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九成地产项目违法,责任在谁?

谭浩俊 原创 | 2015-03-22 18:02 | 收藏 | 投票

媒体报道,据河北省住房建设厅介绍,2011年以来,河北省共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3386个,存在违法问题的2079个,违法比例61.4%。其中,省会石家庄市违法项目比例高达93.8%

 

虽然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有关这方面的报道也很多。但是,看到河北省住建厅提供的这份数据,还是感到十分震惊。一个省会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违法违规率竟然达到了93.8%,其他地方也仅比石家庄稍好一些,难道房地产开发已进入了一个不需要法律约束、法律规范的阶段。所谓法治政府,又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法治政府建设是否也是有选择性的呢?不然,为什么会在一个地方、一个领域,出现如此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却视而不见呢?

 

而从这些年来媒体报道以及实际了解的情况来看,房地产领域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并非开发企业天生就是目无法纪、天生就是一个敢于违法者。实际上,绝大多数的违法违规问题,都是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明里暗里“联手”的结果。从表面看是开发企业违法,实质是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违法。或支持,或纵容,或默认,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项目能够开工建设,违法不违法,都可以容忍与接受。实在被媒体、公众、上级等盯得没办法,就象征性地处理一下。自然,也就没有几家开发企业和几个项目能够合法经营与建设了;自然,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劣币也就比良币更有市场了。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还曾经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就这一意见而言,应当说石家庄市是非常注重法治政府建设的。而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发布以后,石家庄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和办法。那么,房地产项目超九成的违法率,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法治政府建设与违法违法是不是一个平面上的两条平行线呢?

 

显然,从石家庄市超九成的房地产项目违法情形来看,地方政府在法制建设中是何等的言行不一,何等的口是心非。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又怎么可能建设出真正的法治政府呢?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又怎么能够得到改善呢?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内涵,又怎么能够在一个毫无法纪的地方体现呢?

 

可以想象,法治政府在违法现象面前不堪一击,原因也很简单,政绩的需要。要知道,对开发企业来说,尽管违法的内在动力也很强,多数开发企业都希望通过违法获得更多利益。但是,如果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法制意识,能够把好法制关,开发企业违法的内在动力再强,也不敢死闯硬碰。也正是因为地方政府太需要政绩,太需要通过房地产开发增加GDP、增加财政收入了,也就会不顾法制、不顾国家和群众利益去支持、纵容、默认开发企业违法了。调查显示,在开发企业超过规定时限的闲置土地中,土地属于地方政府责任的就占了相当比重,另一些则是地方政府帮开发企业揽责任。

 

既然违法现象都已经超过了九成,那么,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就可能达到了百分之百。因为,政府也好,企业也罢,如果能够置法律于不顾,还怎么可能关心和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呢?对这样的现象,除了愤怒,还该做些什么呢?该不至于出现如此严重的违法问题还没有人去担责吧。要知道,即便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也决不能法不执众,不能简单草率处之,而必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而需要付出代价之人,也决不能只是开发企业,或随便弄个部门的当事人,而应当上升到政府层面。否则,就不可能引以为戒,对其他地区、其他行业产生警戒作用。

 

当然,如果这些违法行为中带有严重的贪污腐败问题,更应当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从中央巡视中专项巡视的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落马官员,都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类似石家庄这样大面积违规的城市,其可能存在的贪污腐败问题也可能更加严重,更需要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加以整治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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