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初学者(17):月光下和树荫下的做工者

赵峰 原创 | 2019-10-17 21:32 | 收藏 | 投票

 写给初学者(17):月光下和树荫下的做工者

2019-10-9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生产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前提和基础,它决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决定产品的分配形式。

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言,生产过程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过程;生产过程开始之后,劳动力的支配权属于资本家,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属于资本家,所以生产过程总是服从于资本家即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意志和利益的。因此,人们在生产过程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支配与被支配,控制与被控制——是服从于所有者即资本家的意志和利益的。至于分工与协作,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服从于效率要求,也是服从于资本家的意志和利益的。

产品分配也是服从于所有者利益的,也是所有者意志的体现。一个生产过程结束,产品可以分为两部分:补偿物(劳动力+生产资料)+剩余产品;从价值上看,就是——成本+剩余价值(利润)。产品占有的关键是剩余价值或者利润。因为补偿物总是要支付的,这是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条件。对剩余或者利润的占有,这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工人仅获得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而资本家则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就占有全部剩余或者利润,这就是剥削。

总之,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解释,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居于支配地位,在分配过程中占有剩余价值或利润,决定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工人和资本家之家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平等,决定了他们地位和关系的不平等。

亚当·斯密(1723-1790)在《国富论》中讨论劳动者工资问题时,也讲到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地位和关系的不平等。斯密认识到,工人的工资水平取决于劳动双方所定的契约;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双方的力量是不对等的,这种不对等又由于政策法律诸因素的影响而加剧,因此契约工资的议定总是有利于资本家而不利于工人。斯密是这样说的——

“雇主的人数较少,团结较易。加之,他们的结合为法律所公认,至少不受法律禁止。但劳动者的结合却为法律所禁止。有许多议会的法令取缔为提高劳动价格而结合的团体,但没有一个法令取缔为降低劳动价格而结合的组织。况且,在争议当中,雇主总比劳动者较能持久。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纵使不雇用一个劳动者,亦往往能靠既经蓄得的资本维持一两年生活;失业劳动者,能支持一星期生活的已不多见,能支持一月的更少,能支持一年的简直没有。就长时期说,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也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相同,但雇主的需要没有劳动者那样迫切。”

斯密的认识非常有创见,其中有的观点有现代经济学的意味。比如,斯密说雇主人数较少容易合谋,而工人人数较多很难团结,就是现代公共选择学派的思想。斯密的讨论没有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决定作用,而是突出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市场竞争力的差距,以及这种差距产生和扩大的原因。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讨论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思路。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因为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所以占有剩余价值或者利润,成为剥削者;工人因为除了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所以只能出卖劳动力以获得工资,成为受剥削者。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现代经济学中,对于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产生,还有不同的解释。张维迎在其《契约理论:企业的企业家》中,讲过一个“月光下和树荫下的做工者”的故事,对资本家剥削工人这一现象有一个有趣的解释。

有两个人合作生产——比如鞋子吧。在晚上。一人在月光下,一人在树荫下。——暂且不要理会这些稀奇古怪的假设,设定这样的故事背景是为了得出想要的结论。合作生产总免不了有机会主义,有偷懒。一人偷懒,一人努力工作,偷懒者就可以分享勤劳者的劳动贡献。这就是“外部性”和“搭便车”的问题。有人偷懒就会有效率损失。而且,机会主义还会传染,最终可能导致合作的失败。解决机会主义问题就需要监督。有效的监督可以减少和避免机会主义。监督是有成本的,不同的监督面临不同的信息条件,会有不同的效率表现。需要考虑一个问题——谁成为监督者?月光下的做工者和树荫下的做工者,谁来监督谁?

谁来监督谁的问题,是监督成本的问题,是信息可获得性的问题。自然是要选择容易获得其信息的一方作为监督的对象,因为这样可以降低监督成本。为什么不说是以容易生产机会主义的一方作为监督对象呢?因为谁都可能有机会主义,而且无法判断谁更容易产生机会主义。那么谁的信息更容易获得从而监督成本更低呢?当然是月光下的做工者了。所以,为了有效监督,应该让难以监督的树荫下的做工者成为监督者,而让容易监督的月光下的做工者成为被监督者。

以上只是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的一个步骤。

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制度建设,监督的有效性仍然存在问题。监督者其实也有机会主义的。因为监督工作本身要有投入,这种投入产生的收益或者好处是与他人分享的。这叫“正的外部性”。一个事物或者一项工作如果有正的外部性的话,人们会倾向于减少供给,因为努力工作的成果被他人分享了。对于监督者来说,避免“吃亏”的办法就是自己也偷懒,放任被监督者的机会主义。这样的话,监督就失效,合作最终归于失败。

如何解决问题呢?如何让监督者有监督的积极性呢?我们需要设计一种新的制度,让监督者的努力工作得到与之相称的报酬。如果让被监督者拿固定收入,而监督者获得剩余或利润的话,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被监督者拿的是确定的固定收入,监督者努力工作,效率提高,产量增加,收入增加,利润增加,监督者的收入就增加。外部性问题解决了,监督者的积极性提高了。在这种分配关系中,拿固定收入的被监督者就是受雇佣者,而获得利润的监督者就是老板。

在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中,谁成为监督者,成为剩余获得者?谁成为被监督者,成为固定收入获得者呢?关键要看谁更容易监督,谁的监督成本更低。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人的行为是相对容易监督的。将工人集中在一个大车间里,站在高处的监工对工人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谁努力工作,谁偷奸耍滑,一目了然。相对而言,资本的运动是相当隐秘的;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存在的背景下,资本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投资的增加或者减少,都是外部人难以了解和觉察的。因为对工人的监督更容易而对资本家的监督更困难,所以有效的监督设置就应该是资本家监督工人。按照前面讨论的逻辑,成为监督者同时要求成为剩余获得者,这样才能避免监督过程的失效。所以,在资本家和工人的分配关系中,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或者利润,而工人获得固定收入的工资。如果我们将获得利润与获得工资的关系理解为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的话,这也就意味着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成为剥削者,而仅仅拥有劳动力的工人成为被剥削者。

张维迎的故事与马克思的故事都在讲工人与资本家的关系中,是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剥削工人,而不是工人剥削资本家。不过,马克思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角度来讨论的,而张维迎是从信息成本及监督有效性的角度来讨论问题的。不同的角度的讨论,得出同样的结论,都有意义。

张维迎的故事——资本家获得剩余,成为剥削者;工人获得固定收入,成为被剥削者,其实是有历史的例外的。在蒸汽机发明之初,纺织工人经常在资本家的蒸汽机边上设立作坊,从蒸汽机上拉出管道到自己的操作机上。在这种合作关系中,工人向资本家支付的是固定收入性质的租金,而工人则获得利润——如果有利润的话。如果以剩余的获得来界定剥削的话,那么在这个故事中就是工人剥削资本家而不是资本家剥削工人。不过,就历史的长期发展而言,这种现象只能算是例外。

讲了马克思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出发对剥削关系的解释,又讲了斯密关于契约工资决定中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不平等,又特别讲了张维迎“月关下和树荫下的做工者”的故事,对同一个经济现象经济学家基于不同的理论,可以给出不同的解释;这些不同的解释,丰富了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因而都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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