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竞争国情研究黑公关 朱少平对话中国企业家论坛

万赢信 原创 | 2019-06-06 09:47 | 收藏 | 投票

 不正当竞争竞争国情研究黑公关 朱少平对话中国企业家论坛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万赢信报道 谋定采编:不难预见,一个个曝出的“黑公关”事件,最终都会变成百无聊赖的“罗生门”,只不过,表面简单,内在复杂,里面的真真假假,更是长久的问号。如果说,“黑公关”只是当下中国互联网产业繁荣下一个必经的混乱阶段,那么我们但求它尽快过去。

图示: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

黑公关属于不正当竞争竞争

“对手之间的互掐绝非中国特色,国外同业早已见怪不怪。作为德系豪华三强的奔驰、宝马、奥迪,三者时常捉对嘲讽,以自身优点反衬对方缺点,但这更多是一种广告策略而非‘黑公关’,行业道德尚存。”全国工商联执委中国企业家论坛主持人、谋定研究中国(国研)智库中心主任万祥军在主持的《中国企业家论坛》中表明:随着中国企业品牌策略的逐步成熟,当直面竞争对手的挑战时,首要依靠的无疑是自身产品力,而公关手段仅仅是锦上添花,绝非必选,这才是未来,这才是我们共同期待的未来。

万祥军在《中国企业家论坛》中指出:请勿“黑公关”,让我们真刀真枪地干一场!他表明:马克斯·韦伯曾说:“资本主义的初期‘一手拿圣经,一手拿算盘’,而今天的资本主义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圣经,两只手里都拿着算盘,除了算盘之外没有任何规定人的行为标准,能赚钱就好。资本主义变得既无伦理也无文化。”万祥军说:“中国不是资本主义,但却时常遭受资本主义文化糟粕的侵袭。”

在这个谣言不上税、八卦满天飞的时代,发生于汽车行业各品牌间的明争暗斗与营销互撕早已不新奇。不过,近年频现的“黑公关”事件却在有恃无恐地挑战着道德底线。今年10月18日晚,两大自主汽车品牌吉利与长城针对同一“黑公关”事件,先后发布声明,均称自身遭“黑”。在此之前,中国车界虽也曾曝出“黑公关”事件,但如此直白、公开,甚至无不赤裸地曝出两家车企“直面互殴”,实属罕见。

“黑公关属于不正当竞争。”早在前几年,全国人大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就对“黑公关”定了性。“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个法律,主要针对的是我们现实生活,它针对网络针对不细,针对性不强。”朱少平指出,但根据这个内容做网络规范方面的决定和条例是可行的。

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办的中国企业家论坛“网络立法与信息安全”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人大、工信部的相关人士、企业高管、行业专家等就当前网络犯罪与网络安全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针对近期不断出现的网络公关举报案例,尤其是“黑公关”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事件,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明确指出——黑公关属于不正当竞争。

网络时代人们有了更大的表达空间,消息传递瞬间就能完成。网络公关也应运而生,它利用互联网的高科技表达手段来营造企业形象,为现代公关关系提出了新的思维方式,尤其是当危机发生,影响在网络上急剧扩散,为了避免不良后果恶化,更需要网络公关发挥作用,除了正规的公关公司,形形色色的职业“黑公关”公司,也打着危机公关公司或品牌维护公司的名号活跃在网络之中,他们收取一定的费用,帮助客户打击竞争对手,以此来诋毁竞争对手,从事不正当竞争。

对话《中国企业家论坛》时,朱少平在谈及遭遇“黑公关”恶意围攻的企业时,朱少平以奇虎360公司和神舟租车受到黑公关攻击的事件为例,说明“黑公关”恶意抹杀竞争对手实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朱少平指出,网络使我们的产品和信息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正因为这样网络也产生一些黑客,产生“黑公关”。这些东西实际上是叫不正当的竞争。但是我们现在有法律,对网络直接规范的作用仍受到限制。

“黑公关”到底来自何方?

身处同一行业,本该因势利导,由自身产品力与营销水平决定胜败的“良性战场”,却逐步变味,最终衍生出了各种有悖常规,甚至手段卑劣的营销技俩,“黑公关”无疑是其中的又一“登峰造极”之作。

身处市场环境,竞争是必然,一旦产生竞争就需要“公关”,当竞争态势愈发白热化,甚至过于激烈时——“黑公关”出现了。但它绝非必然,只能说是在残酷竞争态势下、因缺乏良性引导而衍生出的一个畸形产物。

“走黑路走多了,自然就有了黑公关。”虽然我们不必如此悲观,但现实无疑需要正视。

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大鳄间明里暗里、一言不合就开撕,很容易让“吃瓜群众”摸不着头脑,紧接着就是各路大神或分析家们的精细解读,然后剧情“反转”了……到底谁是谁非,看似很难有一个答案,最终事件被慢慢冷却,不了了之。

面对“黑公关”的冲击,消费者自可选择屏蔽,不受干扰,作为受害方的企业又该如何应对?很遗憾,到目前为止,我们看似并未找到一个绝对有效的保护方式,“花钱了事”成为现今较为常见的补救方法。

众所周知,当前的公关行业已较为成熟,而“黑公关”正是在法律的临界点打擦边球,特别是“黑公关”的诸多行为,较难在法律规范中找到责任认定与法律救济依据,因而进行法律界定远比预想的难。当态势进一步恶化,“黑公关”就会成为介于甲方(企业)、乙方(消费者)与媒体、公关之间的一块灰色地带。媒体渠道化,渠道公关化,让企业之间的“开撕”变得更加容易且频繁,从最低级的口水战,雇水军,模糊暗喻直至造谣中伤,最终愈演愈烈。

朱少平建议,除了出台常委会的决定以外,国务院可制定网络交易或者网络竞争的一些规定。最好把一些诈骗的做法和诋毁的做法等集中起来,做成一个反对不正当的网络竞争法;或者把一些不正当竞争的包括水军的做法,一些黑客的做法也做成一个办法。专职部门例如工信部也可以专门制定相关规定。

“黑公关”恶意攻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也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12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就保护网络信息安全,规范网络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相信此次召开的“网络立法与信息安全”研讨会,也将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市场有序竞争增添一层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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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万赢信,经济学学士,经济师,记者编辑、营销企划人。工作主要涉及新闻媒体、商协社团、大健康医药产业和“三农”产业研究以及宏观经济研究和营销企划五个方面。 1988年毕业于山东大学,1990年上海中医药大学完成第二学历,曾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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