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与消费者

宋广磊 原创 | 2017-11-10 13:40 | 收藏 | 投票

  互联网迅猛发展,人们更容易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为自己的经济活动掌握更为准确、全面的信息,也正因为此,互联网也获得了持续的发展活力,各种相应的产品、服务和平台不断涌现,虽然“信息爆炸”让人们更难以选择,但是这改变了人们曾经凭借经验和近期市场体验来作出计划,这使得人们不能掌握完全、真实的市场信息,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可能由此不能获得应有的肯定,劣质的产品和服务不能退出市场。商业宣传担当着传播信息的任务,广告成为互联网业的“印钞机”。

  互联网,带来了海量的广告,让“天涯变咫尺”,但是人们也感叹互联网造就了一个弱智的年代,信息成为廉价的商品,一般这让那些本来就廉价的信息更容易生存,幸好互联网是开放的,能够凝聚大众智慧。总体而言,显然的是,互联网充斥了海量的低级趣味,这是大众性的低级趣味,也唯以此促进着广告行业的繁荣发展,简而言之,广告总是存在低级趣味。“大凡投合一般大众趣味的东西,总会引起优雅人士的反感,广告也是如此”。

  有一种观点,广告放大消费者的弱点来促销,这促成人们购买了大量对实际生活没有用处的商品,浪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广告一方面确实为人们自由选择商品提供了广泛的选项,限制广告也即限制人们的这一自由。如果综合这两方面的意思,我们就会得出这里面存在一种均衡,广告以促销为目的,意图促成销量的提升,广告是有成本的,竞争者越多,广告费用的投入将越多、越高,这也造成了“赢家通吃”的结果,其他竞争者为其中的赢家付费,那些野蛮成长的广告终将黯淡无光,但是赢家并非固定化。在这个激化的状态中,人们很容易被以叙事方式的广告影响,改变他们的思维和想法来购买其实他并不需要的东西。

  一种潜在认可的观点是“使广告成功的终究是产品本身的品质”,所以就不应该认为广告是欺骗大众的一种手段。当然不是,现在人们特别倾向于接受广告的宣传,这不仅仅是广告设定的情节、情景和迎合消费者的口味,而且也在于现在推销的何等何种的产品。人们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资源却是有限的,所以总是存在稀缺,这正是市场经济生生不息的所在。我们可以坚信劣质的产品,其广告无论怎样的变换花样终将被淘汰,只有持久的保持消费者青睐的广告才是成功的,那么这可以使得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脱颖而出。但是,互联网时代,最为关键的还是上述赢家通吃的法则,还是促成人们潜在欲望的产品。虚拟的互联网培养了人们的另一种情感,广告将自我代入广告情节中,引诱人们心中不切实际的愿望,这要拜互联网所赐。

  不过,人们根深蒂固的看法依然是“商业宣传迫使消费者被广告商牵着鼻子走的这一观念是一个假问题。”,商品的优劣自有分说。在需求多由创造产生这一前提下,时代在变迁,商品更新换代加快、花样翻新加剧、细分市场竞争加剧,给足了人们选择的余地。由上述的竞争法则造成的附带损失值得玩味,广告投放对一些群体反而适得其反,将消费者推到对手那里。

  互联网催生了海量的广告,充斥着低级趣味,既让人们变得富有,得到了很多商品,又使得人们变得精神贫瘠而感到贫穷;既让人们因为更多的选择变得明智,又让人们产生过多的无谓消费显得愚蠢。广告的投放如同狂轰乱炸又如满天烟花,人们兴奋而疲倦,买方市场使得很多观念在发生变化,人们也往往购买被广告推销的商品,广告寓意的价值观也促使人们如此行动,但我们需要保持理性和节制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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