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

陈柳钦 原创 | 2017-08-16 10:21 | 收藏 | 投票

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

 

王俊     陈柳钦

 

    在研究中国现实经济问题时,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并又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修课,要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在经济新常态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书写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壮丽新篇章。那么,如何从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下认识混合所有制经济所蕴含的内在精神呢?

一、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

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改革开放后,在总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经济建设中突破“苏联模式”的政治经济学教条,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且,在实践中确立了两个“必须坚持两个不动摇”的原则: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决定一个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选择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和选择的结果。

同时,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也是我国立制建章背后之中国特色文化基因决定。中国制度立制的精神与西方建立在“私”基础上不同的是,是建立在“公”的基础上的,我国古代就有“一私则万事闲,一公则万事通”公的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的话语体系中,“公”是最基本的常态化表述,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讲“公心”思想;在社会交往层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约束更强调讲“公德”思想。可以看出,“公”代表着中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精神和文化基因。所以,在经济制度层面,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历史选择,也是中国社会特殊国情所决定的。在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下,对私有制并不是排斥,而是两个“毫不动摇”之一,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手段,国有企业混改是解决制度动力和制度动能问题。如何破解制度动能和动力问题,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加以正确认识。早在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思想,当时用“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的表述十五大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并且又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十五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企业由国家控股。但是在实践中,关于所有制理论中股份制度与混合所有制的关系的认识还有待进行深化,需要进一步明确。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所有制问题上做出一系列新论断,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所有制理论。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重要论断: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解决了我国经济发展中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问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方向更加明确。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为了提高效率和活力

混合所有制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内化到微观层面,混合所有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国有企业是国之重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在实践中关于国有企业在效率和活力问题上,存在很多的误解。究其原因,是由于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下的理解和认识有偏差造成的。

国有企业是保障社会效率最大化和福利最大化的微观经济载体。在私有制条件下,资本收益率G远远大于经济增长率R。这样只会导致资本和劳动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化,个体的效率最大化结果却造成了整个社会的低效率化。所以,个有效率的市场并不总能实现一个有效率的社会,市场内在的要求资本回报率R大于经济增长率G,结果必然导致两极分化。效率包括社会效率和个体效率的统一。如果只注重社会效率忽视个人效率,就会形成国有企业吃大锅饭的弊端,压抑的了个人的绩效。通过引进非公所有制经济成分,改变国有股权同质化现象,强化内部监督,让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站在企业家和投资者人的专业角度,通过对市场敏感性和产业发展趋势,来进行决策,而不是政府来为企业去定方向、定产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活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建立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的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势重组和取长补短。这正如鲶鱼效应一样。要让更多的沙丁鱼活蹦乱跳到岸上,就要把的它的天敌鲶鱼放进船舱里,激活水中的氧气,从而保持了沙丁鱼的活力。

 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混”是为了更好的“合”

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有制理论视阈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需要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能忽视中国文化基因和智慧。习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想就可窥见一斑。一是命门论。国有经济是我们的命门。二是“基础论”。国有经济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三是“加强论”。国有企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四是“防流失论”。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是习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经验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具体实践中的智慧总结。

国有企业的股权基因有公有经济成分,也有非公经济成分。矛盾的双方混合在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马克思辨证法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是对立统一的。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蕴含着朴素的辩证法智慧。辩证思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和注重运用的科学分析方法。公与私是一对矛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公”与“私”有机融合在一起,二者的关系治理重在“合”字。“合”体现的是“公”与“私”的对立统一,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分”字。因此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合”精神基础上的,而不是把公有制和非公经济完全对立起来,“分而治之”,用不同的标准来区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合”的精神体现。在具体的实现形式上的,不是用“分别对待”的方式,不是国退民进,也不是国进民退,而是国民共进。

企业的活力是来只能来自于内部,来自于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的机制,是优势的重组。通过内部股权结构进行改造,引进不同所有权投资者,促进股权多元化,共同取长补短、融合发展。“合”不是公与非公经济的凑合,而是二者的和谐、融合发展之意。另外,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混改的时候,不能采取“价高者得”的做法。要更多关注国有企业与非公企业在主营业务和未来成长性方面,要多考察对方的诚意、实力和能力,是否做到主业对接。如果没有做到主业对接就很难做到今后双方的共同语言和共同成长。

 

作者简介

王俊: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

陈柳钦: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长研究员 

个人简介
陈柳钦,湖南邵东市人,研究员,教授,著名学者,著名经济学家,产业经济、城市经济、能源经济和金融问题专家。曾在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天津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工作,被聘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历任人民日报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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