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院士制度改革研究

宋圭武 原创 | 2015-10-06 14:21 | 收藏 | 投票

              中国院士制度改革研究

 

                                     

 

    内容提要: 院士问题,本质是知识寻租。笔者认为,解决中国院士问题,应重点放在评选制度的公正合理上,应当将真正符合院士条件的人选为院士,这是解决院士问题的治本之策。如何实现院士评选的公平公正,需要采取综合对策。 一是要尽可能公开评选过程。 二是要完善和建立一个独立的院士评选监督体系。三是取消院士的有关经济特权和经济补贴,变院士称号为名誉称号。四是国家要重视奖励科研业绩的制度设计。五是院士评选应体现少而精原则。六是院士评选不宜大兵团作战。七是对院士推荐人员和单位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八是要建立和完善院士考核制度。中国的院士问题,深层次也是中国现代化问题在院士层面的具体反映。而现代化是一个国家历史千年修行的树。其中精神文明是现代化之根基;制度文明是现代化之树干和枝叶;物质文明是现代化之果实。

    关键词:  中国   院士制度   改革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25日生,中共党员,甘肃靖远人;曾先后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双学位;先后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农村观察》《经济学家》等各类期刊杂志发表学术文章300多篇,出版专著五部;现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涉及中国发展、三农问题、经济理论等方面。

    院士问题是关乎中国改革深化的一个重要问题。研究探讨院士问题,不仅具有重大理论意义,也具有重大实践意义。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如何改革院士制度,下面笔者谈点不成熟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相关研究综述

    院士(Academician)源于Academy。Academy是古希腊传说中的一位拯救雅典免遭劫难而牺牲的英雄。希腊人为了纪念这位智慧勇敢的英雄,建立了一个以Academy命名的幽静园林。在建园后的916年的时间内,受到Academy智慧勇敢感动的学者,纷纷在园内讲学,进行自发的学术活动。因此,其后的许多学术团体都自称为“Academy”。由于任何一个学术团体都可以称自己为Academy,所以“academician”这个称呼本身并没有很高地位,它可以用来称呼任何一个地方性的或任何一个专业性的“Academy”成员。据说把“academician”翻译成中文“院士”的人是傅斯年,他将西方的“学院”(academy)与东方的“士”结合起来。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家科学院是建立于1660年的英国皇家学会,最初只有12名成员。由于获得了英王查尔斯二世颁发的宪章而成为了“皇家学会”,亦称“伦敦皇家学会”。美国国家科学院成立于1863年。

    中国的院士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28年成立的中央研究院,开始时其成员称为“评议员”。1946年,中央研究院决定建立院士制度。1948年中国最早的院士诞生。当时,国民党政权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新中国诞生后,1949年11月1日,中国科学院以原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的部分研究所为主要基础建立起来,它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自然科学与高新技术综合研究发展中心。1953年中国科学院访苏代表团回国后即酝酿学习苏联经验,建立学部制以加强学术领导和管理,并拟待条件成熟时选举院士(当时称为学部委员)。1954年中科院开始筹备建立物理学数学化学、生物学地学、技术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四个学部,向全国自然科学家发信,请他们推荐学部委员人选。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正式宣布成立学部,参会的学部委员有199人。1984年12月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决定,拟在中国建立院士制度,将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为院士。1993年10月,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决定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程院。

    对于院士制度以及与院士相关问题的研究,国外的代表著作有:默顿的《科学社会学》(鲁旭东等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11月第一版,北京)和兹纳捏茨基的《知识人的社会角色》(郏斌详译,2000年5月第一版,译林出版社)等一些著作。《科学社会学》是一部系统探讨科学社会学问题的专著,全书有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了知识的社会学,第二部分探讨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第三部分讲科学的规范结构,第四部分探讨科学的奖励系统,第五部分探讨科学的评价过程。《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也对知识社会学问题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全书有四章,具体探讨了:知识社会学和知识理论、技术专家和圣哲、学派与学者、新知识的创造者等问题。

