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价值论的评价

闫伟东 转载自 人大经济论坛 | 2014-05-29 12:05 | 收藏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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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题主把题目改成“剩余价值论”了……好吧,不过没关系,剩余价值论也是基于劳动价值论的,要反驳剩余价值论,就必须从劳动价值论入手。大家耐心看。
看到好多回答,完全都没有正面指出劳动价值论的错误之处,作为一个学了一年政治经济学,一年资本论的人我觉得这个问题没那么难回答。
首先,得先搞清楚,什么是劳动价值论?上面很多人对于劳动价值论的阐述都是错误的,所以他们企图用一些社会上的现象,来指出劳动价值论与实践矛盾,也基本都是曲解了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指的是,商品中的价值,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凝聚而成的。什么意思?我是打铁的,你是砌墙的,你打出来的铁,我砌出来的墙,如果我们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付出了同样的劳动,那么这两件商品就应该拥有相同的价值。注意,这个是“价值”,不是“价格”,在古典经济学体系里面,价值和价格是两个非常不一样的概念。今天如果我把我打好的铁拿到市场上去卖,赚了1000元,这个1000元,叫做出售商品的价格,但是,我通过买卖拿到了这1000元,叫做实现了商品的价值。如果我遇到一个很喜欢我的商品的,同样一个铁器,他花了5000元买下了,我的铁器的“价值”是没有变化的,只是价格发生了变化。初中政治就讲过: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价格有可能不等于价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
好了,现在如果我很忙,委托我二大爷把铁器拿到市场上去卖,然后卖到的钱3,7分成,请问,我二大爷的3的那份钱,来自于谁创造的价值?肯定很多人都说,是来自于我大爷自己的劳动,因为他出去卖东西,要在市场站一整天,还要各种吆喝,付出了劳动,创造了价值。告诉你们,这种理解是完全错的。
因为,能把劳动凝聚成为价值的活动,只有“生产”。什么叫生产?生产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要改变生产资料的形态。什么叫改变生产资料的形态?下面有同学提出了一个解释很好,可以说就是改变产品的使用价值。农民种地,种子变成大白菜;铁匠打铁,铁块变成铁具;工人砌墙,砖头变成房屋……等等的这些叫做“生产”。什么不叫做“生产”?作为中间人买卖商品,教师教书,服务员端盘子,等等都不是生产(所谓的“无形商品”——貌似在马克思眼里不算是商品,这也就是现在马马克思主义者攻击第三产业的理论依据之一),不创造价值,换句话说,也就是咱们今天的所有除了运输物流这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产业意外的服务业(包括电信,金融),全都不是生产,不产生半毛钱价值。(关于服务业到底是否产生价值这个争论,下面有很多人有不同意见,其实这点是关于马克思原著理解的一个焦点,现在学界基本上有两种观点:一种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坚持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服务业的劳动不是生产性劳动。另一种则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 的劳动能带来利润故是生产劳动。个人倾向于第一种,因为第一种更贴近原著。)
那么,这些搞服务业的,像我二大爷一样的,他们赚的钱来源于谁创造的价值?我二大爷获得的3的收入,来源于我打铁的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价值,也就是说,我为了实现我的商品价值(把商品卖出去赚到钱)把自己创造的价值的3/10分给了我二大爷。而那些金融服务业呢?把钱存进银行里,有利息,这些利息来自哪里呢?是因为银行把这些钱借给了资本家,资本家用这些钱雇佣工人,工人劳动生产商品,商品的价值在出售中实现,变成钱(本金加利息)返回给银行,银行把这些价值分了一部分给我作为利息,另一部分分给了银行的员工作为工资。也就是说,在这里,资本家,银行,银行的工人,还有我,分享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工人创造的总价值-工人自己占有的价值)。
