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陈柳钦 原创 | 2017-09-28 16:59 | 收藏 | 投票

 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陈柳钦

 改革开放以来,一代代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他们身上闪耀着共同的力量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既不是现在才有,也不是中国独有的。无论古今中外的相关论述在表达上有多少差异,都认为企业家精神是一种与众不同、具有独特作用的精神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激发”“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强化爱护尊重企业家、重视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积极信号。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2016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指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这就给企业家吃了定心丸。今年3月,“企业家精神”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向世界传递奋进中国的信心与希望。报告提出: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9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意见》用三个弘扬勾勒了新时期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内涵: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为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开辟了广阔空间。

回望近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市场活力的持续激发,还是社会财富的积累、就业岗位的创造、经济社会的强劲发展,乃至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无不与企业家群体息息相关。《意见》所言及的企业家,涵纳国有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家,尤其关注民营企业。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曾数次表态,从非公有制经济的“三个没有变”,到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坦言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大量存在,到直面民营企业家遭遇“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民营企业的健康存续与良性发展,始终为中央所高度关心。

企业家是企业的统帅和灵魂,也是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清楚地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需要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需要众多的具有开拓精神,能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勇于创新、敢于拼搏、爱国敬业的企业领导人、带头人。过去的30多年,我们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改革开放激活了人的创造力、激活了企业家精神,让潜在的企业家变成了现实的财富创造者、创新活动的实践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家就是创新家,是决定企业兴衰的主要力量,是推动社会创新的重要力量。

企业家是国家的战略资源,是创造财富的骨干力量,优秀企业家更是引领经济发展的“关键少数”。企业家精神有多种内涵,但其核心则是创业和创新精神。中国改革进行到今天,人们认识到,市场经济具有深刻的伦理精神内涵,企业家精神是其中重要内容。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弘扬某种精神实际上是非常高规格的表扬。《意见》出台恰逢其时,激发了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坚定了企业家做强做优企业的信心,增强了企业家对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心理预期,对于全面提升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经济活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顺利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家精神是生产力的关键要素。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历程中,企业家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弄潮儿,在推动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企业家精神是未来我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家精神中最主要的是创新。创新改变中国,创新改变世界。如同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创新是国家和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处于经济转型升级阶段的中国,恰恰需要企业家发挥其创新精神,企业家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供给体系适应能力的主导力量,是他们在推动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的不断变革,创造新的需求与供给,提高全球竞争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创新往往意味着不同寻常,甚至离经叛道,与此相应,对待创新要秉持开放心态。创新往往意味着失败,创新因此是不断试错的过程,与此相应,对待创新应秉持宽容态度。不过,真正做到承认失败、接受失败、容纳失败,并非易事。因此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城市而言,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和培育企业家精神是保障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必要手段。只有大力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我们才能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新动能,实现追赶超越发展。

在中国全球影响力显著提升的今天,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启新征程的时刻,对于企业家群体来说,《意见》是方向和标准,更是契机和行动。当前,企业家究竟最关心什么?最需要什么?最担心什么?从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意见》提出“三个营造”,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从法制基础、市场秩序、社会舆论角度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和可行性很强的方针政策,为企业家解除束缚,保障企业家权益,打消企业家顾虑,实实在在为企业家着想,让企业家能够专注创新。

当前要完成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需要形成浩浩荡荡的企业家队伍。《意见》提出“三个加强”,从加强党的领导、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等角度,回答了如何加强对企业家高效务实服务和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问题。对于政府而言,新阶段,重点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尊重,加强信任,加强服务。一个具有良好执行力的“有能、有为、有效、有爱”的有限政府,将是企业家精神的最好守护者。

《意见》是对企业家精神的价值和地位重构,其释放的政策信号和引导价值,将成为未来“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关系重塑的方向指引。不难预见,在《意见》的指引下,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成为全社会更为广泛的共识,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随着数项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的措施推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将变得更加制度化及法制化,我国对优秀企业家精神的保护和弘扬将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企业家既要“稳得住”,又要“赶得上”。要保持“创业创新”的企业家精神,把创新精神和市场结合起来,迎头赶上。因此,企业家应勇担使命、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论述,敢为人先,砥砺奋进,以创新、坚守、兼济天下的精神,肩膀上多一点压力,心态上少一点包袱,主动谋事创业,积极投身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意见》的逐步贯彻落实,优秀企业家必将备受鼓舞,进而迸发出新的创业热情,优秀企业家精神必将厚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壤,在全社会发扬光大。让我们拭目以待,共同为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加油喝彩。

作者系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长、研究员

个人简介
陈柳钦,湖南邵东市人,研究员,教授,著名学者,著名经济学家,产业经济、城市经济、能源经济和金融问题专家。曾在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所、天津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工作,被聘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历任人民日报社《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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