    目前,针对中国院士制度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包括贿选、学术造假等,如何改革,国内学者也有诸多研究和观点。论文主要有:赵杰的《院士制度异化与脱节》、李来容的《院士制度与民国学术》、周羽娜的《中国院士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万汝洋的《院士制度在中国的发展》、韩士德的《院士制度应该怎么改》,、叶一剑的《中科院着手院士改革》、王杨宗的《中国院士制度的建立及其问题》等文献。但比较系统的研究成果是由中国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担任课题组组长的研究报告《吸取发达国家经验教训,改革并改掉我国的院士制度》,该报告认为,在专利制度、版权制度已经成为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基本制度后,院士制度已是多余。每一次院士评选均是一场内耗严重、成本极大的运动,院士的膨胀与贬值已是不争的事实。国家的任务是制定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不要仿照行政管理方式把科技人员定等分级。绝大多数专家教授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由市场决定,而不能由政府认定。奖励制度的本质是有什么功论什么赏,对事不对人,一事一奖,绝不搞终身制。与此同时,中国传统因素使院士制度助长了学术腐败。官本位及排座次的思想仍然在各领域存在,学术领域也不例外。院士在学术界既然拥有最高地位,当然就拥有特权,必然就助长学术腐败。只有当院士回归为普通的会员,淘汰所有类似于院士、大学士、大师之类的带有封建残余色彩的身份认定,才能彻底解决中国院士选举的内耗与负效应问题。同时,该报告认为,中国院士制度改革的对策有最优和次优两个层面。次优的对策是:在保留院士称号的条件下,(1)取消所谓的最高学术称号,(2)取消院士的终身制,(3)改进院士选举制度,(4)必须交纳会费,取消所有津贴,(5)院士工作与中国科学院脱钩,转移至中国科协。最优的对策就是彻底改掉中国的院士制度。从现在开始,不再增选院士,使院士逐步减少直至消失;与此同时,将现行对院士的管理及由院士所承担的任务转移至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现有院士在保留院士称号条件下全部自动成为中国科协会员,原中国科协会员可全部注销再重新筛选登记。借鉴英国与日本的经验,今后学会的主要工作,一个是为政府与社会提供咨询,一个就是资助青年研究人员、主持科研颁奖仪式。该报告认为,科学领域应该是最不讲究名分的,必须有自我革命、壮士断腕的勇气。

    针对顾海兵教授总体取消院士的观点,也有许多学者和专家认为,院士制度的积极意义是巨大的,应保留院士制度,但对存在问题要进行改革。比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认为,院士制度改革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要想真正解决院士制度中的问题,还需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体制上的问题,比如科技界的腐败问题。另外,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认为,院士选举中存在问题,但并不是那么严重。另外,关于院士退休的问题,应根据情况采取自愿原则。关于院士选举周期,他认为,两年一次,较为合适。关于院士推荐制度,王宇院士认为,最理想的是通过同行专业推荐,虽然学会推荐是一种推荐的方式,但是具体怎么规范还需要再讨论。但他认为,同行评审会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同行是冤家,也有同行是亲家,同行评审容易出现评审意见不客观的情况。在沈国舫看来,院士推荐的渠道最具合理性。但他担心,仅依靠院士推荐可能会埋没人才,尤其是地方上的人才很难被选出来。王宇和何祚庥都不赞成取消单位遴选。何祚庥说,只有单位才知道他在工作中贡献多大,为什么要剥夺单位的发言权?最没有异议也是最希望规范的,是院士推荐。

    总体看,关于中国院士制度改革问题的研究成果,数量偏少,质量也需进一步提高,在网上可检索到200多篇,但多是报纸类的评论或报道,而系统研究的偏少。如何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有许多问题仍需进一步系统探讨。

