腐普遍化,就不得不从体制上寻找原因。

  其次,官员待遇太低,也是导致贪腐的重要原因。北京前市长孟学农说自己年薪20万,这样的薪酬在企业中只是一个普通员工的待遇。尽管官员享有医疗、车辆等特权,但那毕竟是非货币性收入。以这样的收入水平,是难以承担子女海外读书等成本的,更别提在北京、上海买房了。在各种现实压力下,很多官员难免试水,进而覆水难收。最近一段时间,出现不少为公务员加薪的呼声。 湖北蕲春县株林镇党委书记陈菊珍吐槽说,“我是正科级干部,现在每个月工资2400元;我们这里刚毕业的大学生,工资只有1500元。大家上有老下有小,生活都挺不容易。过去,兄弟姊妹们羡慕我在机关工作,吃‘国家饭’;现在,随便一个打工的都挣得比我多。”

  柳传志也说,“ 不能让县长工资和保姆一样多。”但由于目前官员人数太多,官员加薪必须以大幅度裁员为前提,否则将引发公众更大不满。

  反腐如何治本?

  经济学家吴敬琏早就告诫说,“腐败的蔓延会造成亡党亡国的严重后果,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我们首先要问,造成腐败猖獗的体制上的原因是什么。只有铲除体制原因才能够釜底抽薪,否则哪怕实行朱元璋式的严刑峻法,恐怕也只能是扬汤止沸,收效甚微”。

  要根治腐败,必须让官员没有机会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实现这一点,必须依靠三个途径:一是减少官员权力,没有了权力,腐败就失去了依托;二是提高权力透明度、给公众更多舆论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健全法治,杜绝选择性执法、弹性执法,从根本上改变“权大于法”的格局。

  在上述三个途径中,减少官员权力要靠改革来实现,三中全会推动全面改革,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其核心改革就是要减少政府权力,给予市场更多自由。互联网的普及则为提高权利透明度提供了空间。无论是中纪委网站举报,还是微博反腐,形成了对“表叔”“房叔”的强大压力。

  但健全法治才是终极意义的反腐出路。近期,围绕四川官场与中石油的系列腐败大案开审,从初步浮出水面的内容看,杀人害命、巧取豪夺且跨度已久。可以想象,蒙冤者或受害人一直在努力抗争。但由于司法体系独立性的丧失,受害人往往“告状无门”,甚至上访也会遭遇截访。薄熙来在重庆恣意妄为,制造了不知多少冤假错案,尽管最终落马,但带来的社会代价过于高昂。

  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日前被免职后,普洱市民将十个一万响的鞭炮摆成一个“V”字燃放,并拉起了“贪腐份子沈培平被查处,罪有应得,大快人心”的横幅。曾任太原市委书记的申维辰被查办后,太原部分居民走上街头放鞭炮庆祝,“很激动也很紧张”、“坚持了六年,终于迎来了胜利”。 为何每次贪官落马,群众都象抗日战争胜利一样激动?这说明,扳倒一个贪官实在太难了!难就难在司法不独立,沦为权力的附属品。

  但必须认识到,即便是最新这轮反腐,仍然没有摆脱运动式执法的窠臼,运动过后很可能旧病重发,甚至报复性反弹。不依法限权、依法问责、依法惩治贪腐,“打虎”成果很难获得制度保障,运动式反腐更有可能异化为“人治反腐”,变成打击异己的工具。

  究其根源,还在于宪法的虚置。只有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有了生命力,才能从源头制约权力。

  要落实宪法,建立违宪审查机制是第一步。这一机制在中国一直空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或许为重新思考宪法如何落实提供了希望。

个人简介
经济学博士,国是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长,经济学家、上海数字化与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世界经济论坛2012-2014全球议程理事会中国区理事,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理事,FT中文网、财新网、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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