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与整治并举 提升渔业资源保护实效

龚忠智 原创 | 2019-08-21 10:00 | 收藏 | 投票

 

              ----在全区打击电捕鱼工作上的总结讲话

一、提高政治站位,将保护渔业资源提升到生态环保的高度来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长江,提出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也就是把保护渔业资源提高到了水生态的高度。为了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我省提出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    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战略。今年长江干流全线禁捕, 2020年,我区两支长江重要支流水阳江及青弋江也将全面禁捕。所以严格保护水生态、保护渔业资源是历史潮流,大势所趋。我区为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2018年将打击电捕鱼等违法捕捞纳入了河长制考核内容,今年河长办印发的《宣州区开展河湖“清河行动”的实施方案》,提出清理整治“乱捕”,其主要内容包括:严厉打击使用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高密度网等方法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捕捞突出问题。同时也将打击电、炸、毒鱼纳入了河长日常巡河的重要内容。

可以说,打击违法捕捞作业,保护渔业资源,就是在保护水环境,就是在保护生态环境。所以,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开展好此项工作,这也是讲政治的体现。

二、整合多方力量,全面推进打击电捕鱼工作。

当前,我区渔政力量薄弱,区渔政管理站仅有四名编制,只有两人有执法证,各乡(镇、办)更是力量单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不作为、慢作为,所以不要纠结人员及执法证问题,要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市里将打击水阳江电捕鱼作为重点,区渔政部门正在积极争取市里支持,推动形成市级参与,区级强化,乡级主体,村级配合的巡查机制,推动渔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的执法机制,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打击机制,威慑违法分子。

针对渔政力量薄弱的问题,我想可以整合力量,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好打击电捕鱼工作。目前,我们与水利局、河长办达成共识,水利局、河长办巡查打击非法采砂的同时,也巡查电捕鱼,遇到电捕鱼,收缴电捕设备,不配合收缴工作的,及时通知属地派出所参与配合;我们在巡查电捕鱼工作时,若发现发现非法采砂,及时制止,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各乡(镇、办)可结合河长巡河、桔杆禁烧等中心工作开展好打击电捕鱼巡查工作。

关于渔政、公安互动机制问题,我们前几年进行了探索,目前有关乡镇已建立渔政、公安互动机制,效果较好。例如水阳、养贤、朱桥、五星、双桥派出所已参与到打击电捕鱼工作之中。去年五星派出所将阻碍渔政执法的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当然,渔政、公安互动机制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并要在全区推广。

三、加强对外宣传,抢占舆论的制高点。

近来,网上反映违法电捕的帖子多了些,举报电捕的电话多了些,说明我们宣传打击电捕的效果不错,群众也愿意加入打击电捕的行列中来。近年来,各位虽然工作繁忙,但是宣传打击电捕鱼工作抓的还是不错的,尽管网上有时有帖文反映渔政不作为,我认为这不是我们做的不好,而是我们做了工作没有很好地向外界推介宣传。舆论是两种声音的较量,正面的声音小了,反面的声音就响亮了,如果我们正面的声音响亮了呢?反面的声音就会小很多。各乡镇办不能把好肉埋进碗底,做了工作,特别是好的典型要及时向外界推送。

以前,我们的宣传,局限于渔政内部,外界不知道有渔政存在,或不知道渔政做了哪些工作。我想,今后打击电捕鱼工作还得依靠在坐各位宣传。大家可以通过微信群宣传渔政执法案例,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宣传、讲解违法捕捞的危害、宣传打击违法捕捞取得的成果,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打击电捕鱼、保护渔业资源的氛围。

最后,我强调两点,一是宣州区电捕设备调查摸底表要以村为单位认真调查填写,填好后盖政府章上报渔政站,这是我们有针对性开展工作的前提;二是请各乡镇办事处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小结及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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