    二、院士问题的一般理论分析:知识寻租

    院士问题,本质是知识寻租。什么是知识租?就是基于知识谋取的超额收入。知识租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知识所有权。汪丁丁先生说:知识,当它局部化时,成为权力。局部知识的专家们握有权力,因为他们所知道的是别人不清楚但又对别人的福利至关重要的东西。每一个人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遵从知识专家们的权威。这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现象。劳动分工的制度不可避免地导致知识的分立以及维护掌握局部知识的专家们的权益,从而维护知识的权力的制度。对知识所有者来说,别人请他运用知识,对他来说就是利用自己的“知识”所有权,所以他会尽可能充分地利用自己手中的“知识”为自己谋取超过其应得收入的纯收入,从而产生知识租。二是与知识本身的特性有关。由于知识本身是一种无形资产,所以估价知识就成了一件非常难的事。知识所有者一般总会偏向于高估本身具有的“知识”价值,就有可能使“知识”的实现价值超过其“知识”的应得价值,而使知识所有者得到知识租。三是与有关知识制度不完善有关。这里的知识制度是指有关对知识所有者怎样运用知识等有关的制度体系,如专利制度、职称评定、论文评奖等有关的规则体系,这些规则体系构成了知识制度。知识制度的不完善,是知识租产生的制度根源。由于制度不完善而产生的知识租有合理租和不合理租之分。合理租属于制度允许获取的租,是在制度的规则条件下知识所有者得到的租。如专利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另一方面有可能造成对公众福利的不合理侵蚀,并为专利所有者带来大量的租。不合理租是指知识所有者钻制度的空子,利用种种非制度允许的途径而得到的租,也就是知识所有者不恰当地利用自己的“知识”钻制度的空子,谋得的额外收入。如在评职称中,评委有可能私下收受贿赂。评委收受贿赂的依据在于他有评定的权利,而评定权获取的依据又是他的“知识”,所以,其收受的贿赂就属于租的范畴,但这种额外收入又不合法,所以这种收入是不合理租。其实,不管是知识租中的合理租还是不合理租,严格来说,只要是租,总是对别人的福利的侵蚀,从而总有不合理的成份。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应使所有的租逐步趋近于零,应使所有的要素贡献者都能依据其贡献得到其应得的收入,而不是大量的额外收入。如果一个社会一部分人拥有大量的租,其社会运行机制就是不完善的。四是与人性有关。知识所有者是“经济人”。经济学中有关“经济人”的假设同样也适用于知识所有者。马克思也说过: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对知识所有者来说,他们的一切行动都是使自己的效用函数的值最大。其效用函数可表示为:U=F(X , Y , T)其中U表示效用;X表示有形资产收益;Y表示无形资产收益,如名誉、地位等;T表示时间因素。同样一笔收益(有形或无形),不同的时间跨度其效用是不一样的。在Y中,知识所有者的意识形态存量会对其的实现程度构成一定的约束,从而影响到U的值。总之,对于三个变量来说,X越多,U值越大;Y越多,U值越大;T越小,U值越大。用数学式表示就是:

U/X>0 U/X>0 U/T<0

    知识租的获取途是多种多样的,凡是能谋取知识租的手段,均可为知识所有者利用。具体而言,获取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⑴市场。这是知识租获取的一般途径。如专利产品通过市场的销售,带给专利所有者的一部分额外收入(也有可能没有或为负值);再如在人才市场,通过供需合同签订的工资也有可能高过供给方本身的价值;还有信息市场等等。只要是通过公开市场而获取的租都可以看成是合法的租或属合理租的范畴,而通过地下市场或非法市场而获得的租就是不合理租。⑵欺诈。通过欺诈获取租是一种最卑劣的手段。知识所有者依据“知识”进行的欺诈往往是一种“高层次”的欺诈,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同时危害性也较大。当然,通过欺诈来诱取租的方式是一种不长久的方式。在短期内可能获得大量租,但在长期里,知识所有者要承担多方面的风险,如名誉、地位的损失等。所以,以这种方式获取的知识租是不长久的。⑶作品挂名。由某人写作,有些人挂名的现象在学术界是屡见不鲜的。这种情况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其一,要求别人挂名能为自己带来某种收益。如我的作品被一知名人士或领导挂名,这样我本人可至少有如下预期收益:①将来提拔的可能;②进入学术界的更大可能性;③作品被更多的人看;④容易发表。当然以上收益是以自己的成果被别人掠去一部分为成本。成本与收益相比,如果收益大于成本,则作者要求挂名,从而利用别人的“知识”为自己创租;如果收益小于成本,则作者会独立发表;如果收益等于成本,则作者可任选其一而行事。其二,对于被要求挂名的人来说,其收益就是要求挂名的人的成本;其损失主要体现为名誉,但名誉的损失这里仅仅体现为一种可能性,而且也存在提高的可能。所以,对于被要求挂名的人来说,一般会收益(这里的收益包括即期和远期的)大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被要求挂名的人也得到了某种租——知识租。4)收取高昂讲课费。有些学者别人请去讲课要价很高,这里面有一部分属于知识租。

