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初学者(29):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赵峰 原创 | 2019-10-27 12:38 | 收藏 | 投票

 写给初学者(29):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2019-10-21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马克思创造的一对概念,它对于理解劳动价值论,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是这样说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54-55

将商品价值归结为劳动,是马克思之前的古典经济学已经完成的工作。这一工作当然是很重要很有价值的,但还不够科学,不够深入。价值是商品抽象的一般的特性,而生产不同商品的劳动——就传统意义的“劳动”而言——是现实具体而各不相同的。从这样现实而具体的劳动出发,是无法解释商品价值的一般性和可比性的。不同性质的东西如何在量上比较,如何通约?马克思将“抽象劳动”从传统意义“劳动”中抽象出来,才解决了这一问题,才使劳动价值论成为“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所以马克思说劳动二重性理论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劳动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两次劳动,也不是两类劳动,而是一个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打个比方,就像一根香蕉,有表皮,有表皮下的香蕉肉。劳动二重性也可以理解为劳动的“表里”——具体劳动是表象,抽象劳动是内容。一个劳动过程,有表面的,我们看得到,观察得到的部分,这部分有具体的场景,程序,表现形式,叫做“具体劳动”。在具体形式背后,劳动过程中有劳动力的耗费,劳动者付出了辛劳,劳动之后会感觉劳累,这是劳动的内容,叫做“抽象劳动”。任何劳动过程,总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个方面。不能想象有一个劳动过程只有形式而无内容,也就是说只观察得到劳动者在做动作,而他本人却不出力;也不能想象一个劳动过程有劳动力的耗费却没有劳动的具体形式——没有劳动的形式,劳动怎么进行呢?

关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马克思是这样说的,“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57)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指的是生产不同商品的劳动的不同形式,具体形式;“劳动的有用性质”其实也是指劳动的具体形式,因为不同形式的劳动造成商品不同的使用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过程就包含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形式,是具体劳动,另一方面是内容,是抽象劳动;撇开劳动具体形式之后,剩下的就只有抽象劳动了,就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抽象劳动就是“人类一般劳动”,所谓“一般”指的是,生产羊的劳动,生产斧头的劳动,生产玉米的劳动,生产衣服的劳动,从耗费劳动的角度来讲,从需要付出辛劳的角度来看,都是一样,一般的,无差别。既然人类一切劳动从耗费劳动力的角度来看是性质相同的,所以就是“人类”的。正是因为不同商品在其生产过程中都耗费了具有共同性质的抽象劳动,所以才能够在量上对其价值进行比较;于是我们才能够理解,从生产的角度看,价值就是生产商品过程中所耗费一般人类劳动。

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生产商品的劳动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二重性;商品是劳动生产物,商品的二因素是劳动二重性的结果。首先,不同商品具有不同使用价值与具体劳动有关。木匠制作家具,相同的人,相同的场所,相同的工具,相同的材料,其制作出来的东西,或者是桌子,或者是椅子,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为什么桌子和椅子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呢?很重要的因素是劳动的具体过程有差别,也就是具体劳动不同。可以想见,相同的人,相同的场所,相同的工具,相同的材料,而且劳动过程也完全相同,制造出来的肯定是同一种家具,或者是桌子,或者是椅子。桌子和椅子的不同,显然是劳动过程中发生了程序或者过程的改变。但是,抽象劳动只是不同使用价值的原因之一。商品使用价值之不同,还可能与构成商品的物质实体的性质不同有关。木匠可以用木头做成木桌,厨师可以用番茄和鸡蛋做成番茄炒鸡蛋;木桌有其使用价值,番茄炒鸡蛋有其不同的使用价值。我们不能想象厨师可以用木料做成一碗可以吃的有营养的番茄炒鸡蛋。抽象劳动与价值的关系与此有所不同。具体劳动只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决定因素之一,而抽象劳动却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唯一的决定因素。价值就是生产商品耗费的劳动,就是生产过程中的辛劳,就是抽象劳动。从生产者的角度来看,抽象劳动作为价值的源泉,具有唯一性。

进一步讨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究竟是历史范畴还是永恒范畴的问题。

经济学中的各种概念或者范畴,总是某种经济事物,经济行为,经济现象,经济关系的抽象。一个概念,一个范畴,比如“商品”,总是某种经济事物,经济现象,经济关系的体现。在我们先前的讨论中,“商品”包含两个因素,一是有用物,二是交换物。或者说,商品就是用于交换的劳动生产物。现实的商品千差万别,作为概念的“商品”就是这抽象的两个因素。

