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奇不有:警方刑事案件卷宗丢失 法院阴阳判决

刘植荣 转载自 上游新闻 | 2019-03-21 06:52 | 收藏 | 投票

 “只要生命不息我就不会放弃,将我的案件铺在阳光下对我而言就是一种幸福。”3月1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50岁女子张晓杰对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说。

当日,张晓杰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状及报案材料,要求检方对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办案民警涉嫌玩忽职守罪、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涉嫌枉法裁判罪、哈尔滨市公安医院责任人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调查。

18年前,张晓杰遭入室抢劫,并被打成重伤。多年来,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时隔14年后,张晓杰却得知案卷材料丢失。为此她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又遭遇“阴阳判决”。

哈尔滨女子遭抢劫毁容:警方刑案卷宗丢失,法院作出阴阳判决

张晓杰。摄影/上游新闻记者张莹

女子遭入室抢劫 警方丢失卷宗

“2001年时,我做水果走边贸的生意,一车就能挣上10万块钱。”张晓杰回忆道。

然而2001年3月2日,独自在家的32岁张晓杰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一场劫难,此后几年她的人生亦如当天哈尔滨的天气,阴暗、冰冷。

据张晓杰回忆,当天下午4点多,哈尔滨的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外面下着大雪,一名自称是收水费的男子敲开了她的房门,”一开门,对方就把我推进屋内,拽着我磕到暖气片上。之后发生了什么就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过了多久,张晓杰醒了过来,此时的她还没有完全清醒,已经忘记了被袭击的事情,本想按照原计划去看望奶奶的她,一开门便晕倒在了门口。邻居发现后帮忙报了案。

哈尔滨女子遭抢劫毁容:警方刑案卷宗丢失,法院作出阴阳判决

张晓杰委托第三方做出的伤情鉴定。摄影/上游新闻记者张莹

张晓杰被送往哈尔滨市公安医院治疗。经诊断,张晓杰颅骨骨折、脑挫裂伤、眼眶后壁骨折。报案后,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将犯罪嫌疑人马里夫抓获后释放。

此后多年间,张晓杰多次前往道里分局催问案件进展。每一次警方的回应都是“回家等等吧,肯定积极给你去办”。

这一等就是14年。期间的2011年3月24日,张晓杰通过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以填写司法救助申请表(红色)的方式收到补助款20万元。

2015年11月1日,张晓杰提起行政诉讼,并从道里区人民法院获得了道里分局的行政答辩状,第一次正式得知刑事案卷材料丢失,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14年零8个月。

得知案卷丢失后,张晓杰觉得自己永远都没办法讨回公道了,直接昏了过去。

上游新闻记者在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的行政答辩状中看到,分局充新梳理了此案,但由于此案卷宗丢失,查证后对原安和派出所所长王玉田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

此外,因张晓杰案涉及刑事及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在案件处理中需要病例做依据。但是十几年来,哈尔滨市公安医院始终不给张晓杰提供病例材料。张晓杰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医院就是一句话“没有,我不知道”。无奈之下,张晓杰去委托第三方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张晓杰损伤程度为重伤,损伤后为六级伤残。

哈尔滨女子遭抢劫毁容:警方刑案卷宗丢失,法院作出阴阳判决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行政答辩状。图片/当事人提供

提起行政诉讼又遭遇“阴阳判决”

为了解哈尔滨公安局道里分局给予的司法救助的救助依据、总额以及支付形式等内容,2015年6月,张晓杰向道里分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是迟迟未能得到答复。

2015年7月,张晓杰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行为违法及履行法定职责。2016年2月26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向张晓杰送达了(2015)里行初字第131号判决书。2018年1月,张晓杰发现网上公布的判决书与自己手中持有的截然不同。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对比发现,这两份判决书案号相同,判决结果却是阴阳判决,连审判长都不是同一个人。

网上公布的(2015)里行初字第131号判决书显示,被告对原告申请信息公开逾期不予答复的行为违法。但张晓杰拿到手里的判决书却显示,驳回其诉讼请求。上游新闻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找不到(2015)里行初字第131号判决书。