    知识租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如为知识的进步提供了利益上的动力,但也存在许多弊端。⑴是分配不公的表现形式之一;⑵败坏社会风气,知识租的存在侵蚀了知识所有者的人格,败坏了社会风气,不利于知识所有者的道德建设。⑶不利于知识体系的健康发展。租的存在,不仅侵蚀了知识者的人格,而且严重干扰了知识体系的建设。⑷知识租的存在,其危害性将是深远的。由于知识所有者一般在社会中处于较重要的位置,而且又由于知识本身所具有的传播性,从而使寻求知识租的活动本身也具有传播性,以至于这种知识领域内的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并不断蔓延下去,最终对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⑸在知识经济时代,其危害性更大。目前,我们正在迎来一个新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这个时代,知识将成为第一生产要素,知识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所以,知识的健康运作也将显得更为重要;相反,其危害性更大。

    正因为知识租的存在有着严重的危害性,所以防治知识租的产生,使知识所有者的收益保持在“理性”的水平上,也就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可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⑴加强道德建设。由于知识本身所具有的无形性,所以管理和测度知识的价值量也就特别困难。这时通过增加知识所有者的社会意识存量尤其是道德存量,可有效防止知识所有者的不良行为,当然加强道德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并且仅仅依靠道德方面的力量也是十分有限的。⑵完善知识市场。这里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知识市场,首先要建立完善各种层次的知识市场;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知识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再次要规范知识市场主体的行为;第四要规范市场客体,尽可能标准化。⑶健全和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及一系列有关知识运作的制度体系。完善的科技管理体制及有关知识运作的制度体系对知识的发展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同时能保证知识沿着正确的方向和健康的轨道发展。这里尤其要建立健全知识监督体系。所谓建立知识监督体系,并不是建立起一个对知识本身监督的机构。知识本身是无需监督的,也是无法监督的,监督的是知识所有者运用知识的过程。当然一个社会运行体系本身已建立了许多监督体系,并也有一些对知识运作体系的相关监督机构。本人认为,应当专门建立一套知识监督体系并使之逐步完善起来,使之专门用于评价、监督知识所有者如何运用知识以及知识所有者依赖于知识而产生的权力的运用过程。在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即将来临,建立和完善知识监督体系意义重大。4)大力发展教育事业。通过发展教育事业,可有效增加知识所有者的数量,增加知识市场的竞争程度,从而可有效降低知识租。当然教育事业的发展要有一个过程,要有相关的条件。国家要在尽可能的条件下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同时也要保证质量。

    三、关于中国院士问题改革的具体建议

    笔者认为,解决中国院士问题,应重点放在评选制度的公正合理上,应当将真正符合院士条件的人选为院士,这是解决院士问题的治本之策。如何实现院士评选的公平公正,需要采取综合对策。

    一是要尽可能公开评选过程。取消匿名投票环节,让每个专家的投票都公开化。同时,每个投票专家必须要说明投票的理由。匿名有匿名的好处,但匿名的弊端也是很多的。尤其是在多数人的情况下,匿名往往会产生责任分散现象。由于感觉自己身上的责任小了,一些不负责任的事情就很容易发生。而且这种匿名形式,也为一些身上具有负能量的人提供了发泄渠道。另外,中国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在这种面子文化熏陶下,国民的人格更多具有双重性。这种双重人格的一大特点就是表面华丽,内在沉重;表面正能量,内在负能量。所以,公开,有利于发挥面子文化的优势,而匿名,则让面子文化的缺点有了发挥的余地。所以,中国社会的人文特点,也客观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要更多采用公开化的形式。

    二是要完善和建立一个独立的院士评选监督体系,要对院士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有不服评选的,可通过评选监督体系来进行申诉。对在评选过程中有错的专家,必须要进行责任追究,必要时,要进行法律制裁。目前,中国学术界基本没有独立的学术评选监督体系,亟需完善。学术权力也是一种权力,既然是一种权力,就需要分权制衡;若不制衡,容易发生腐败等现象也就是必然的。另外,若有必要,也可考虑设立学术法庭,通过学术法庭对有争议的学术违规事件进行裁决,同时,学术法庭有权对学术违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为此,国家应健全有关制裁学术不轨行为的法律制度。

