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对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从严背后

莫开伟 原创 | 2019-01-31 13:11 | 收藏 | 投票 编辑推荐

  在近日召开的第203场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上海银保监局表示,2018年在强化管控信用风险方面,督促银行机构将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余额全部纳入不良贷款统计范畴。

  这则新闻实际释放了银行保险监管当局对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从严的一种积极信号,对不良贷款监管从紧这种趋势的出现并非偶然:一方面受当前客观经济形势的驱使,银行不良贷款尤其是中小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呈回升态势,这需要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不良贷款采取更加谨慎态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真实反映银行机构不良贷款,提高银行机构抗击金融风险能力的现实需要;只有全面真实反映不良贷款,才能让监管当局、商业银行自身对信贷风险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然后采取具有较强现实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因此,从总体形势看,监管当局这么做是审时度势之举,能够对金融风险做到未雨绸缪,是值得称道的。

  事实上, 此举并非是地方银保监局首次对不良贷款认定口径做出表态。2018年12月14日,当时的陕西银保监局筹备组印发《关于加强辖内中小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法人银行机构将存量逾期90天以上贷款于年底全部计入不良。之前亦有商业银行总行也下文要求下辖银行机构网点将逾期90天以上不良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统计范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国有银行多年前就有规定,早已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计入不良贷款。 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的省(市)银保监局效仿上海和陕西的做法,也有更多的商业银行会主动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计入不良贷款。

  贷款逾期是否逾期90天,是监管当局制订的一条不良贷款监管杠杆,2007年7月当时中国银监会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18条规定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并要求将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列入归为次级类。可见,将逾期超过90天以上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绝非监管部门心血来潮,而是于法可据,是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实施的正常监管要求。

  而且,从当前银行业经营现实看,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应客观理性地看待。从短期看可能会对商业银行眼前经营利润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会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导致商业银行整体经营利润的下滑,使商业银行各项考核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除此之外可能不会带来太大的负面影响。但如果从长期看,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范畴,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利大于弊,会对经营带来诸多利好。这种利好效应可能会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它将会遏制商业银行短期经营行为,迫使商业银行把长远可持续发展真正纳入经营发展目标,为商业银行经营步入良性轨道奠定坚实基础。因为监管部门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范畴,既是对商业银行信贷盲目扩张的一种有效约束,同时也是倒逼商业银行认清客观经济形势、保持信贷稳健经营的一种有效鞭策。商业银行应时刻对当前国内外客观变化发展的经济金融形势保持及时关注和冷静审视的态度,适时转变信贷发展思路和理念,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真实反映资产质量,腾挪出更多信贷资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投放才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减少信贷投放失误,不断提高信贷投放的效益,使商业银行经营始终运行在健康、可持续轨道上。

  其次,它有利于遏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弄虚作假行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不良贷款,使信贷经营风险得到全面暴露,为监管部门制订正确监管政策、为政府制订宏观调控信贷政策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之前,由于监管部门在不良贷款统计上对不良贷款的确认和认定口径不严格,致使各地不良贷款统计不一致,导致不良贷款统计数据欠客观准确和不良贷款偏离度上升趋势。而且,正是因为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的“真空”,才使得一些商业银行为规避监管部门不良贷款监管,不断通过展期贷款等手段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性,使整个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不能真实暴露给监管部门及中央政府宏观决策部门,致使中央政府在制订不良贷款处置上和信贷结构调整及投放方向等政策方面的某些失误,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后果,必须引起各级监管部门及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认真做实不良贷款。

  再次,它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做足拨备,提高风险准备能力,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决定其应对不良贷款风险的能力,应达到监管部门规定的商业银行提足拨备覆盖率的监管要求。2017年3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决定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具体内容将拨备覆盖率监管指标要求由原来的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指标要求由原来的2.5%调整为1.5%~2.5%。虽然要求有所降低,但前提条件是贷款分类要准确;如果不良贷款不能充分真实反映,将应提的贷款拨备不提取,有可能导致商业银行拨备覆盖提取不充足和拨备覆盖率不能充分覆盖信贷风险,将会使商业银行信贷抗风险能力不断弱化。而且,将该计入不良贷款的逾期贷款不计入,会加大商业利润不真实反映,促使商业银行进行利润盲目分配,也使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呈不断下滑趋势,对整个商业银行经营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最后,它有助于商业银行不断加强信贷内控,防止追求信贷规模盲目扩张行为,推动商业银行不断优化信贷结构,盘活信贷资源存量,通过不断提高信贷资源的活力来提高信贷经营效益,促进商业信贷投放的集约化和高效化,从根本上扭转信贷粗放经营局面。因为未来央行和银保监会会对商业银行信贷质量状况采取有所区别的信贷政策和监管政策,比如央行未来会对商业银行后续的信贷审查更趋严格,资质不好的银行获得央行优惠信贷政策支持的难度可能会加大,而且有可能针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优劣采取有所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贷款政策;监管部门会根据商业银行不同的信贷资产质量状态采取不同的容忍度和相应的机构问责措施,这样有利于促使商业银行更严格控制风险,把追求信贷资产质量放在经营首位,克服盲目追求信贷规模扩张的倾向,有助于降低银行业的总体风险。

  对此,各商业银行应当积极配合,千万别再持抵触心里情绪,主动做好不良贷款系统的基础工作,确保系统自动转换,使不良贷款随时保持准确,遵守监管规则,免于处罚,放松经营情绪,为自身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的信贷内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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