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货币化对于经济运行的主要影响(之一)

如前所述,在经济货币化条件下,信用货币除充当商品流通中介职能以外,为了确保信用货币自身保值、增值的需要,信用货币还通过向其它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物品”转换的方式,或者通过进入金融市场的方式,来实现保值增值,由此推动了经济货币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总体来看,在信用货币不断发行的影响下,由信用货币所推动的经济货币化,对于市场经济会产生以下影响:
(一)对于已经交易的商品进行再次货币化所产生的经济影响
如前所述,受信用货币发行较多的影响,一些多余的信用货币通过与前期已经交易过的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方式,实现其由价值形式向使用价值形式的转换,在这种经济货币化模式下,信用货币对于已经交易的使用价值形态商品[1]进行再交易,其对于经济运行的影响,可以按照以下的假设条件分别进行论述:
1.如果信用货币所有者通过货币交易取得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为了消费,而商品出售者也是为了取得更好的使用价值而出售目前的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那么,在这种模式下的经济货币化,一方面满足了交易双方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弥补了社会生产产品的结构性差异,从而有利于一定时期社会生产的价值总量与使用价值总量通过时间递延的方式,实现相对均衡。具体言之,通过这种商品交易,一方面使一些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市场主体通过购买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方式,实现了层次相对较低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使那些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所有者,通过出售其所拥有的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方式,为其实现商品使用价值形态的升级换代,提供了价值支持。因此,就交易双方而言,这种形态的经济货币化,其实质上是一种对交易双方都互利互惠的经济货币化。从宏观经济角度判断,其并没有改变信用货币发行过多的局面,因为,侧重于使用价值改善需求的那部分货币拥有者,最终需要通过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与未来生产中能够创造出来的新的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方式,将其通过二手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交换所获得的价值形态转换为其所需求的使用价值形态。如果在未来经济发展过程中,货币的供给总量保持不变,那么,这部分多余的信用货币在经过由价值形式向使用价值形式转换之后,信用货币自身并没有减少,只是信用货币持有者发生了改变。就此而言,在货币供给过剩的条件下,如果未来信用货币供给不发生变化,那么,二手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交换,并不能有效地改变信用货币供给过剩的局面。如果未来货币供给出现紧缩,那么,当期多余的信用货币与未来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交换,就可以使商品价值总量与使用价值总量之间保持相对均衡,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化当期信用货币供给过剩的压力。从经济增长角度考虑,在这种模式下的货币化过程,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消费升级需求对于经济发展的拉动空间相对较大,其一方面表现为收入较低的居民由一般消费品向耐用消费品的过渡升级;另一方面,也表现为收入较高的消费者在耐用消费品上存在实现升级换代的潜在要求。由于当期新增的信用货币进入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流通领域之后,其在短期内可以缓解当期的通货膨胀压力,但是,一旦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出售者将其所获取的信用货币重新购买新的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时,在未来信用货币发行不缩减的情况下,其在很大程度会加剧下一期经济运行的通货膨胀压力。就此而言,从信用货币角度分析,在信用货币发行规模不能缩减的条件下,要吸收多余的信用货币,就必需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式,在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向社会提供更多的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总量,以此使商品价值总量与使用价值总量通过时间的递延,达到相对均衡。
2.如果信用货币所有者购买二手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是为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卖出者是为了实现更高层次的消费,那么,在这种经济货币化条件下,如果下一期的信用货币保持适度供给,那么,以前作为消费品的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通过买、卖转手之后,作为生产要素重新加入生产过程,一方面通过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使用,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使用价值形态的有效供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前期由于信用货币发行过多所造成的通货膨胀压力。与此同时,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拥有者在通过交换信用货币之后,其由于消费升级而产生的需求拉动,将在很大程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较大的需求动力。
3.如果信用货币所有者购买二手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是了为单纯地追求价值形式的增值,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卖出者是为了实现更高层次的消费,那么,在这种经济货币化模式下,信用货币所有者对于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增量信用货币的不断超发。理论上而言,在增量信用货币不断超发的影响下,所有投资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投资者都可以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同样,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前期拥有者在取得信用货币之后,其由于消费升级而产生的需求拉动,也将在很大程度为经济发展提供较大的需求动力。而一旦这部分追求价值增值的信用货币,在投资收益预期发生逆转时需要实现由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向以商品作为表现形式的使用价值转换时,其必然会加剧经济运行的通货膨胀压力。
4.如果信用货币所有者购买二手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是为了单纯地追求价值形式的增值,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的卖出者也是为了追求价值形式的增值,那么,单纯地就双方交易标的-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而言,其实质上是买卖双方的一种“零和”搏弈,由于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通过交易所实现的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仍然停留在投机领域,因此,二手使用价值形态商品本期货币化行为,不会对下一期社会再生产产生较大的需求拉动。


[1]本文简称二手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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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货币经济理论创始人,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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