    三是取消院士的有关经济特权和经济补贴,变院士称号为名誉称号。

    四是国家要重视奖励科研业绩的制度设计。院士制度实际体现的是奖人原则,而不是奖励业绩原则。奖人原则有两方面的不公平:一是评选过程可能不公平;二是评选上后有些业绩可能不如没有评选上的,但却享受有关待遇,这对其他人不公平。为此,国家应制定完善的科研奖励条例,任何人只要做出业绩,就可享受有关奖励,这对任何人都公平。比如,要鼓励国内科研人员获诺贝尔奖,就可设诺贝尔激励奖,只要谁获了诺贝尔奖,都可获此奖励。目前,有些省份制定的领军人才制度,只要评选上领军人才,都享受一定经济补贴,这实际体现的也是奖人原则,应当改进,应当变奖人原则为奖业绩原则,这样更公平合理。但这种重视科研业绩的奖励制度,必须也要完善业绩考核和监督制度,不然,一些假冒伪劣业绩也可能混进来,导致这种奖励制度实际运行失效。

    五是院士评选应体现少而精原则。要宁缺毋滥。每两年国家可考虑评选一次,但每次评选人数应控制在20人以内,或尽可能少些。若没有成熟的,就暂时空缺,不要滥竽充数。

    六是院士评选不宜大兵团作战。应分专业建立不同的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少数人组成,委员应是这个专业的顶级科学家,同时,要吸收外国专家参加。但这种靠少数人评选的体制,必须要健全监督体系,必须要对违规评选行为进行严厉制裁,否则,产生腐败的可能性也很大。另外,院士评选,若有必要,也可委托外国专家组成评委来评选。

    七是对院士推荐人员和单位也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若推荐的院士候选人有学术违规行为,也要追究相关推荐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好的推荐人或推荐单位,也要实行奖励制度。

    八是要建立和完善院士考核制度。院士评选上不能一了百了,万事大吉,也需要不断进行业绩激励。除年龄特别大的,可终身享受荣誉院士或资深院士外,其余的,都应参加业绩考核。对连续几年不合格的,应实行退出制度。也就是对有错误的院士,要无条件退出,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任务或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也要实行退出制度。

    四、院士问题拓展:漫说中国现代化 

中国的院士问题,深层次也是中国现代化问题在院士层面的具体反映。下面笔者从院士问题出发,拓展谈谈中国现代化问题。

现代化是一个国家历史千年修行的树。其生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精神文明的生长;制度文明的生长;物质文明的生长。其中:精神文明是现代化之根基;制度文明是现代化之树干和枝叶;物质文明是现代化之果实。

    精神文明,无形胜有形,犹如树根,埋在地下,虽看不见,但根有多深,树才能有多高,根壮才能枝繁叶茂果硕。对于树而言,果实可以被人盗取,或者可以被暂时毁灭,枝叶也可以一定程度受到损伤,但只要根基不坏,就一切安好,遇到风和日丽,照样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硕果累累。但若根基坏了,一切努力都是枉然,任何表象都只是水中月,镜中花,只能给人一时之快感,而终无长久之功效。

    社会有精神文明,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制度文明。精神文明对制度文明建设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有利于降低制度的创设成本。有精神文明的群体,必然人们会更注重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这有利于创设出更具有公共效益和长远效益的制度体系。二是有利于降低制度的运行成本。对文明自觉的人而言,制度运转几乎不需要监督成本和处罚成本。但对不文明不自觉的人而言,制度不仅多了监督的成本,还多了处罚的成本。反之,若社会没有精神文明,则制度文明往往会落入钱穆陷阱中。也就是新制度刚一出台,还有约束效果,但时间一久,则会被不文明的精神所侵蚀,最终导致原有制度空壳化,导致原有制度只有形而无实。这时社会又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但创新的结果又是老样子,最终是制度加制度,制度一大堆,但都不起作用,都是摆设。

