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对注册制改革的重大启示?

张平 原创 | 2015-02-06 11:46 | 收藏 | 投票

 【作者微信号】:bzzcaijing

律师事务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刚刚针对阿里巴巴发起了一项集体诉讼,指控该公司没有披露在IPO之前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会面。不过,国内专家表示,国外律师事务所要想打赢这场官司的胜算不大,因为阿里巴巴的风险披露表述使得美国法院很难对其做出不利裁决。更何况,阿里巴巴的VIE结构资产都在中国,而外国法院对这些资产没有执法权。

不过,即便是如此,近日阿里巴巴的股价则闻声重挫,最新收盘报每股87美元,几天内市值蒸发逾数百亿美元,马云也从中国首富的宝座上摔了下来。而笔者认为,阿里事件不论从资本市场制度的完善,还是对投资人、拟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的法制观念的建设,以及监管机制,都有着重要的启示。特别是今年是我国A股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元年,阿里在美被集体诉讼事件使我们对注册制有了全面而又深刻的认识。

首先,阿里事件对即将推出的IPO注册制的启示尤为明显。一直以来,很多人认为,注册制要比审核制的门槛更低,但是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注册制虽然能让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上市梦,但是对拟上市企业的事前、事中的信息数据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

另一方面注册制只是将对审核的权力下放交易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经审核之后只需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即可,但如果这些机构没有尽到对拟上市公司的披露数据真假进行鉴别的义务,同样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罚。

虽然这次阿里巴巴在美成功获IPO融资,马云一跃成为国内首富,彰显了海外实行注册制的高效率,但在注册制的环境下,上市公司哪怕在信息披露上有一点点瑕疵都会受到控诉或重罚。对于美国投资者来说,淘宝平台出售假货只要其在招股说书中及时披露并承诺积极整改,那么这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阿里高层在IPO之前就知道,国家工商总局对其售买假贷的白皮书,并指出其5大突出问题,而是隐瞒不报,那就是不可原谅的过错了。

再者,在事中环节上,监管部门应该从“闭门磋商”转向全面公开。这次阿里巴巴在美遭遇集体诉讼,就是国内监管部门总喜欢“闭门磋商”,而不肯全面及时公开。这就让海外投资者担心,中国的监管部门在阿里上市之前隐瞒调查结果不报,而在其上市之后再公布,是否存在合谋掩盖淘宝平台出售假贷问题,以达到欺骗投资人的目的。

所以,当时监管部门适时公布监管检查结果和提出对淘宝电商的整改要求,而阿里在招股说明书上能够再加上一笔,“已经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和诚信记录体系,加强了平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管理”等等,说不定此事件就相安无事了。但是我们的监管部门一直把事情压到今年初再披露,双方还打起口水仗,那美国机构投资者不启动集体诉讼程序,美国证监会不来调查才怪呢!

最后,注册制就是对信息披露不实者的“零容忍”。在美国上市的企业一般在信息披露方面都比较真实、准确、完整。前几年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就因此吃了大亏,被浑水等机构投资者做空,还引发了烦人的集体诉讼。在美国股市中,正是有了像浑水、集体诉讼制度这些严格的事后监管,使得很少有哪个公司真的敢借注册制浑水摸鱼、造假财务数据、欺诈发行。因为要想完全隐藏真相实在很难,一经发现付出的代价很高昂。

注册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并非是降门槛,而是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更高要求。只要上市公司和相关部门在信息披露上稍有闪失,不仅股价会被像浑水这样的机构做空,还会遭遇集体诉讼之灾。从阿里事件可以看出,我国资本市场要想从审核制走向注册制各种条件还不具备,且时机尚不成熟,真正实现注制制还有很长路要走。阿里事件则恰恰说明了美国股市中还有很多东西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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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执著财经创始人:张平 知名经济学人,著名财经评论家, 每日经智库财经专家,今日头条,财经头条,百度百家,腾讯自媒体专栏作家,金融界、国际金融报,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特约撰搞人。 微信公号:bzzcaijing(或输入不执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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