哈尔滨女子遭抢劫毁容:警方刑案卷宗丢失,法院作出阴阳判决

两份判决书内容对比。图片/当事人提供

从年轻商人到六级伤残的装卸工

“在病床上躺了21天才脱离危险。当时的情况相当于大夫已经给我判了死刑了。甚至一度寿衣都已经准备好了。”回忆起那段日子,张晓杰泣不成声。

张晓杰说,在自己出生前父亲就去世,母亲也改嫁,自己则与姐姐在奶奶家生活,姐姐还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张晓杰早早就下定决心要扛起家庭的担子。案发那年正是张晓杰最好的年华,年轻漂亮且事业有成。

案件发生后,此前的一切幸福景象全部不复存在。在工作上,“可以说是墙倒众人推吧,从前朋友很多,走到哪里都是被追捧着。发生那件事之后,生意无法再维持,朋友也都离开了,一时之间家里也没了经济来源。”张晓杰回忆道。

对于张晓杰来说,最难接受的还是伤后自己的容貌。由于颅骨骨折、眼眶后壁骨折,张晓杰面部已经变形,左眼眶出凹陷。对于一个年轻女性来说,一夜之间被毁容的打击是致命的。

“我在前两年根本不敢出门,家里来客人我都要把被盖上,不让任何人看我的脸,也没有心思去管案件的情况。”张晓杰说。2006年,在母亲的鼓励下,张晓杰心态发生了变化,“我母亲告诉我,为了这个案件你必须振作起来,只有你自己能去追责。”就这样,妈妈把张晓杰推出门槛,此后她才一点一点走出心里阴影。

张晓杰结了婚,次年生下女儿。但是这段婚姻仅维持了三年时间,女儿两岁多时,张晓杰就与丈夫办理了离婚。

张晓杰说,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自己还曾干过连男人都略显吃力的装卸工。

“18年了,我从没放弃过追寻真相。只要我生命不息就会一直继续,能把案件铺在阳光下,于我而言就是一种幸福。”张晓杰说,一直以来都是家庭支撑着她,给予她走下去的力量。

哈尔滨女子遭抢劫毁容:警方刑案卷宗丢失,法院作出阴阳判决

张晓杰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状及报案材料。摄影/上游新闻记者张莹

律师:公安法院责任追究,需检察院立案查处

张晓杰的代理律师殷清利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表示:从1991年10月1日起公安部就同时制定并实施了《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公安机关档案类别划分与档号编写办法》、《公安部机关文书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细则》、《公安部机关文书档保管期限》等一系列规章,旨在加强公安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但不幸的是在以上规章施行近十年后,张晓杰却遭遇了刑事案卷丢失、嫌犯人无法追究的现象。

其中,《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凡根据公安部有关刑事侦查工作的规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书材料,应当建立刑事侦查案卷。《公安部机关文书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细则》第23条规定:文书立卷专职人员负有平时向承办人员收集已结办的文书材料,并检查文书材料是否完整、合格的职责,然后按年初拟定的案卷类目分别存放,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案卷材料进行检查和调整。

有如此严格规范的管理规定及要求,一本事关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及侦查机关社会职能的重要刑事案卷却不翼而飞,令人不解。

殷清利律师认为,办案民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负有保管好原始卷宗材料的职责。由于其严重不负责,不正确履行好管理职责,致使卷宗材料灭失。造成犯罪嫌疑人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维护,严重损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涉案民警及其他责任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而且实践中因为丢失刑事案卷卷宗被法院判处玩忽职守罪的案例,有过诸多先例。

此外,殷清利律师还认为,张晓杰首先面临当地公安局刑事案卷丢失,之后又在政府信息公开救济中遭遇阴阳胜败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关于公安局、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涉及玩忽职守的责任追究问题,还需检察院立案查处。

关于张晓杰的案件,哈尔滨市道里区公检法三机关,皆需正面回应、严肃处理涉事责任人,否则将严重影响当地司法机关的整体公信力。(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张莹 发自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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