    另外,社会有精神文明,社会才能真正有物质文明。因为人是建设物质文明的主体,而主体的素质则取决于精神文明。反之,若没有精神文明,必然主体素质差,则物质文明就是豆腐渣工程,物质文明就只有物质而没有文明。所以,若人是有质量的,自然人制造出的东西就有质量保证,若人没有质量,则人制造出的东西就很难保证有质量。

    从长远看,若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符合现代化的要求,则国家现代化的路径必然比较平坦。若一个国家既有符合现代化的精神文明,也有符合现代化的制度文明,则这个国家现代化的路径会更平坦。若一个国家缺乏现代化所需要的精神文明,则注定这个国家的现代化路径是不平坦的。若一个国家既缺乏现代化所需要的精神文明,又缺乏现代化所需要的制度文明,则这个国家就不可能有现代化的物质文明,有也只是昙花一现。

    和谐之树才是长久之树,才是具有真正旺盛生命力之树。所以,现代化之树真正的本质框架应是和谐。其中和谐包括和谐的精神文明、和谐的制度文明、和谐的物质文明三个方面。

    和谐的精神文明应具有三个价值支点:诚信、理性、敬畏。

    现代化离不开道德。而诚信则是一切道德的基石,是处理人与社会或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最基本的价值底蕴。有诚信的社会,容易实现真法治。因为没有诚信,就没有规则意识,没有规则意识,法治就是缘木求鱼。有诚信的社会,也容易实现真民主。因为没有诚信,民主就是坑蒙拐骗的均衡,这均衡必然是恶的。

    现代化离不开科学。而理性则是一切科学的基石。坚持科学精神,是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最基本的价值底蕴。

    现代化也不可能完全解决世界的所有问题。在现代化的世界里,不确定性仍然存,因为科学并没有解决所有问题,而且科学自身的基础也是不牢靠的。罗素在《人类的知识》一书中就认为,人类所有的知识,最终都是不可靠的。面对不确定性世界,保持敬畏实质也是一种理性。所以,现代化也离不开敬畏。敬畏的重要意义是为确定性世界和不确定性世界之间提供了一种平衡。面对无限不确定性世界,对事物持绝对有和绝对无的观点,本质都是不理性的,理性的选择应是一种平衡,而敬畏就是一种平衡。另外,有敬畏,也为诚信提供了帮助。法国当代哲学家保罗·里克尔在《恶的象征》中指出:经由害怕而不是经由爱,人类才进入伦理世界。另外,有敬畏,也有利于限制理性的过度张狂和过度盲目。理性也应有一个限度,无限度的理性实质也是一种盲目。

    和谐的制度文明其核心应是:公平。公平是制度文明的最高善。一切不公平的制度,本质都是恶的。人类社会的制度进步,本质是从大不公平走向小不公平的过程,最终目的则是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另外,公平的制度,不仅对物质文明建设是一个福音,而且对精神文明也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树之树干和枝叶健康,光合作用就好,自然有利于树结出香甜果实,同时对树根发育也极为有利。在公平的环境下,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自然社会回报率就高,这会鼓励更多人对社会做贡献,这对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都是利好消息。反之,则反之。

    和谐的物质文明其核心应是:可持续。而可持续,最重要是要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长久相处的物质技术生产和消费体系。为此国家需要大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技术建设的路径,应以可持续技术为中心发力点。在产业结构的选择上,应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要坚持重农主义思路,工业发展要注重循环经济,同时应保持适度原则,第三产业要大力发展。

    由于精神文明是现代化之根,所以,国家现代化,最重要需要大力培植国民的诚信意识、理性意识和敬畏意识,要让诚信意识、理性意识和敬畏意识入脑入心,不能流于表层和形式。如何建设精神文明,文化建设是基础工程。文化是精神文明的母体。而建设文化,则需要加大习俗改造的力度。习俗是文化的一种外现形式,改造文化必须重视对习俗的改造。如何改造习俗,一是要加强教育。教育是阳光雨露。教育要从小孩抓起,要从小事抓起。二是要加大法律制裁的力度。要对不良习俗通过立法进行改造。三是要充分吸收其他国家的先进文化。