然后就会有人问,那如果今天两个人一起打铁,其中一个人尽全力花了10个小时打了一把刀,另一个人尽全力花了20个小时打了一把同样的刀,(假设这两个人尽全力的情况下每小时消耗额ATP是一样的……)难道会因为这两个人付出的劳动不一样多,商品价格就不一样吗?当然不会。那么照你这么说,不论付出多少劳动,商品中凝聚了多少价值,最后的价格还是会差的很远。有价值不一定有价格,没价格我就赚不到钱只能饿死,那我要那么多“价值”干嘛?创造“价值”这个概念又有什么意义?聪明的马克思大叔说了:“长期来看,价值是和价格成正相关的。”那么现实中,我们拿什么东西来衡量价值呢?马克思大叔说“用社会生产这个商品的平均劳动时间”来衡量一个商品的价值。其实注意到没有,到这里马克思已经有些修改自己对于“价值”的严格定义了,价值从每个人实在的劳动量付出的多少,变成了社会生产的平均时间,老马认为,既然短期内价格经常会偏离价值,那么就用一个相对稳定,而且看上去似乎能反映劳动量的东西——平均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把。言外之意我揣测大概是,你看看,大部分人都用10个小时就打完铁了,你花了20个小时,要么就是你小子每时每刻都不专心,要么就是你小子半路偷懒了,你小子花的时间的虽然多,但是每小时付出的劳动少,所以总劳动量和别人是一样的。
这里看似圆住了,但是又有人问了:如果我一个IT男,在电脑前花了10个小时,进行了各种牛逼的头脑风暴,大脑的运行功率可以点亮一个灯泡,编出来一个牛逼的程序,一个农民,每天耕田10个小时,虽然也很累,但是,即便是长远来看,社会上每个IT技术人员,出售自己的产品所获得的价格,远远比每个农民种田所获得的价格要多的多啊,那你说的长远来看价格能反映价值,价值用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衡量,为什么农民和IT男生产产品的平均劳动时间都是一样的,价格却差了这么多?马克思老爷爷缕了一下胡须,说:“因为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倍乘。”也就是说,我IT男比你农民的劳动要复杂,所以我的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你的好几倍。(奶奶的,你刚刚不是说拿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衡量吗?)
以上,就是我所认为的完善的劳动价值论的体系。相信在我的描述中,很多人也能看出来劳动价值论的问题了。劳动价值论问题在哪?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刚刚一系列的问答中,老马的确是把自己的整个理论体系都给说圆了,如果认可了老马对于价值的定义,以及劳动和价值的联系,那么老马的体系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理论,以劳动价值论为根基,是完全自洽的。很多人对于这个理论体系的攻击,如果不是从根上开始刨,仅仅是用现象攻击,是完全没有攻击力的,因为针对你的攻击,对方只要说一句话“你说的是价格的不同,不是价值的不同”,你的攻击就完全无效。
而劳动价值论的最大问题就是,它就跟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一样,对于社会,没有指导意义。什么意思?回到打铁的那个故事,既然我打铁,是可以创造价值的,而我二大爷帮我卖铁器,是不可以创造价值的,那么为什么我二大爷可以获得我所创造的价值所带来的收益?马克思说因为没有我二大爷帮我卖东西,我打铁的价值就不能被实现,我就没有收入。那么如果我的创造的价值根本就不能变成钱让我来花,这和我没有创造价值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在这里,对于我个人而言,我创造了多少的价值,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二大爷在帮我卖东西的时候卖到了多少钱。大家看,我们每个人真正关心的东西,根本就和“价值”没什么关系,和“价格”才有关系。而通过“价格”获得收入这件事情,是通过我和我二大爷一起才完成的,但是马克思偏偏要说,我二大爷没有创造价值,仅仅是帮忙实现了价值,这样的区分,对于我们搞经济学研究,分析人的经济行为,有任何的意义吗?没有。这也就是为什么,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银行,金融机构等等都是不创造所谓的“价值”的,基于他的定义,这也是完全说得通的。但是现代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绝对会有银行,金融机构,电信,物流等等行业。你要说他们不是不产生价值吗?我会说,是的,他们不产生价值,但是你的资金链要有保障;你的社会生活要有质量;你的商品需要运输到指定地点才能卖给别人赚钱。所以这一切都是和你那些所谓的产生“价值”的产业一样,是完全必要,没有了就不行的。我们也没法比较出“创造价值的产业”和“不创造价值的产业”哪个更重要。更何况,那些“创造价值的产业”的工人和老板们,关心的也不是他们自己创造了多少价值,而是他们自己能获得多少利润,而利润是用“价格”来衡量的。而用价格衡量所带来的结果,比起难以计量的“价值”(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这个很难算,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乘,多少倍啊?这个根本没法算。)要准确得多得多。所以,以价值为基础分析就显得更没有意义了。
