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公权力干涉是中国司法独立之克星

罗竖一 原创 | 2014-06-16 13:29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文/罗竖一

        法治跟道德一样,都是人类社会的稳定器,都是人类文明的加速器。因此,法治历来也为世人所重视。为确保司法独立,进而确保司法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明确提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实事求是地讲,多年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及其继任者,尽管普遍重视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问题,而且为此做出了相当多的指示,但相关问题在很多层面上依然十分突出,有的甚至严重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因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肩负重任伊始,就空前地重视司法独立、司法公正问题。

  譬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其中所提及的“将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之一,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无疑是当下中国社会的热点、焦点。

  将办案终身负责制作为中国司法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值得高度肯定。

  但熟悉中国司法实践者,基本上都非常清楚,公权力干涉是中国司法独立之克星。换言之,如果公权力干涉依然存在,那么,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就会大打折扣。

  试问:法官或者检察官,其试图严格依法办理一个案件的时候,突然有公权力干涉来了。此时,其可以搬出“办案终身负责制”应对公权力掌握者,但是,法官或者检察官的吃饭碗、乌纱帽之类的还要不要呢?

  实际上,很多三岁孩童都知道,法官或检察官的吃饭碗、乌纱帽之类的,几乎完全捏在某些公权力掌握者的手中。如果其不听“招呼”而一意孤行——严格依法办案,那么其十有八九就会被穿小鞋,或距离失业不远了。

  何况,仅仅让法官或者检察官为存在公权力干涉的案子终身负责,本身也是有失公道的。而且,要求每一个法官或检察官做壮士,也是不太现实的。

  诚然,依照当下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将会“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等,但是,这既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在现有权力运作规则下,此顶层设计会比较容易地被“打太极”——某些公权力照样可以曲线干涉,甚至会动用更高层面的公权力进行干涉司法独立、影响司法公正。

  譬如,2010年10月,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第40期以《青春访民唐志会》为题,深度报道了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三组唐志会(时年23岁),在依法上访的三年多时间里,不断进京又被安康官方接回,总共四次被当地送往精神病医院,时间长达440多天的人间惨剧。该新闻告诉我们,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恢复名誉,她先后向安康市、区两级卫生部门递交控告书:自己在被送进精神病院,曾告之自己没有病,但医院并不听,对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的她实施了17次捆绑、9次强行灌药,13次强行打针,7次强行电疗……

  显而易见,有关涉嫌违法犯罪者,理当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据唐志会的博文披露,2014年年初,她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但该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依法下达“不予立案裁定书”。而且,有关部门也都是“踢皮球”,或者索性不理睬。

  依据现实国情,以及某些规则,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至今之所以不依法予以立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某些公权力的干涉。

  但残酷的事实是,面对公权力对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干涉,鲜有被追究责任者。

  当然,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检法等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以及中国普通民众的支持下,中国的法治之路越走越远宽广,而且,正像2014年6月15日新华网发表的一篇题为《盘点:十八大以来被打掉的28只“老虎”》的文章所讲,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各地落马官员不断,其中省部级或以上的官员达28人。6月1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十八大后中纪委首次拿下副国级高官。中央查处贪污腐败力度大大加强,一群贪腐官员相继中箭,不管何种级别都能将其扳倒,贪腐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苍蝇老虎一起打”,可谓大快人心。

  概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中国司法改革的大方向不错,然公权力干涉是中国司法独立之克星。因此,中国进行司法改革,还须积极地不断对干涉司法独立的公权力掌握者予以严惩,并尽可能地防患于未然。否则,可能会事倍功半,甚至会无果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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