    另外,由于文化变革是一个长期过程,所以,精神文明建设也将是一个长期过程。如此,缺乏现代化文化底蕴的国家,其现代化也将是一个长期过程,任何急躁和浪漫都是不可取的,也是不现实的。

    从中国历史看,中国文化转型大约发生在夏商之际。商代是“祭祀文化”,周代是“礼乐文化”。从“祭祀文化”到“礼乐文化”,这是一次中国文化价值观的彻底转向。“祭祀文化”由于更看重超越界,所以其所体现的约束更偏向人的内在自觉。而“礼乐文化”由于更看重世俗人的行为规范,所以其所体现的约束则更偏向于人的外在形式。从“祭祀文化”转向“礼乐文化”,也就使国人的约束从内在转向了外在。由于约束从内在转向了外在,为了加强约束的效力,这就必然客观上要强化世俗权力的约束。因为若没有强大的世俗权力约束来补充,社会就很可能很混乱和无序。而加强世俗权力约束往往容易催生集权专制制度。中国几千年为什么专制集权总不倒,深层次与文化是密切相关的。另外,在社会缺乏内在约束的情况下,家族制度和血缘制度也容易盛行。因为在秩序缺乏情况下,家族和血缘既提供了一条最短的合作路径。这样国家层面的专制集权制度加上社会层面的家族血缘制度,最终又催生了中国社会物质生产层面的小农经济文明。最终导致国家社会经济结构呈现礼文化、专制集权、小农经济三位一体,并且三者互相支持,形成一个稳态的历史循环。但这种礼文化、专制集权、小农经济三位一体的结构,本质又是一个极不均衡的社会。由于社会内部严重缺乏公平,必然会不断催生社会动荡和动乱。但由于文化精神根基未变,社会动荡和变革最终就像割韭菜。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皇帝换了一个又一个,但社会发展模式最终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人们依然我行我素,该干啥的照样干啥,历史也总是在重复昨天的故事。

    所以,从中国国情看,中国的现代化路径首先需要打破礼文化,需要进行一场真正意义的文化革命,或进行一场真正意义的新文化运动,需要建立起有内在约束的文化精神价值体系。在诚信、理性、敬畏三种价值建设中,尤其要大力培育国人的敬畏意识。人们天不怕,地不怕,最终博弈的结局是社会十分恐怖和可怕。

    如何培育国人的敬畏意识,一是要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有敬畏的营养。《周易》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源头,处处充满敬畏精神。比如《周易·上经》:“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其思想就富含敬畏。再比如《周易·上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是对敬畏意识的一种严厉捍卫。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朱熹特别强调君子之心应常存敬畏。目前,我们应发扬古代人的这种敬畏精神。二是要从国外文化中吸收有敬畏的有益营养。国家应大力提倡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提倡国人多学习一些西方有思想的哲学著作,吸取精华,为我所用。国外大多有思想的学者,许多也都是强调敬畏意识的。比如,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有两样东西最值得人类敬畏,那就是“头上的灿烂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德国现当代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畏之所畏就是世界本身”。另外,社会对文化交流应有一种包容精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发展和现代化也是这个理。当无我的时候,才真正有我;当社会真正不重视物质财富的时候,社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物质财富的极大充裕。三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敬畏意识。我们提倡领导干部要敬畏历史、敬畏群众,其要旨也在于敬畏。一些领导干部敢于贪天腐败,与没有敬畏意识密切关联。四是知识分子对社会要进行敬畏启蒙。启蒙的本质是理性建设,是让理性脱离蒙昧状态。而没有敬畏的理性本质是不健全的,所以,启蒙敬畏本质也是理性建设,也是一种深层次启蒙                         

    

    参考文献

     1.[美]R·K·默顿.科学社会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1.
     2.[波兰]弗·兹纳捏茨基.知识人的社会角色[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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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周羽娜.中国院士制度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西南大学,2012年.

     6,宋圭武.大国路径:中国改革真问题探索[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
     7.宋圭武.谈学术规范[N].社会科学报200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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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宋圭武.职称评定制度及其完善探讨[J].甘肃经济与信息,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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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宋圭武,男,汉族,1964年生,甘肃靖远人,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三农问题、经济理论和中国经济改革问题。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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