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的耕种顺序

赵峰 原创 | 2016-12-14 08:17 | 收藏 | 投票

 

关于土地的耕种顺序

 

在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中,土地耕种顺序是个重要的问题。因为土地的有限性,因为土地边际收益递减,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人们先耕种优等地,再耕种中等地,再耕种劣等地。当耕种到中等地的时候,优等地产生了地租;当耕种到劣等地的时候,优等地和中等地都获得了地租。

对于经营者来讲,不管耕种优等地,中等地还是劣等地,都只能获得平均利润,为什么要从耕种优等地开始呢?这是课间一位喜欢思考的同学问我的问题。这个问题以前就碰到过。教科书上一般是这样解释的,耕种优等地比之中等地,耕种中等地比之劣等地,收获要更加确定,更加有保障,因此经营者更愿意优先选择优等地或者中等地。这种解释其实是不得要领的。风险或者不确定性,都可以在成本的意义上来解释。说劣等地面临更多的风险,更多的不确定,就意味着更高的成本,同时也就意味着更低的收益率。这与平均利润率的假设是矛盾的。因此这种解释只是一种应付,而不是一个科学合理的说法。我当时也是这样解释的,但说完之后就感觉到自己太应付差事了。

实际上,关于耕种顺序选择的问题——耕种顺序是经营者的主观选择——并不是一个真的问题。也就是说,按照平均利润率的思路来理解的话,并不存在经营者对耕种顺序选择的问题。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农业经营者进入农业市场的时候,有三块土地在等着他选择,上面分别插着“优等地”,“中等地”和“劣等地”的牌子,他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决定他究竟选择什么等级的土地。这仅仅是幻象而已。每一个进入农业市场的经营者,都是根据自己对预期收益和成本的判断来作出决策的,实际上他根本不会注意到他所耕种的究竟是什么等级的土地的,他所选择的是收益,而不是土地的等级。优等地,中等地和劣等地的等级划分,实际上只是为了方便研究而作出的一种假设;现实中,不会存在“优等地”、“中等地”或者“劣等地”这些东西。一个农业经营者按照对政治经济学的教条理解,在农业市场上是找不到一块“优等地”或者“中等地”或者“劣等地”的。不过,这种主观的假设又是具有现实意义,具有可以理解的客观性的。所谓可以理解的客观性,指的是这种耕种顺序的假设,是与经济学关于经济人行为的理性假设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的。作为个体来讲无法选择顺序,而在历史发展中,这种顺序是可以存在,也确实存在的;这种顺序的存在,体现的是经济人的理性能力。在这个意义上讲,李嘉图关于耕种顺序与地租的产生的解释,其实也是一种历史的解释。

因为土地有限和土地边际收益递减,人们按照优等地-中等地-劣等地的顺序来耕种土地,于是顺序产生了优等地和中等地的地租。从这一分析中,李嘉图还进一步得出——地租是价格上升的结果而不是价格上升的原因——的结论。李嘉图的地租理论,服务于其自由贸易的主张。1815年,英国实施新的谷物法,进一步提高谷物进口限价。新谷物法的实施,将推升谷物价格的提高,其结果是提高地租水平,这是地主阶级利益之所在。但谷物价格的提高,同时意味着工资成本的上升,企业利润的减少,这于新兴资产阶级是个巨大的伤害。李嘉图与马尔萨斯就谷物法的存废展开的争论,实际上是新兴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利益博弈的表现。李嘉图从地租理论出发,对谷物法进行谴责,为自由贸易摇旗呐喊。李嘉图终其一生,其理论研究的现实使命,就是要推动自由贸易。李嘉图的这一努力,要到他去世之后的1846年,才在科布敦和布莱特的努力下结出果实。那一年,英国正式废除阻碍自由贸易的谷物法。

