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湾区经济是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经济形态。过去几十年,美国、日本等国的湾区经济为本国科技发展提供了强大创新动力和完善的生态支撑。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推动珠三角加快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已成为国家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在政策支持、产业聚集、创新能力、金融服务等领域优势明显,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打造世界一流科技湾区,抢占未来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领先位置。
着力打造粤港澳世界级科技湾区,不仅有助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发展,也有助于促进和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更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
建议
建议国家把打造粤港澳世界级科技湾区作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展、深化“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战略决策,使粤港澳地区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动机”,推动粤港澳地区早日成为创新要素高度聚集、科技产业高度发展、创新生态高度成熟,具有全球要素资源配置能力和影响力的世界级科技湾区。
(一)建立粤港澳科技湾区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制定粤港澳三地科技创新政策。
早日建立粤港澳科技湾区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相关部委、粤港澳三地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加强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创业创新、高等教育、金融服务、服务贸易自由化、出入境事务等政策上的沟通协调。以全球视野谋划创新,推动区域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结合区内创新链优势,加快打造开放、协同、覆盖全过程的创新生态,推动技术、产业、金融、管理和商业模式等融合创新,构建各具特色、相互衔接、协同搭配的组合型政策体系,为粤港澳科技湾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着力吸引国际科技组织在深港建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建设国际科技大项目合作基地,加快集聚全球创新能量。重点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一批国际创新载体,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产品研发和技术推广中心。
(二)发挥香港“超级联络人”角色,为科技产业创新牵线搭桥。
依托香港特有的金融、服务和制度环境,发挥法律、财务、咨询、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优势,利用国际金融中心实力地位,加快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科技服务产业,推动专利技术创业孵化、应用转化,搭建覆盖粤港澳、连通国际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创新技术与产品的供需市场。用好深港河套地区创新及科技园,打造粤港澳科技湾区示范区、先行区。
(三)坚持不懈引进高端人才,建设全球创新人才“栖息地”。
整合广东“珠江人才计划”、深圳“孔雀计划”、香港“优才引进计划”等人才引进政策,参照美国硅谷等地出台的人才发展措施,制定粤港澳科技湾区人才培养和引进整体方案,设立粤港澳科技湾区国际人才招募基金,提升科技湾区的人才吸引力。
发挥粤港澳湾区高等教育资源丰富优势,组建湾区高校联盟,推动开展多层面、多领域的交流,探索高考互认、区内转学和学分互认机制。依托前海、南沙、横琴自贸区设立国际人才特区,简化外籍科技人士的就业签证,放宽入境时长,增加技术移民签证数量,探索建立海外人才绿卡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高等教育建设,鼓励粤港澳湾区有实力院校与国际知名高校联合办学,打造具有高度科技创新能力的湾区高校群。
(四)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产业,为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在港设立子基金,探索成立国家级香港创新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入,优化湾区科技和人才环境,为初创型创新企业提供更好资金支持。以区域商务合作为中心、以科技金融为驱动,鼓励互联网银行、移动支付平台等金融新业态在移动支付、金融安全、跨境人民币业务应用等方面加快探索、试点互认,促进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打造具有更强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驱动型金融产业链。
(五)发挥强企引领作用,促进香港经济转型升级、保持国际竞争力。
推动内地高端要素、产业资本向香港流动,支持香港发展创新科技和知识经济,提升经济实体化水平。支持内地国家级试验室、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在港设立研发和生产中心。
鼓励内地企业在港发展高科技产业、“互联网+”和跨境电商平台。支持央企和中资企业在港发展知识型、科技型、创新型等产业和业务。发挥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深圳湾创业广场、南沙(国际)创业基地等“双创”孵化体系作用,为香港科技人才提供施展平台,进一步鼓励香港中小微企业和青年到内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