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解决两大问题

谭浩俊 原创 | 2018-01-11 15:43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据媒体报道,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盛勇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保守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超过3亿人,大致占全球中等收入群体的30%以上,也占全国人口的30%左右。两个“30%”,基本表达了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现状。

  而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时,也对中等收入群体给出了一个令世界瞩目的判断——中国已“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这也意味着,随着“控高提低稳中”工作的不断深入,收入分配秩序的不断规范,中国正朝着“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不断迈进。中国能够在经济转型的重要时刻不出现大的矛盾和问题,与中等收入群体的不断扩大也是分不开的。

  众所周知,中等收入群体被称作社会的“稳定嚣”、分配的“晴雨表”,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越大,社会的稳定性就越强,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也越高,产生矛盾的概率就越小。反之,则会引发许多矛盾和问题。过去的近四十年,中国在成功减少近3亿贫困人口的同时,又使得3亿多人口步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未来15年,还要使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无疑是中国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从投资大国转向消费大国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重要判断,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实现美好生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只有让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美好生活的含金量也才会不断提高。

  而从我国目前中等收入群体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在绝对量上已经成为全球最大,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比较大的差距的。

  主要表现在相对量和结构方面:从相对量来看,发达国家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已经超过了60%,高出中国近30个百分点,是典型的“橄榄型”。中国总体上还属于“宝塔型”,有的地方还可能是“倒金字塔型”,中低收入群体比例还偏高。要想步入“橄榄型”分配结构,还需付出更大努力;从结构来看,在中等收入群体的结构上,也可能存在不小的问题。按照世界银行提供的2.5万~25万元人民币的中等收入标准,2.5万元属于中等收入,25万元也属于中等收入,两者相差10倍。

  因此,中我国在中等收入群体的结构上,可能还没有能够完全进入到划分标准的中上限,很多还处于下限附近。这方面,不仅表现在广大居民对收入的感受上,也表现在中等收入群体购买能力、消费能力和消费动力上。尤其在房价过快上涨、房产已成为居民主要财产收入的情况下,居民的一般消费能力也受到了一定限制。所以,改善中等收入群体结构,增强中等收入群体的购买能力和消费能力,也是未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

  我国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不仅要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也要改善消费结构,要通过发展质量的提高,带动消费质量的提升。反过来,也要用消费质量的提升,促进发展质量的提高,形成良性互动。而要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首先必须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继续把“提低挖高扩中”作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和数量,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提低工作,必须进一步增强,并在政策上予以最大限度保障。如给中小微企业减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标准等。其二要优化中等收入群体结构、增强中等收入群体消费能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不代表有很强的消费能力。如果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居民都处于标准的下限,与不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情况也没有明显改变。

  所以,对已经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居民,也要想方设法地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收入结构,让他们的消费能力有进一步提升。也只有这样,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才能发挥。再者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要在医疗、卫生、教育、住房等方面加大改革与力度,使体制更合理、机制更规范,切实减少广大居民的后顾之忧,增强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动力。只有这样,“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也才能真正形成,中等收入群体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稳定嚣”、公平的“晴雨表”,中等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才能不断增强,才能为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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