晚于李嘉图差不多半个世纪的美国经济学家亨利·查理士·凯里(17931879)是个贸易保护主义者,也是李嘉图理论的坚决反对者。因为反对李嘉图的自由贸易理论,凯里的理论走向了绝对化。凡是李嘉图支持的,凯里就要反对。比如李嘉图支持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凯里就要坚决反对。他提出一个幼稚而荒唐的“科学”理论,说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吸收的营养越来越多进入到人体的思维系统,越来越少进入生育系统,于是人类的生育能力趋于下降。由此,马尔萨斯关于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并导致人口过剩的理论是彻底错误的。凯里当然也不会同意李嘉图关于土地耕种顺序的解释。凯里似乎是从美国历史上找到了确切的材料,证明人类对土地耕种的顺序不是李嘉图所主张的那样,而是相反——优先耕种劣等地,然后是中等地,再是优等地。凯里说,优等地就是那些肥沃的土地,通常位于山洼或低地。这些优等地虽然肥沃,但耕种过程中需要排水,需要排除虫害。在人类经济活动的初期,没有足够的积累来对土地进行改良,优等地就只能被暂时放弃。人类优先耕种不是肥沃的低地,而是改良成本最低的高地。这些土地虽然肥力不高,产量不高,但改良成本很低,因此成为低积累时代的首选。随着人口增长和人类经济活动的扩张,人们才逐渐耕种到中等地和优等地。凯里关于土地耕种顺序的解释,似是而非。实际上,我们讨论优等地或者中等地或者劣等地,所依据的不是土地的肥力,而是土地的生产力,或者收益率。凯里所说的沼泽地带的肥沃土地,由于改良成本很高,收益率必然很低,所以就不是优等地,而是劣等地。相反,高地土地虽然肥力不高,但如果收益率相对比较高,就不是劣等地而可能是优等地。这样说来,凯里并没有能够驳倒李嘉图关于耕种顺序的理论。

凯里提出劣等地-中等地-劣等地的耕种顺序的“理论”,目的是反对李嘉图的地租理论,归根到底是要反对李嘉图的自由贸易理论。其实,究竟是自由贸易,还是贸易保护,都不是绝对的。弗雷德里希·李斯特的说法可能是比较客观的。李斯特一般被认为是贸易保护的支持者,自由贸易的反对者,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在经济成长的不同阶段,就应该采取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没有一成不变的贸易保护,也没有一成不变的贸易自由。比如,在一个国家发展工业化的初期,由于本国产品缺乏国际竞争能力,贸易保护就很有必要;当一个国家通过贸易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到足以同国外竞争者竞争的程度时,自由贸易政策就有了可能性。凯里所处时代的美国,跟李斯特所处时代的德国差不多,都是民族工业还比较落后,还不具备与英国工业品竞争的能力的时代。由此,凯里主张贸易保护有其合理性。不过,凯里作为经济学家,他为贸易保护所做的辩护,他对李嘉图理论的批判,却显得太业余,太小儿科了。凯里还有一个用于反对李嘉图自由贸易主张的理论,要比前述关于土地耕种顺序的理论更加业余,幼稚而荒唐。

在这里,凯里反对的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按照李嘉图的说法,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基础是一个国家在成本上的相对优势。即使一个国家在所有产品生产上与其他国家相比都处于绝对的劣势,但是,这个国家的不同产业之间,总有成本相对较低的。一个国家专门生产成本上有相对优势的产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能够促进生产的发展,促进社会福利的增进。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之前,解释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产生的理论,是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斯密理论的局限性在于,它将少数先进国家纳入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格局,却将大多数落后国家排除在外。因为对于落后国家来讲,其落后不是存在于某些行业,而是存在于所有行业。李嘉图比较优势理论的意义在于,它证明了一个国家不论是先进还是落后,都可能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获得相应的利益。凯里对此持怀疑和批判的态度。凯里认为,对于美国这样工业落后而农业具有相对优势的国家而言,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应该优先发展的就是农业,应该出口的就是农产品。凯里认为,按照这样的产业布局和贸易格局,美国经济的发展将是不可持续的。美国农业生产的粮食如果主要供应国内,从土地中获取的养分最终又会循环回到土地。如果美国农业生产的粮食出口到国外,从土地中获取的养分最终就会流失到国外,长此以往,美国土地肥力将会下降,最终甚至会被废弃。凯里的这种解释,可称之为“粪便经济学”。看似“科学”的解释,实际上是似是而非,甚至是荒诞不经。李斯特也不同意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他是从后发国家产业结构演进的停滞和贸易条件的恶化的角度来解释的。

再回到土地耕种顺序问题上。在李嘉图的理论中,土地耕种顺序是一个重要的假设。正是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地租的产生才得到解释。土地耕种顺序的问题,还有边际分析的意义,因此李嘉图的地租理论可以看成是边际分析的早期尝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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