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被骗了,朝鲜才是真正的私有制国家

蔡天坤 原创 | 2015-09-27 09:13 | 收藏 | 投票

我们都被骗了,朝鲜才是真正的私有制国家
作者:知原

一、判断国家和社会性质的最核心标准是政权:
二、中国古代的“公天下”和“私天下”:
三、民主共和制才是真正的政权公有制:
四、西方是哪门子私有制?
五、局部的私有制与局部的公有制:

一、判断国家和社会性质的最核心标准是政权:
  朝鲜,三代世袭,国家政权属于他们金家的,人民只不过是其奴隶,这样的国家才是典型的私有制国家。而我们以前用生产资料私有制或公有制作为衡量国家或社会的性质是私有的,还是公有的标准是错误的,是误导人的理论。衡量国家是私有的,还是公有的,最核心标准应当是看其政权。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权就掌握某人或某个家族手里,那么这样的国家就是典型的私有制国家;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权是掌握在社会公众手里,那么这样的国家就是典型的公有制国家。

二、中国古代的“公天下”和“私天下”:
  中国古代虽没有公有制和私有制的说法,却有“公天下”(“天下为公”)和“私天下”(“天下为私”或“天下为家”)的论述。中国古人就是以政权的所有为标准判断“天下”的性质的,如果政权属于天下人所有,这个“天下”就是“公天下”;如果政权属于一家一姓私有,那么这个“天下”就是“私天下”(“家天下”)。
  中国的私有制国家是由夏启开启的,在尧、舜、禹三代时代,部族联盟首领的产生方式是“禅让制”,即在各氏部族中民主推选贤能的人作下一任首领。禅让制的基本原则是传贤而不传子,是《礼记•礼运》描述的“大道之行”的“天下为公”时代。
  禹在自己年迈时作出禅让传贤的姿态,把国君的位置禅让给伯益,但是在此之前他已任命自己的儿子启担任国家权力机构的要职。结果禹死后,启以本姓邦族和异邦联盟战胜了伯益,继承了禹的王位。从此,世袭制取代了禅让制,传子取代了传贤,“私天下”(“家天下”)取代了“公天下”,直到1911年的辛亥革命才结束。由于这次大变革发生在大禹到启之间,所以笔者将这次重大变革称之谓“禹启之变”,或称之谓“公私之变”——即从“公天下”转变为“私天下”。
  从第一个世袭君主夏启开始到满清最后一个世袭君主溥仪结束,中国的“私天下”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时期:一是夏至西周,是世袭制不断完善、不断增强的时期,到西周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级严密的世袭体系;二是从秦到清,除了最高君主——天子依然保留了世袭制,而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员不再采用世袭制,而先后采用军功爵制(秦)、察举制(两汉)、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科举制(隋至清)等逐渐完善了的选拔官员的方法。也就是说,西周是世袭制的最高峰、最完善的时期,在此之前总体上而言是世袭制逐渐增强和完善的时期,在此之后总体而言是世袭制又重归削弱的时期。春秋战国则是中间过渡期。
  这两个时期的“私天下”我们通常又称之谓“家天下”,但是笔者觉得有必要对这两个时期的“家天下”作一下区分:夏商周时期的“家天下”主要是以“天子”为核心的家族的天下,是打赢天下的人的家族共同分享成果;而秦至清时期的“家天下”则为以“皇帝”为核心的家庭的天下,是由打赢天下的皇帝独霸所有果实并由世子继承全部成果,非世子只能享有爵位、名号等一些较为虚的东西。天下由核心家族共同体按宗法等级分享缩小为由皇帝家庭独享,从而使得广大非皇帝家庭的成员也有了上升的空间。
  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终于结束了四千年的“私天下”,人们对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生涯的评价是,“起共和而终二千年帝制”(实际是终四千年君主世袭制——“私天下”)。孙中山先生的“共和”观念就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禅让制”作为“公天下”的制度是远不够成熟的,现代的“公天下”的制度就是“共和制”。

