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新闻媒体“自宫”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

罗竖一 原创 | 2014-06-19 14:11 | 收藏 | 投票
  文/罗竖一
 
 
        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因素,包括一些党报、党刊、党台等在内的很多中国新闻媒体,以及部分媒体工作者,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在很大层面上普遍跟新闻敲诈、虚假新闻报道等影响非常恶劣的问题密不可分。
 
  多年来尽管各方都在努力解决之,然有的问题至今还是十分严重。因此,在取得已有成绩的基础上,2014年年初,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中国记协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据媒体报道,此次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可以说,这既是国家之幸,又是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之福。
 
  而据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6月18日下发通报,要求各新闻单位对记者站、网站、经营部门、采编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清理,认真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把好新闻采访关,禁止记者站跨行业、跨领域采访报道,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显而易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主管部门,其发出上述通报,既是履行日常职责,又是使出配合“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组合拳。
 
  就一般逻辑而言,上述通报会很快成为中国所有媒体的行动指南和尚方宝剑。也就是说,无论社会如何评议,都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到通报的神威。
 
  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之权利,亿万中国网民热议热议,也是无可厚非的。何况,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高屋建瓴地讲过,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全力支持舆论监督,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座谈会时直言“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更何况大家提的各种意见?”还有,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曾经明确指出,网络问政要允许群众“骂娘”。
 
  是故,笔者也发表一些拙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重磅推出上述通报,可谓用心良苦。中国任何一家媒体都当深深地理解之,并尽可能地贯彻执行之。然而,中国的新闻媒体绝不能因此就“自宫”,因为新闻媒体“自宫”,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
 
  说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也罢,说新闻媒体是“社会公器”也罢,但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那就是,“任何国度都不能将新闻媒体完全等同于宣传机器”。对此,中国媒体及其主管、主办方的有关领导,应当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何况,如果一家中国新闻媒体仅仅将其定位于宣传机器,那么,不但会失去无数的读者,或者观众、听众,而且不符合马列主义新闻观;同时,也是违背中国执政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还有,新闻媒体及其主管、主办方,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好恶心,而严重地影响其的身心健康。
 
  当然,在现实的语境下,中国的任何一家新闻媒体,都不可能脱离某些“特色”。何况,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等等,实际上本该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所在。
 
  笔者多年的观察表明,中国不少新闻媒体及其主管、主办方,往往是抱着讨好“上面”的心态去做事,甚至会极端地“歪解”主管部门的意思。譬如,像此次通报中提及的“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十有八九会被某些新闻媒体及其主管、主办方,依照其惯性思维“歪解”为上面不让搞批评报道了。这貌似领会了“上意”,实是给“上面”帮倒忙、添乱。
 
  事实上,中国执政党向来重视舆论监督,历来倡导批评报道。不然,就不会容许中央电视台等权威性至高的新闻媒体设立诸如“焦点访谈”之类的“揭黑”平台,也就不会容许中国媒体设立“新闻评论”栏目或频道。还有,也就不会容许中国新闻媒体批准或指派其记者去做批评报道。此次通报,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收紧”,或者说严格、规范了“批评报道”的自由度。
 
  概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面对这次通报,中国新闻媒体不要“自宫”,因为新闻媒体“自宫”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当然,面对主管单位的号令,任何一家新闻媒体也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同时,中国所有新闻媒体都理当不断地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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