有一些概念或者范畴,所体现的经济现象或者经济关系是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的,是从来就有,现在还有,永远会有的;是原始社会就存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都存在,或者都会存在的。因为所体现的经济现象或经济关系永恒存在,这类范畴就叫做永恒范畴。一般意义上的消费现象是永恒存在的——我们不可能想象某个社会或者历史阶段人们的生存可以脱离消费——一般意义的“消费”就是永恒范畴。一般意义的消费现象是永恒的,一般意义的生产也是永恒的。因为消费资料来自生产,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所以,一般意义的“生产”也是永恒范畴。一般意义的分配是这样的吗?这取决于我们对分工的理解。交换呢?有的交换取决于分工,有的取决于市场;交换可能更多的是历史范畴。

有一些概念或者范畴,所体现的经济现象或经济关系只存在于某些历史形态,在某些社会形式中存在,在某些社会形式中不存在;不是从来就有,现在还有,永远会有的;它可能存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资本主义社会,或者后资本主义社会,总之是只存在于某些历史阶段,这一类范畴就叫做“历史范畴”。一般意义的生产——改变物的存在来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或者创造效用的过程——是永恒范畴,但“资本主义生产”——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雇佣劳动过程——就是历史范畴,它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一般意义的消费——用物的有用性满足人的需要的过程——是永恒范畴,但“资本主义消费”——以剩余价值生产为最终目的的消费——就是历史范畴。经济学中大量的范畴属于历史范畴,因为经济学主要是研究市场经济背景下人们的经济行为的,而市场经济只是存在于人类历史上的某些阶段。

我们刚刚讨论过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历史范畴还是永恒范畴呢?

先看具体劳动。具体劳动指的是劳动的具体形式;我们需要不同的使用价值,就要进行不同具体劳动;不同的具体劳动,创造不同的使用价值。可以确定的是,通过物的使用价值来满足人的需要是永恒的事情,所以生产不同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也是永恒的现象,所以具体劳动应该是永恒的范畴。说具体劳动是永恒的,并不意味着生产衣服或者粮食的劳动的具体过程和形式在一切社会形态都是一样的;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粮食和衣服是人类永远需要的,但生产粮食和衣服的具体形式或过程随着技术进步是在不断变化的。永恒存在的只是具体劳动这一事实,而不是具体劳动的具体形式。

再看抽象劳动。抽象劳动指的是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耗费,是人类一般劳动力的付出,是劳动过程中人们感受到的辛劳。从这一解释中我们可以确定,抽象劳动也是永恒范畴。抽象劳动就意味着劳动要费劲,要付出辛劳,要耗费劳动力;我们不能想象有一种劳动是只需要装装样子,走走形式就可以生产出产品的。劳动总是要付出辛劳的,只是付出辛劳的形式会有所不同。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如此。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抽象劳动属于历史范畴。因为抽象劳动形成价值,而价值是历史范畴,所以抽象劳动是历史范畴。这种说法很有问题。抽象劳动形成了价值,而价值是历史范畴,不一定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就是历史范畴。一个范畴是历史的还是永恒的,是由这个范畴本身内涵或表现的经济现象或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与这个范畴本身的前因或者后果是无关的。打个比方来说,铁匠铺生产的菜刀是用于切菜的;某人买了菜刀杀了人,这把菜刀就成了凶器。我们不能因此说铁匠就是杀人帮凶。

进一步从逻辑上来考察。生产商品耗费了抽象劳动,凝聚在商品中形成价值。这个价值只能说是潜在的价值。必须通过交换,这个潜在的价值才通过别的商品表现出来。生产1只羊耗费的劳动,只是抽象劳动,只是辛劳,只是潜在价值。至于说耗费的这些劳动可以表现为多少价值,得到多少补偿,需要通过交换才能表现,才能实现。通过交换,1只羊的价值才表现为或实现为2把斧头。这个价值,才是实现的价值,才是现实的价值。我们说价值体现商品的社会属性就在这里——价值通过交换得以体现和实现,而商品价换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过程。所以,我们需要区分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在交换过程中实现。价值创造就是耗费抽象劳动的过程,是一个永恒的现象;价值实现是将耗费的抽象劳动通过交换对象物来体现和实现的过程,因为商品交换本身是历史现象,所以是历史的过程。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了,作为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耗费的过程,抽象劳动是一个永恒的范畴。

我们讨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究竟是历史范畴还是永恒范畴,关键还是要理解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不同。把握这一点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很多理论,尤其是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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