三、民主共和制才是真正的政权公有制:
  中世纪的欧洲与先秦时期的中国类似,都是实行的封建君主世袭制,与秦至清时期的集权君主世袭制有较大差别,但都属于“政权”为“私”的时代。
  “共和”在近代主要是作为“君主制”的对立物而存在的,作为一种反抗“世袭君主制”,建立一种优秀政体的政治理想而被追求的。一切反君主制的运动都可以称之谓宽泛“共和运动”,一切非“实君主”政体都可以称之谓宽泛的“共和制”。
  “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 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中文翻译引自《史记•周本纪》,因厉王出奔后召公、周公二相共同执政,有二人或多人共同和平执政之意。15世纪前后文艺复兴时期的布鲁尼和马基雅维利,用这个词指称中世纪时期意大利北部的非君主制城邦,后来,这个词逐步演化成指称“世袭”和“神权”之外的政体。
  共和制是一种相对于君主制的政体形式,但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确定共和制与君主制的实际差别比想象的要复杂的多。比如,有英国这样的因革命不彻底而实行的“立宪君主制”——“虚君共和制”,也有朝鲜这样的打着“共和”的旗号搞“君主制”的“虚共和实君主制”。
  近代英美等国相距建立了共和国,但当时建立的共和国是贵族共和国,按马克思主义的用语就是资产阶级共和国,而非人民共和国。因为当时的选举都是有财产资格、性别和种族限制的,即广大平民、妇女和“低等”种族都没有参政权。当时拥有选举权的只是极少数“高等”种族的男性资产阶级。
  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尤其在北欧,使用了口号“均等共有选举权”。普选权运动包括社会、经济和政治运动,目标在于把选举权扩展到所有种族。但对于女性的女性普选权或投票权、选举权等等则要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才被重视。
  最早的普选权运动发生在19世纪早期,聚焦于减除选举所要求的财产条件。许多社会原先都对投票权有种族要求,比如非白种人不能在种族制度的南非投票,这种情况在1994年多党选举后才结束。但直到现今,有一些普选系统其实还是排除一些人的选举权,比如拒绝承认犯人投票权和精神上有疾病的人。另外,几乎所有司法系统都拒绝非公民居住者和未成年公民的投票权。
  普选权运动的胜利才使得共和国从“贵族共和国”转变为“人民共和国”。在“人民共和国”里,年满十八岁的所有合法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普选权使得“人民共和国”有了“民主”的成份和性质,所以常被称之谓“民主共和国”。
  从世袭君主制国家到贵族共和国,再到民主共和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进步。世袭君主制国家是典型的政权私有制,贵族共和国则属于政权集有制(政权归资产阶级集团所有),民主共和国才是真正的政权公有制。

四、西方是哪门子私有制?
  由于受到错误理论的误导,使得人们普遍相信现代西方国家搞得都是私有制,前苏东等社会主义国家搞得才是公有制的鬼话。现代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民主共和制,而民主共和制是一种典型的政权公有制,怎么能说他们搞得是私有制?相反,苏东等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权被无产阶级领袖们所把持,成了他们的私人物品,而朝鲜更搞成了三代世袭,发展成了一种典型的政权私有制,这样的国家才是真正搞得私有制,只不过是打着“公有制”的幌子欺骗人吧了。
  当然有人会说,公有制和私有制只是指经济制度,不应该上升为政治制度。确实有学者考证,马克思所使用的“Eigentum”一词,理解为“所有”或依据上下文的文意译为“所有物”较符合作者原意,而通常译为“所有制”或“财产”都不确切。
  所有制的概念不是马克思的创造,将所有制定义为是一定社会的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归谁支配的基本经济制度也不是马克思本人的学说,而是苏联时期的科学院院士、民法学家维涅吉克托夫根据马克思对占有问题的论述,以及当时苏联实行的一些政策和措施而创造出来的概念和理论。
  另外,英文ownership是“所有权”,其意义与system(制度)不同。“所有权”是法律中的“法权”概念,并不是“制度”。但几十年来都是将“所有权”译成“所有制(制度)”!“制度”比“法权”更具实控意义。财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制度”却无法转让。经济学的“所有制”如同人们所说的“物质”,“所有权”则相当于讨论“物质成分”。
  但将“所有权”译成“所有制(制度)”,也反映了一些马主义学者并不想仅局限于“法律”范围内讨论“所有”问题,而想上升为更基本的“制度”层面讨论“所有”问题。既然“法律”范围内讨论“所有”问题可以上升为更基本的“制度”层面讨论“所有”问题,那么经济领域讨论公有制与私有制的问题也可以扩展到政治领域讨论公有制与私有制的问题,从而也就有了政权公有与私有的讨论。

五、局部的私有制与局部的公有制:
  事实上,西方国家不过是在大的政权公有的框架下允许和保护局部的财产私有吧了,局部的财产私有改变不了总体的政权公有的性质。同样的,像朝鲜这样的大的政权私有的框架下搞一些局部的财产公有——比如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免费住房、国有企业、国有农场等等,也改变不了其总体的政权私有的性质。
  中国商周时期有“井田制”,即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中间所谓的公田其实并不是指老百姓公有的田,而只不过是贵族们的私田吧了——不是老百姓的私田。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除了保留最高统治者帝王世袭,帝王以下的官员们不再世袭,而是通过一定规则选拔出来的人做官,这样官权似乎成了一种公权,但由于最核心的政权仍然属于皇帝私有,这样的官权公有也只不过是为皇权私有服务的工具吧了,因此改变不了政权私有的性质。
  现今西方的大企业普遍搞得是股份制,而较少是那种纯私人的企业。那种纯私人的企业才是真正的私有制企业,老板是企业的唯一所有人,并在子孙后代世代相传,类似于君主制国家。股份制企业本质上是一种真正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即企业归所有股东集体所有,类似近代西方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国家政权属于资产阶级集体所有。“上市公司”的英文是public-company,public是“公共、公众”的意思,company是公司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公众公司”之意。“上市公司”其实就是“社会公众所有制”,简称“众有制”。
  因此,西方的企业也不能简单的说是什么私有制企业,只能说西方国家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及收益吧了,如果仅以此来说西方国家搞得是私有制太过勉强。相反,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福利国家制度,而福利国家制度其本质上是一种消费资料公有制。

原文出自:http://ctk3.cn/portal.php?mod=view&aid=1357

个人简介
笔名:知原,1975年生,湖北钟祥人。著名网络思想家,著有《中华复兴方略》、《哲学思考》、《从血缘治国向能力治国的转变》、《中国:问题与出路》、《新社会主义》、《十字路口的中国出路》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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