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爆雷31亿未兑付涉及3.7万人 警方要求员工全额退工资引争议

张胜芳 转载自 华夏调查 | 2019-11-25 18:05 | 收藏 | 投票

 

网贷爆雷31亿未兑付涉及3.7万人 警方要求员工全额退工资引争议

嫌犯落网。图片来源于杭州下城警方微信公众号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一家网贷平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方立案侦查,其员工被要求全额退还工资收入引发热议。

11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发布通告,要求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人爱家金融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全额退缴所获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

人人爱家金融特大非法集资案案发已久,平台实控人卢志建在潜逃近5个月后被抓获。目前,多位相关人员已被提起公诉,案件仍在审理当中。据公诉机关指控,至案发受到损失未获兑付的会员合计约3.7万人,未兑付总金额约31亿元。

此次引发热议的关键一点在于涉案平台普通员工的工资收入是否应当受到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应对相关收入进行甄别,合法收入要保护,非法收入要追缴。广东楉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楚鹏则对记者表示,涉案平台若是欺诈,负责后勤保障、劳务的人员工资也应当一并追缴。

31亿未兑付涉及3.7万人

人人爱家金融特大非法集资案案发已有一年多时间,杭州下城警方至今已发布9则案件通告,其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据杭州下城警方此前披露,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卢志建伙同他人,以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名义在杭州租用办公场所运营人人爱家金融网络借贷平台,并通过在平台上发标募集资金设立资金池。

2018年7月6日,该平台突然发布良性退出公告后,公司经营场地人去楼空,卢志建等主要人员相继隐匿或潜逃,造成3万多投资人经济损失。同日,下城警方根据群众报案,依法对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立案侦查。

随后数月,警方专案组先后将该案1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下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平台实际控制人卢志建却一直隐匿在逃。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该嫌疑人卢志建持有多个假身份,潜逃期间不断变换通讯方式和住处,制造出逃境外假象甚至断绝与家人联系等各种手段来躲避打击。经过近5个月的侦查,警方于2018年11月30日在温州一处出租房内将其成功抓获。

2019年8月9日,警方发布通告,已依法对实际控制人卢志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检察院起诉。同时公司多位相关负责人陆续被移送起诉。

2019年9月3日,杭州下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人爱家金融特大非法集资案,首批被指控的骆某某等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人人爱家金融以预期年化7%至12%的收益率吸引173万人注册会员,实际投资会员30万人。至案发受到损失未获兑付的会员合计约3.7万人,未兑付总金额约31亿元。目前该案尚未见宣判信息。

2019年10月20日,警方发布的第8则通告显示,公安机关累计冻结相关银行账户70个,共计资金4755万元,累计扣押车辆2辆,累计查封房产26套、查封土地16宗,累计冻结10家非上市公司相关涉案股权。案件资金归集账户陆续收到还款575万元。

要求员工退缴工资引争议

在杭州下城警方发布的最新通告中,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被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全额退缴至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指定账户。

警方同时郑重告诫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石激起千层浪,经由媒体报道后上述事宜迅速引发热议。有观点认为,要求网贷公司员工退工资的行为不太常见,但是在情理之中。不过也有观点表示担忧,此举会否对涉案平台保洁等后勤人员不公。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认为,追缴涉案平台员工工资应当区别对待,追缴的前提是参与了违法行为,并被法院确认其工资是违法行为所得。连大有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般性工作如只复印打印材料,负责打扫卫生等相关人员,不可能知道公司业务性质是否违法,其工资应为合法收入。其核心为是否违法所得,需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按照刑法规定,任何人因为犯罪行为而取得的非法财产,都应当完璧归赵,公安机关有权追缴,待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后再发还被害人。一些公司的管理层打着各种名目,瓜分了广大投资者的血汗钱,不追回显然说不过去。

不过,刘俊海也表示,追缴工资涉及到刑法跟劳动法的平衡,每个人对于自己取得的合法劳动收入皆有产权。但是违法取得的财产,如涉案平台拉下线拉人头获得的提成是违法所得,当然也就不受保护。

刘俊海指出,应对相关收入进行甄别,合法收入要保护,非法收入要追缴。如公司保洁、司机等底层工作人员,可能大部分人不知道公司从事的商业模式,挣得都是辛苦钱。如果能证明其收入是合理合法的,就应该受到保护。他同时提醒,若不清楚自己取得的财产是否合法,应及时咨询相关公安机关。

广东楉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楚鹏的看法则有些不同,他支持对涉案平台所有员工的工资进行追缴。他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追缴涉案平台员工工资,此前在河南已有先例。他认为,若涉案公司的款项没有真实投资,那么就是欺诈行为,而这样的欺诈行为,表面上是单位行为,但实际上是每个具体个人的行为。

“法律就是要扒开表面看真相。”袁楚鹏基于自己的经验表示,相关涉案公司对所有的员工都有内部揽客培训,有培训就有共谋。而共谋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前线销售业务人员是直接的,负责后勤保障、劳务的人员是间接的。直接故意的构成犯罪的是犯罪所得,间接的是故意放纵以获得非法收入。间接故意的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其工资仍属于非法收入应当追缴。

11月20日晚,在得知上述追缴员工工资事宜后,在人人爱家金融的一个投资者维权群内,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对此)没有看法,只是又多了一些维权的人,你打工工资退还你怎么想?”而另一位投资者则只是反复地问着着同样的问题:“投资的钱还有希望挽回吗?”

文章来源:华夏调查

个人简介
法律咨询和财经,经济贸易咨询,广告代理,信息咨询
每日关注 更多
张胜芳 的日志归档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