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三环路项目合规性存疑 施工方称政府监管缺失

丁南 原创 | 2018-02-11 13:39 | 收藏 | 投票

 

改革网福州2月11日讯(记者丁南)由福建省永泰县委书记出席开工仪式的三环路老虎斜隧道工程,未取得用地等相关手续便于2016年9月6日开工建设。一年多后,施工方中国交建永泰项目经理部在给业主的一份书面报告中称:“项目安全质量政府监管缺失,施工存在合法合规性问题。”

上述问题,项目业主永泰县住建局在给记者的一份电子函复中说,永泰县三环路项目在“项目招标、资金预算、征地拆迁、施工审批、质量监管、分包用工”等方面均不存在问题。但记者掌握的情况却远非如此。

施工项目早产

2017年3月3日,永泰县官方媒体的相关图文报道显示,路线全长31.6公里、涉及多个标段的三环路项目正加紧施工。“作为串联城峰、清凉、葛岭三个乡镇的交通大动脉,三地政府加大工作力度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迁问题,全力提速三环路建设进度。”

在永泰县政府“攻坚2017”行动中加快推进的三环路建设项目,直到当年7月13日,才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永泰县三环路建设用地的批复》,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0.5867公顷。该批复要求永泰县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据永泰县三环路老虎斜隧道的施工协作队反映,在2016年9月6日隧道正式开工建设之前,该协作队已于2014年7月先行进场,根据项目施工总承包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征地工作。

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老虎斜隧道施工协作队进场协助征地之后的2015年4月份,项目业主永泰县住建局才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永泰县城区三环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先行进场的老虎斜隧道施工协作队,在一份《关于老虎斜隧道急需解决的若干问题汇报》中称,协助征地26个月,该队开支人工费、机械租赁费、办公费、差旅费、伙食费、民用水管迁移费、坟墓迁移费等费用1千多万元。自老虎斜隧道开工以来,中国交建永泰项目经理部除预支部分工程款外,从未进行正常进度款计量计价支付,导致协作队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材料款等各项费用。

2017年11月11日,2017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进入第4天,14个国家和地区的22支参赛队伍云集永泰,老虎斜隧道工地却出现不和谐的一幕,发生了悬挂横幅“中国交建拖欠工程款材料款人工工资”“中国交建诈骗垫资,还我血汗钱”进行讨薪的非正常事件。

政府监管缺失

尽管永泰县住建局在给记者的函复中说,“施工单位中国交建与老虎斜隧道施工班组合同完备、闭合,不存在违法分包的问题。”但自2014年7月进场入驻的老虎斜隧道工程协作队,三年多来历经了协助征地、自带机械设备、垫资施工、因讨薪被要求退场等诸多状况,却是不争的事实。

记者了解到,老虎斜隧道工程协作队面临的困境和现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永泰县三环路项目在资金拼盘、项目招标、用地审批、施工监管等方面的先天不足。而老虎斜隧道工程协作队遭遇的“从未进行正常进度款计量计价支付”问题,在项目总承包那里也面临同样的遭遇。

2017年11月7日,在给永泰县住建局《关于城区三环路老虎斜隧道施工急需解决的若干问题的报告》中,中国交建永泰项目经理部称项目业主只预支了部分工程款项,“未进行过正常的进度款计量支付”。

此份报告里,中国交建永泰项目经理部直指老虎斜隧道施工还存在其他两大问题。一是涉铁审批问题,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需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二是安全质量监督备案问题,不管是以公路项目还是以市政项目报批,均未在交通或建设系统进行安全质量监督备案。“因备案问题未解决,本项目安全质量政府监管缺失,施工存在合法合规性问题。”

永泰县住建局在函复中称,三环路项目经过县财政资金拼盘,合同额约22.46亿元,“列入每年县财政支出资金预算,到目前为止,我县都按合同约定支付每期工程进度款。”

中国交建永泰项目经理部的说法却截然相反。在给永泰县住建局的报告中,中国交建永泰项目经理部透露:为了申请国家公路资金补助,永泰三环路的施工图预算,从2015年至今历时近两年时间,在采取市政定额编制还是公路定额编制之间多次更改往复,目前尚未完成预算财审。“敬请贵局加快协调,尽快完成预算财审,完善合同关系,确保工程款正常支付。”

资金拼盘存疑

2017年11月16日,人社部、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7〕3号),要求加大力度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并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政府投资项目欠薪。永泰县三环路工程作为政府投资项目,是什么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款的卡壳缺位?

早在2015年11月18日,中国交建总承包经营分公司官网的一条资讯透露,三环路项目是该公司与永泰县所签订框架协议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模式为施工设计总承包,按“成熟一段,实施一段”的原则,逐段签订补充协议。永泰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证实,三环路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由永泰县政府委托永泰县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与中国交建签订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

对于中国交建中标永泰县政府出资发包的三环路施工项目,记者未能从公开渠道获取其详细内情。2013年11月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一条中标公告则显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阳光城(福建)控股有限公司中标“永泰县大樟溪两岸城关至县界段自行车道路、县城区三环道路及其他市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在此前发布的相关招标公告里,招标人永泰县住建局公布的项目招标内容为:永泰县大樟溪自行车道路、三环道路等市政、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选择项目投资人。

永泰县住建局发布的招标公告显示,招标完成后,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待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工商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各单项《投资建设合同》。每一项工程经竣工综合验收后,项目公司按照各单项《投资建设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接收单位。

在选择项目投资人的招标文件里,招标人永泰县住建局为投标人设置了“注册资本不少于 50亿元人民币,2012年度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前五年内在中国境内至少已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投资建设项目业绩”等疑似排他性条款。

即便如此,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全部投资建设资金由投资建设主体负责筹措实施”的永泰县三环路项目,并未如约在3年内完成。2015年6月6日,中国交建官网的一则资讯说,“公司完成福建永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下三项单项工程合同的签署工作”,其中就包括《永泰县城区三环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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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媒记者,驻站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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