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注册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法律问题

邬锦梅 原创 | 2017-03-28 13:36 | 收藏 | 投票

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法里的概念,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认缴登记制已代替“实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虽然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制,也没有最高限制,但切记注册资本不能乱写!

注册资本过高,未来可能面临很大的风险,因为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承诺,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股东有义务按照承诺的注册资本清偿剩余债务。法院已相关案例,要求在经济纠纷诉讼中败诉方公司的股东补足注册资本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对于那些将要注册公司或者已经注册了公司的朋友,律师给予以下建议:

第一,写多少注册资本,一定量力而行,匹配自己的当时资金能力或可预期资金能力,如果一时头脑发热已经写的很大,且实缴出资承诺预期无法完成,那就尽快办理减资;

第二,当与对方公司交易时,不要一味地相信登记的注册资本而忽略了公司的实际履约偿债能力,也许出资人的实际缴纳出资是0

 

个人简介
邬锦梅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出身商业世家,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工会副主席、广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广元企业商会秘书长、北京四川企业商会副秘书长以及多家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律顾问、曾任北京市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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