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中长期合同调研督导组走进福建

丁南 原创 | 2017-05-05 12:18 | 收藏 | 投票
2017-05-04 19:47:39 来源:《中国改革报》 

截至目前,2017年福建省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总数量1775万吨,占相关发电企业全年国内煤炭采购量的约80%

□ 本报记者 丁 南

八闽大地,骤雨时下时歇。4月27日上午8时,刚从广东抵达福建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专题调研督导二组,即从福州奔赴两百多公里外的永春煤矿南湖一号井,了解当地煤炭去产能情况。

永春煤矿是创办于1969年的县国有企业,拥有南湖一号井和官殊矿井2处生产矿井。今年3月13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退出福建省永春煤矿官殊矿井等2处过剩产能煤矿的通知》,明确将官殊矿井和南湖一号井列入2017年计划关闭煤矿。

在道路泥泞的南湖一号井调研现场,永春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向督导组介绍,永春县有关部门正在按规定程序和时序进度要求,组织企业实施井口封闭填实、生产设备拆除、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等工作,预计今年6月底开展县级关闭现场检查验收。

陪同调研的福建省经信委能源处副处长王鸿皆说,2016年,国家下达福建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30处、182万吨/年,实际完成49处、297万吨/年,超出国家下达去产能任务63.2%。福建省今年计划退出煤矿33处、去产能226万吨/年,并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意见,坚持落后产能尽快退出不动摇,9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纳入今明两年去产能范围。

调研督导二组组长、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巡视员朱跃年指出,福建的煤炭去产能,要结合本地实际,处理好与稳供应的关系,切实按照4月25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的统筹煤炭去产能稳供应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准确把握当前煤炭供需和去产能的新变化新特点,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去产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另一方面要科学把握去产能的力度和节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煤炭稳定供应。

当天中午,督导组一行马不解鞍前往石狮市鸿山镇。在下午的调研中,督导组深入福建能源集团鸿山热电厂和神华福能发电公司,座谈交流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履约情况,认真听取企业的关注点和存在的困难;实地查看这两家发电企业的接卸码头、煤仓等设施,询问电煤采购、运输、接卸和储存情况,并对做好迎峰度夏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月28日,福建省经信委邀集南昌铁路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省轮船公司、福建省交通集团、福建省能源集团、国电福建公司、大唐福建公司、华能福建公司等十多家单位,与调研督导组一行在福州召开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座谈会。调研督导组听取了与会单位2017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和一季度实际兑现情况,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有关建议,以及运输企业对合同的运力落实执行情况。

在介绍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时,福建省经信委能源处处长姜瑞华说,截至目前,2017年全省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总数量1775万吨,占相关发电企业全年国内煤炭采购量的约80%。福建绝大部分燃煤电企均与煤矿企业(神华、中煤、同煤、伊泰等)签订了中长期合同,并按月或季度均衡兑现。一季度全省累计合同履约量占全年合同量28%,累计履约率113%。

调研督导组对福建在推动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朱跃年表示,电煤中长期合同对保障电煤稳定供应、防范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有重要意义,希望福建继续加大力度,探索有效举措,引导产运需各方签订更多有量、有质、有价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同时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合同兑现率,推动煤电双方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个人简介
报媒记者,驻站福建。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