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连发两道支持民企“昭示”到底能否奏效?

莫开伟 原创 | 2018-10-25 12:36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10月22日晚间,央行发布了两条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一条是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另一条是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

  央行此时发布这两道“昭示”,确实把准了我国经济运行的脉搏,无异于给民企和小企企业送来了及时雨,不仅令民企和小微企业心生感激,也让全社会对央行抱以高度赞许。央行当真是“央妈”,难充分感知经济冷暖,给民企和小微企业雪中送炭,这个冬天注定是温暖的,大量的民企和小微企业也会顺利度过这个严寒的“冬天”。

  当前我国民企和小微企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是融资难、融资贵困局没有从根本上破局,加上股市萎靡不振、监管层对商业银行表外非标业务的整治及并表,使得影子银行被大大压缩,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陷入了更加困难的局势。今年以来民企从资本市场融资变得困难,也出现了到期债券违约频现等问题,使得一些民企和小微企业陷入了生死边缘。如果对民企和小微企业的融资及债务问题还不引起足够重视,恐怕达到2018年经济增长目标十分困难;尤其一些民企和小微企业的债务问题还有可能导致局部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同时,民营企业作用巨大,政府及金融部门有扶持和拯救的责任,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科技创新方面,民营企业专利数占我国专利总数的80%,占发明专利的60%,70%的新产品是民营企业创造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离不开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在传统的制造业和新兴的数字经济领域都取得了突出成绩。统计数据表明,1992年全国民营企业只有13.9万家,到2017年底民营企业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国家工商管理局表示,我国在民营企业中就业的人口达到3.1 亿。

  正是基于这些考量,国务院10月22日的常务会议再次给市场派发“定心丸”,由央行提供初始资金,为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显然,此次央行及时发布两道“昭示”,一方面是讲政治,与中央政府保持一致,将支持民企和小微企业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另一方面也是对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际困难的积极回应,为民企和小微企业送上“真金白银”。

  而此次央行发布的两道“昭示”到底能否奏效?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两大政策的具体内容便可对其作用一目了然。

  一方面,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所谓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是由央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支持,委托其按照市场化运作、防范风险原则,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条件成熟时可引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资金自愿参与,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从目前看,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将起到三方面作用:一是利用社会资源分担民营企业信贷风险,使政府与银行及担保公司各方形成合作纽带,共同来向民企分忧解愁,共同分担信贷风险。可极大地利好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可有效降低企融资成本,因为参与各方可通过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来对民营信贷服务管理成本进行控制,并通过应用系统革新整合、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的应用、互联网及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等有效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进而使得管理成本随之降低。同时,各种政策还可能更多在结构调整上,比如进一步拉长流动性期限结构,压缩信用利差和期限利差,降低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可共同加强对民企资金运作的监管,确保民企资金运用的真实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从而真正实现破除民企融资难的之目的。四是防范道德风险。对于扶持的企业,央行将与各省政府合作,协调企业积极制定自救计划,改善经营管理,增强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并对企业规范经营进行跟踪和约束,引导民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瘦身自救,促进民企经营实质性改善。同时,由央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可以释放积极信号,增强民营企业债券投资信心,阻断民营企业股、债、贷信用收缩相互传染,并带动民营企业整体融资恢复。

  另一方面,央行在今年6月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基础上,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对有市场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提高对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功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很明显,增加再贷款1500亿元可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可加增强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更加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服务,进一步让银行金融机构实现机构落地、人员到位、专人专岗,真正有底气将支持小微企业信贷规划落到实处。二是有利于银行金融机构对暂时经营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发展前景、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运动,可从根本上遏制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等不良信贷倾向,让大批小微企业能够度过四季度的“寒冬”。 三是将更加有利改善民企与小微企业融资状况,使银行支付实体企业的贷款增量不断提高,也会促使贷款利率下降和信贷结构的更加优化,更有利于促进银行对民企和小微企业信贷良性互动机制的形成,提高银行机构对民企和小微企业支持的持续动力。

  但是仅有央行这两道“昭示”还是不够的,要让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还需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督促银行金融机构形成主动支持民企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意识,消除信贷门第观念,此次央行给钱、政府给宏观方面的鼓励政策,贷款由银行自己决定,虽然增强了银行机构按市场规律来投放贷款的主动权,但如果监督不到位,可能会造成贷款再次流向国有大型企业的现象,使央行货币政策被打折扣,这是值得非常重视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营造民企和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宽松环境。主要是降低民企进入国有垄断领域的门槛,并提高民企入股国企的比例,让民企有机会进入能源、交通等领域与国有企业实现公平竞争,给民企拓宽生存发展通道;减少一切市场阻力,消除一切行政性、体制性障碍,消除一切歧视性政策措施,保护民企财产权和投资利益,让民企敢于放心大胆地投资;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切实减轻民企和小微企业负担,为真正破解民企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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