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如何保障农民利益?

黄永刚 转载自 中智科博 | 2017-04-24 18:34 | 收藏 | 投票

   目前,特色小镇多由乡镇政府出资或联合企业开发建设。这种做法的优势是整合资源快捷高效,但是,村民容易被边缘化,其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建设特色小镇过程中,如何避免误入房地产开发歧途?怎样既提升建筑和产业水平,又保障农民利益?位于成都市郫县唐昌镇的战旗村进行了成功探索。
 
  战旗村已整体建成4A景区,取名“花样战旗”。村里有万亩主题休闲区,农村休闲旅游已成一大经营特色。
 
  村支书介绍,2010年前后,该村集体经济还主要依靠蘑菇种植业,旅游等服务业收入还是空白。村集体自建特色小镇,最大的难点是建设开发及经营的主体资格。村集体是村民合伙团队,没有法人资格。村集体没有主体资格,特色小镇建设就无法立项规划审批,也无法集中村里的土地经营权等资产进行融资,后期也无法开展经营活动。
 
  2010年开始,村里花两年时间,分三步确立了村集体的经营主体资格。
 
  第一步,厘清村集体治理关系。明确党组织起领导作用,村民大会起决策作用,村委会负责执行,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集体组织主要负责经营。
 
  第二步,界定集体经济成员。逐户确认村民拥有的土地等农业资产经营权。
 
  第三步,进行资产清理。由村民代表发起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村民股东将自己名下的资产委托资产公司管理,最终形成法律认可的有限公司经营主体。资产管理公司代表村民股东,进行旅游等项目开发和运营。
 
  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平台,战旗村融资3亿元进行生态旅游开发,一举成功。
 
  2014年该村首次实现旅游服务业收入2000多万元,去年旅游收入接近4000万元。目前,该村正打算新增一个小吃街项目,现场制作成都各种小吃,吸引游客观看、品尝。
 
  据介绍,全村共有500户1600人,大部分村民都是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均可获得收益分红。
 
  成都市农委相关负责人称,去年该市乡村旅游收入261亿元,同比增加30%;共接待1亿人次,同比增5%。村集体自发建设特色小镇,不仅增加了综合收入,更增强了农村经济稳定性,农民利益也更有保障。
 
  有关专家认为,乡镇政府出资或联合企业开发特色小镇,村民获得的收益主要是土地房产增值和个体经营收益。战旗村的实践证明,如果由村集体自建特色小镇,则除上述收益外,村民还可获得小镇特色项目的整体分红,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
个人简介
擅长领域: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区域经济规划;总部经济战略规划设计;产业投资机会及价值评估、投研;项目可行性研究;地区经济发展战略。 主要从事总部经济研究及产业规划、园区规划、城乡战略等重大项目概念规划、投资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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