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团管理改革的建议

李文武 原创 | 2016-03-27 20:39 | 收藏 | 投票

       我国是法治国家。“法治”的概念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宪法是最大法,是根本法,是所有法律的依据。宪法有规定,一切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违反宪法的行为要追究违宪责任。习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是根据大多数人民代表的意见,经过几代国家领导人的智慧的结晶,经过社会各界人士反复讨论、论证、商议才诞生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所有法律案,通过大多数人大代表表决才诞生的。法规则是国务院部委、或部委某职能部门某个与几个工作人员编写的规章,或者找几个专家学者讨论一下,然后交由部委领导审核审批,然后再交到总理办公室签字诞生的。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是宪法最大,法律其次,法规排第三,地方性法规排第四。每当一部法律与法规诞生的,作为法律工作者,一般都会要从头到尾把这些条文一字不漏地看一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李总理多次强调,我们的政府是法治政府。而且现在中国做得好的是每一个政府官员上任时要对宪法宣誓。对宪法宣誓其实质就是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忠于中国共产党。协会不同于政党,政党可以夺取执政权,但协会不会。

美国现有10万多个行业性质的协会组织,涉及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美国协会的设立都是企业和个人出于自身共同利益要求组建而成,只要名字不重,均可自主设立。这些行业协会作用突出,涉及广泛。协会为会员提供需要的多种服务,协调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推动技术的进步,开拓国外市场,协调贸易争端。其他国家的协会对社会的作用也很重要。协会其实质是政府的助手,协助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而且还可以调节市场经济,化解分歧矛盾,缓和社会阶层对立。协会处于政府与民众的缓冲带,在帮助政府有效管理社会。

现在我们来学习一下我国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住所;()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这些上述条件限制结社自由的地方是规定要有固定的住所、聘请专职工作人员、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登记申请书;()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章程草案。

在申请进行登记社会团体时,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这是限制公民结社自由的“三座大山”。所以,结论是正由于这些限制结社自由的条件,使中国很多想成立社团的人不得不在香港、外国等地注册协会。因为不注册,那么社会团体就会是处于非法的境地的。

香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香港基本法》的管理。香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怎么香港就被人称为境外了?因此,在香港注册的协会是符合宪法的,是合法的。

中国是法治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对社会团体管理的改革有如下建议:一是应该把社会团体注册登记制改为备案登记制,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境外的社会团体一律实行备案登记制,不要设置资产、场所等限制。二是对危害国家安全与非法敛财的社会团体予以取缔。对成立社会团体章程内容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不予备案登记。三,对于协会登记,不设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的限制,以遵守宪法。四,要求每个协会向社会定期公开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人员构成情况、机构负责人情况。五,协会要与行政机关脱钩。六,规定每类协会的会员会费的标准,不准超标。七,不允许境内与境外协会买卖职务职位。八,一切境内境外协会在中国活动要遵守中国的宪法与法律。

当今的世界的是开放的世界,我们国家的政党、政府、军队、协会、企业等各类组织要跟全球各国的政党、政府、军队、协会、企业,进行交流、合作、搞好关系等,这些都离不开境内境外协会的穿针引线与开路先锋的作用。我国与其他国家经济、政治、外交、教育、文化的等交流与合作都需要协会来起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李文武,著名管理学家。《博锐管理在线》《中华品牌管理网》《中国管理传播网》等知名管理网站专栏作家。又是多家媒体与网络作家。研究:历史、经济、管理。

李文武 的近期作品

个人简介
作者简介:李文武,著名管理学家。顶尖学者。《博锐管理在线》《中华品牌管理网》《中国管理传播网》等知名管理网站专栏作家。又是多家媒体与网络的作家。研究领域:历史、经济、管理。
每日关注 更多
李文武 的日志归档
[查看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