到这里大家发现,所谓的劳动价值论基本上是没有实际应用意义的,那么基于劳动价值论的剩余价值论其实也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应用意义了。为什么?剩余价值论是说,只有生产性劳动创造价值,而单纯一个资本家(只提供资本)不劳动,他却可以只给工人工资,这些工资仅仅是总收入的一部分。这叫做占有了剩余价值,按理说,应该所有的收入都给工人的,因为只有工人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但是这还是一点意义都没有,因为尽管平常资本家不劳动,只提供生产资料,但是对于生产来讲,你没了生产资料不行,没了工人也不行,现在你站出来说,只有工人创造价值哦,你的生产资料虽然必要但是不创造价值哦。请问,这有任何意义吗?只要我今天还需要生产东西,那我就需要让度一部分的所得来获得生产资料。你今天告诉我其实生产资料不创造价值的,你可以不分给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你的利润,这根本不现实。
各位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生产资料不产生价值,指的是不产生新的价值,但是我当初的资本家在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这种生产资料的时候,是投入了劳动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这种当年投入到生产资料中的价值,会最终进入到由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中去,例如,我这个机器的价值是10,那么我最终这10得价值就会转移到生产出来的产品中去。资本家最终的应得,其实就是这10得价值而已。而这10的价值怎么转移到产品中去呢?例如我这台机器价值为10,可以工作100年,不算折旧什么的那么每一年,机器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就是10/100。但是这样的话,剩余价值论就出现了一种矛盾:例如,到了现代科技,很多生产都是全自动化了,一个厂房里也许工人都没有,只剩下一些幕后技术人员。如果几个发明家,发明出来了一种全自动化的机器人,可以完全承担生产工作,然后他们把这种机器人作为资本,再雇佣几个维修工和管理人员,进行生产。按照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机器作为生产资料完全不创造价值,只是把自己的价值转移到商品中去。那么请问,如果这个三个发明家作为资本家,每年拿1亿的收入,给每个工人的收入只有1万,他们是在剥削吗?你说他们剥削,他们会说:“我没有剥削,我所获得的钱,全都是我通过当年的复杂劳动凝聚在我的机器人里面的,马克思说过了,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乘,我当年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工人平常工作劳动的1万倍,所以我没有剥削,我这也是按劳分配。”如果每个掌握有先进技术的企业的管理者,投资者都这么说,把自己当初资本的过程,把自己的管理活动,称为复杂劳动的过程,那么一切的收入都会被称为劳动收入,根本就不会存在“剥削”。所以说,在这种问题上,剩余价值论和劳动价值论对于社会现象的解释,就失去了意义了。
而到后来苏联,东欧的所谓“社会主义”,最早的理论框架只是一部分基于马克思的观点,以及马克思曾经提到过的“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等非常模糊的构想而已,绝大部分手段,其实和“劳动价值论”本身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等到后来苏联东欧的严重经济危机带来的政权更迭,马克思主义在国际范围内最后的一块阵地就完全失去了。注意,现在中国可不是什么社会主义,中国是典型的“凯恩斯主义”,这也就是为什么西方的经济学家那么喜欢研究中国,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框架完完全全就是按照西方经济学理论走的,通过观察中国出现的问题,他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传统经济学理论框架之中的问题,就跟拿活人做活体实验验证科学理论一样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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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下面很多人说:我不同意第三产业不创造价值,第三产业的人也劳动啊。这个其实我在原文中也说过了。马克思这家伙基本上是用生产性劳动定义的价值,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推出来第三产业不创造价值的。什么意思?就是你问他:什么是生产性劳动,他告诉你改变生产资料形态的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定义)。什么是价值?生产性劳动凝聚在产品中,就是产品的价值(定义)。这两个定义就是他定出来的,有点类似于循环定义。你问他为什么第三产业不是生产性劳动,他会告诉你:”因为第三产业不符合生产性劳动的定义。“你问他为什么只有生产性劳动才会创造价值,他会告诉你”因为老子就是这么定义的“。

作者:羊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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