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十大问题解析

卫祥云 原创 | 2015-09-28 10:53 | 收藏 | 投票

国企改革十大问题解析

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卫祥云

一、分类管理是国企改革的基础,这一重点问题在中央“1+N”方案中已经十分明确。而公益类和商业类的两分法是在总结吸收各省市三分法改革实践基础上的高度概括。其中商业类隐含了充分竞争和非充分竞争两类。

二、公益类国企实施准公务和准公务员管理,其定位是以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为考核标准,不存在做优做强做大的目标,只要能做好人民群众就满意了。

三、商业类国企中的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都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而商业类国企中的非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则允许放开竞争性业务。其中,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还提出了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通信和航空、军工七大领域分行业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和持股原则。

四、“三个有利于”原则是搞好国企改革的原则性表述。但国有经济不等于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也不等于壮大国有企业。所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还需回到分类改革、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的改革实践中。

五、国有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的目标没错,但如何实现和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却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其中,上市是“做优做强做大”的路径之一,但不排除在竞争中的退出问题。

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搞好国企改革的重要组织保证,是“纪律挺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的重要体现,也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措施之一。

七、统一出资是国有资产出资人定位的重要问题。目前,国务院及其委托部门财政部、国资委和中央汇金、中央文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都在代行出资人角色,即将成立的国家投资运营公司也可代行出资人角色。今后,这种分散出资的现状如何过渡到统一出资仍是需要认真研究对待的重要问题。

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国有企业资产属于全国人民所有。如何使全国人民享有所有制权益,是需要通过建立“国民权益基金”管理机构来实现的。目前,在中国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既无法操作,也不符合宪法。只有维持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和模式,才能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让全国人民分享改革的红利。

九、国企高管激励问题,属于不是问题的问题之一。过去,曾有过国企管理人员去行政化的争论。现在国企分类改革以后,此问题可以说迎刃而解。先前,中央已有限制国企高管薪酬的政策落地。今后,如果在公益类国有企业,则实行公务员和准公务员管理,辅之已行政职务负责制、技术职务聘任制和相应管理办法等。如果在商业类国有企业,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由市场决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薪酬水平。

十、员工持股问题,也属于不是问题的问题之一。员工持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主要是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施行。如果是通过二级市场在上市公司持股,对任何人都是没有限制的。如果是通过一级市场参与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和持有股份,则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产权交易所发现价格自愿有偿取得,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这一问题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责任。

 

2015928

个人简介
卫祥云,著名经济学家,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原主任,先后出版《改革的逻辑》、《国企改革新思路》、《产权的逻辑》等多部经济著作。现兼任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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