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录音拍照是患者获得就医安全的核心事项

宋中清 转载自 患者就医安全服务网 | 2016-02-29 13:18 | 收藏 | 投票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的录音拍照等功能越来越为民众所掌握。可以预见,在许多稍纵即逝的场合,手机等随身工具录音录像拍照功能键的开启,将形成不可阻挡的潮流。

   患者维权的关键弱势,是对证据资料掌握的弱势。加之,国家医药卫生执法的滞后,很多实际发生的重要事实,在医疗安全损害和纠纷发生后,都难以用证据还原。指望医方在面临较大损失时负责任地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既不现实,也不厚道。
 
   由于图利医疗机制在中国大陆的存在,医务人员习惯于让口头说给就医者的内容,与书面记录签署的内容截然相反。又由于人们说出来的,永远比打字或手写出来的容易很多,医生面对患者口头交代的远比病历记录的内容生动、具体、重要、有针对性得多。好医生是乐于同患者交谈的。然而受机制因素等限制,医生说给患者的话不见得记录在病历里。
 
   据团队医疗专家考察日本发现,那里的医生很少写文字病历,而面对患者交代事项却非常详细周到。他们医院要求医生谈话必须全部录音录像。病人出院,医院会将医生谈话的这些音视频装在U盘里,交给病人一份。日本的医患纠纷相对中国来说很少。即使有纠纷,法官看看这些录音录像,事实曲直判断起来就很容易了。
 
   我国著名医疗专家钟南山在前几年回答媒体采访时就说,好医生不怕患方给他录音,因为录下来的全是医嘱,这有利于患者理解和配合治疗。
 
   依当前的法治意识,按照法官的指导,老百姓完全可以利用自媒体合法维权。公民只要不是传播无根据的虚假信息,对自己反映的事实真实性负责,即合法。
 
   所以,在就医过程中,使用起手机等工具多做录音录像拍照,越来越成为就医安全的法宝。(宋中清)
个人简介
著名医疗事故律师。中国十大律师名人、中国最早专项代理患方维权、成功提议提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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