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协商与公义

迟竹强 原创 | 2015-04-28 07:19 | 收藏 | 投票

  现在大家也常常讨论中国的民主问题,那我们就着刚才公私和革命的话题延续下来,继续看中西方民主模式的差异。刚才我们已经分析过——西方的民主是交易模式,中国的民主是公义模式。

  西方要搞三权分立,因为担心参加这个政治市场的其中一方获得太大的权力,全部通吃,难以维持整个政治的平衡和秩序。而中国呢?“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中国现存政权的合法性建立于公义,你这个政权的本质,就必须和人民相联系,要作为“公”的代表和维护者。这个天下,应该是公天下。朱彬在《礼记训纂》在注解中提到:“禅位授圣,不家之。“其实是代表了儒家从本质上不承认皇帝家天下的合法性。但是这样的政治理想和现实是存在一定差异的。面对这种家天下的现实,中国儒家抱着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接受,但不完全认同,并且用道统、政治观念、文化舆论来约束皇权。我们看很多大臣或言官进谏,一定会提到的圣君是尧舜禹,这些古代圣王是禅让制得到的权力,其实还是在强调天下之公。有人说中国儒家是一种奴性等级哲学,其实很大的误解。“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篇下》),臣子不是奴隶。我们知道明朝的内阁权力很大,皇帝诏书因不合时宜而不便下达时,可将诏书封还加以驳正。

  事实上,在我看来,世界都在朝着公的方向发展,只是路径和速度各不相同。公共资本在国家财政里占得比重越来越高,法国、丹麦等国税率很高,法国税收超过GDP一半,丹麦超过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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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籍:烟台招远,80后,中国智库发起人,人大财经论坛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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