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的“生命之路”

迟竹强 原创 | 2014-08-27 06:04 | 收藏 | 投票

 从城镇体系看,小城镇属于城市范畴,是城市居民点中最下一个层次,数量最多并且与从村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农村地域体系来看,小城镇又是农村地域体系的最上层次。它作为农村之首,带动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它作为城市之尾,同样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小城镇面向城市和农村两个领域,地处城乡结合部,是城乡之间的联系纽带,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乡镇企业和大城市分离型企业的聚集地,是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城乡一体化的实验地,同时也是乡村经济的突破口和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和前沿。 

 
 小城镇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和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陈怀录认为,在明确了这一点要求之后,解决目前我国西部小城镇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对于小城镇规划就城镇论城镇的问题,要重视城镇体系规划。小城镇不可能脱离其所在区域而独自发展,而必须在大区域背景下,协调好“点”与“面”的关系,才能使之健康、合理地发展。所谓城镇体系规划,就是要通过区域人口、产业与城镇的合理布局,协调体系内各城镇之间、城镇与体系之间、体系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经济、社会方面的联系,运用现代系统理论与方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最优化,实现体系整体利益的不断增长。同时,通过城镇体系规划,综合分析小城镇所处的特定环境与其所具备的地理位置、文化背景、资源状况等特殊条件,合理确定小城镇在区域中的功能、地位与作用,进一步确定小城镇的性质、发展方向与规模,从而合理规划小城镇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使之更好地带动小城镇经济的发展。 
 
 对于小城镇沿马路轴向式发展的问题,应采取“近而不进,惠而不扰”的原则,既要充分利用过境公路给小城镇带来的发展机会,又要将干扰程度降到最低,避免片面回避。在小城镇规划的过程中,应当首先优化小城镇内部的路网结构,突出小城镇核心区的吸引与辐射作用,尽量将小城镇沿过境公路一侧发展,合理组织小城镇内外交通。过境公路与小城镇内部道路要做到有效的衔接与组织,充分发挥过境公路的交通职能,合理规划小城镇内的生活性主干道,尽量减少小城镇内部道路与过境公路的平交道口,可适当采取局部立交的方式,减少二者的相互干扰。同时,可以通过对小城镇人口规模、经济状况和各行业优势的分析,客观地评估小城镇的实际消费水平,从而合理地确定小城镇商业、服务业规模,使小城镇各功能分区趋于合理化。 
 
 对于人口规模偏大,过于追求高城镇化率的问题,需要在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有效衔接的基础上,通过对小城镇内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各行业优势的具体分析,充分发挥小城镇发展的潜力,在镇区范围内进行合理的劳动力分配,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分布与流向,确定小城镇吸纳人口的数量。 
 
 同时,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小城镇外部交通的改变、人们生活方式与心理因素的变化等因素也影响着小城镇的发展规模。一般而言,当小城镇的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才能发挥集聚作用,而我国西部小城镇规模大多在1万人以下,小城镇内部的生存环境、就业状况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大中城市;同时,小城镇内部例如住房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社会公用设施水平等诸多因素构成了农村居民进城的门槛。因此,要使农民从根本上转变观念,将目光由大中城市转向小城镇,首先要使小城镇实现经济上的飞跃,带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集聚效应。 
 
 对于小城镇发展中没有特色的问题,在对小城镇进行规划时,应首先对其所处的大区域背景进行宏观分析,确定小城镇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突出小城镇的产业特色;其次要尽量保持小城镇原有的格局,小城镇小巧近人的规模尺度、环境优美的山水风光、自然亲切的田园气息都可以巧妙地利用以强化小城镇的建设特色。一个城市,只要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文化,城市才有了自己的个性与灵魂,才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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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烟台招远,80后,中国智库发起人,人大财经论坛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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