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支付的未来发展

迟竹强 原创 | 2015-08-21 10:47 | 收藏 | 投票

   网络支付被《指导意见》定义为,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这里的互联网支付或网络支付的概念内涵本身是否合理,还值得商榷。实际上这里面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对于互联网支付本身服务对象、服务特点的界定。这里其实包括了传统的银行业机构做的网络支付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做的网络支付。“小额便民”可能更多是围绕非银行支付机构来谈的,这也是这两年来讨论和争议比较大的地方。当然,如果从整个互联网支付所代表的新兴电子支付的角度来看,实际上国际上也不是只限于小额。

 

另一方面,如果从全球来看,非银行支付机构确实在多数国家主要是做小额支付,也是零售支付的重要提供者,呈现支付笔数巨大、单笔金额相对小的特点。但是在我们国家,这两年来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渡期,支付机构本身有可能提供的不仅仅是零售支付服务,而且是在支付服务基础上附加的一些其他金融服务,由此才逐渐出现了其支付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超出小额的特点。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这种短期的“超出”是可能逐渐弱化的,或许需要一定的政策“容忍度”。

 

《指导意见》提出的这一点,只是从方向上做了引导性表态。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挤出”非银行支付发展中的一些脱离实体的“泡沫”或灰色要素,另一方面,在细则落实中也不应简单地进行行政干预。

《指导意见》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这里面提到了对第三方支付的约束,其实和刚才的小额问题是类似的,正是因为第三方支付有些跳出了支付本身的功能,而提供了更多支付以外的附加金融服务,因此才产生了其他一些矛盾,这都是支付之外的问题。

 

另外,除了支付服务本身,支付企业的重心在于依托于支付工具和端口,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或非金融服务,例如基于互联网支付账户的基金销售等。因为这些创新能够深入到所谓的长尾和草根阶层,更多的是一种零散型的、大众型的理财服务。

我们从理论上对于支付企业的业务创新进行归纳,实际上也就是现在大家谈的比较多的场景建设。

 

场景建设无论是银行业机构还是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来在新兴电子支付发展中面临的挑战是越来越类似的,过去无非是银行支付机构创新的空间和动力更大些,银行类机构创新的空间和动力更小些。不管大还是小,过去在新兴电子支付领域的发展动力,主要来自于供给端,也就是支付技术的演变所带来各种各样令人“脑洞大开”的支付工具创新,尤其体现在移动支付领域。

 

但是未来,这种以技术推动的创新应该一定程度上进行转移和转向。就是更多转为需求导向,深刻扎根于客户的需求。过去是从技术的变革来实现“供给创造需求”,但是很多新鲜的支付体验可以脱离了现实客户内在的需求。未来从导向上我们就全球来看,与传统的卡支付格局不同,参与到新兴电子支付领域的主体非常之多,其中:有些国家是银行发挥主导作用,有些是电信运营商发挥主导,有些是拥有电商等丰富场景平台的支付企业,但很少有纯粹做支付的企业能够占据上风。

 

 

对于他们的发展方向来看,也是着眼于我们所说的场景化建设,从需求导向来承载支付以及支付之外的各种综合性服务。

 

另外,它依托的不仅仅是支付本身,支付之外其实可以做三件事情:一件事情就是互联网企业本身在做的。因为互联网企业就是重视客户、入口、流量,通过支付端能够把握的客户和流量肯定是最大的,因为所有人在经济生活中都要进行交易和经济行为,落到货币层面就是支付行为。所以说把握支付基础设施就如同掌握了高速公路、铁路的入口和出口,飞机的航站楼和船舶的港口,可以通过它们充分了解货物流和人流。在此基础上,可以为居民提供与生活便利相关的各种非金融服务,可能是商业化的或带有准公益性的。考虑到支付本身就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更多是利用金融基础设施来承载金融之外的事情,这是一条主线。

 

第二条主线,就是利用支付工具、账户和端口,来整合一些其他金融功能。金融最基本的功能有几个方面,一个就是支付清算,还有几个功能我们可以理解为各种资金融通行为,比如投资、融资等;还有如做风险管理的功能、信息管理的功能等。随着支付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过去彼此泾渭分明的功能,现在出现了融合,也就是以支付为基础,实际上越来越容易把其他一些功能融合到来。之后,一方面能够给最终客户提供综合、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比如刚才提到的移动端金融超市和精品店;另一方面也在产品和服务层面突破了原有的分业格局。比如余额宝,本身就是实现支付和货币基金的功能融合,这在全球都是一种很重要的创新方向。

 

第三条主线,就是把支付宝的清算功能独立出来,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者独立争取清算组织的准入。以此来打造具有网络支付特点的新兴平台经济,当然可以做更多的事情。来说,强调从需求出发,实际上就是现在所讨论的场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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