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比较宏观税负?

刘植荣 原创 | 2016-03-02 08:06 | 收藏 | 投票

 如何科学比较宏观税负?

作者:刘植荣

近日,有媒体发文称,2014年、2015年中国宏观税负分别为30.5%30.1%,低于世界平均38.8%的水平。笔者认为,这种税负对比无法衡量各国居民税负轻重,要想科学比较宏观税负轻重,应该考量以下五种情况。

第一,它比较的是政府收入,而不是税收。政府收入除税收外,还包括政府企业盈利、政府投资收益、出售国有资产、罚款、行政收费、社保基金等,政府收入多并不代表税负重。例如,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占GDP的比重,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分别为40%1.4%,科威特分别为72%1.5%,卡塔尔分别为52%2.2%,阿曼分别为49%2%,沙特阿拉伯分别为47%5.3%,这些国家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很大,但我们不能说这些国家的居民税负重,因为他们的税收占GDP的比重小得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说,把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当作宏观税负并且只比较这组数字,根本无法衡量各国居民的税负轻重。

第二,仅比较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知道最广大居民的税负轻重。中国2015年政府收入152217亿元,其中税收124892亿元,税收占政府收入的82%。但由于中国税制以间接税为主体,即把税款加进商品的价格里向终端消费者征税,人活着就要消费,消费就纳税。中石油近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公开称中国的油价中48%为各种税费。可见,中国税收基本上就是“人头税”,这让低收入群体税负加重,成为纳税的主体。而像美国等一些没有增值税等间接税的国家,政府税收主要来自收入所得税和财产税,可做到让穷人免税,让中产阶级少交税,让富人多交税。所以说,即使同等宏观税负,税制不同也让居民感到自己的税负痛苦指数不同。

第三,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无法衡量税收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如居民收入高,交税虽多,但可支配收入也多,生活并不感到拮据;相反,如居民收入低,交同样多的税,但可支配收入就少,就会让生活拮据起来。所以,不比较居民收入只比较政府收入根本无法比较各国居民税负感。

第四,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无法衡量社保参保比例和社保差异,也就无法比较税负轻重。世界不少国家早就实现了全民享受同等标准的免费养老和免费医疗,他们实行全民社保,社保基金收入占GDP的比重就大。而我国社保尚未做到全民覆盖,免费养老和免费医疗也仅限于少数群体,我们的社保基金相对GDP的比重就小。根据人社部的统计,2014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9828亿元,占GDP6%。美国2015年政府收入64万亿美元,社保基金收入18万亿美元,占GDP28%。《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指出,公职人员养老金超企退人员2倍,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从2009年到2014年一直是55元。

第五,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无法衡量税收“用之于民”的比重。如果把税收用于免费养老、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等社会福利,税负重些百姓也能理解;但如果税收没有用在民生上或用在民生上的比例很小,税负再轻百姓也会怨声载道。所以,比较税负轻重还必须同时比较用于普通百姓的福利占税收的比重。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仅比较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就得出“中国宏观税负低于世界平均”的结论欠妥,科学对比各国居民税负轻重,还必须考量税收占政府收入的比重、最广大居民的税负、居民收入、社保和税收造福于民的情况。(本文发《新金融观察》2016-02-29) 

个人简介
刘植荣,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 qq:327954416
每日关注 更多
刘植荣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