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圭武智库建言(四十三)公务员工资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宋圭武 原创 | 2020-01-16 18:15 | 收藏 | 投票

   宋圭武智库建言(四十三)公务员工资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公务员工资如何改,既牵扯到庞大公务员队伍稳定建设问题,也牵扯到与广大群众的利益平衡问题,是一个大问题。公务员队伍工资改革,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是要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公务员也是劳动者,其收入分配原则也应坚持劳动价值论。而劳动价值论也是体现劳动者真正公平的分配价值理论。坚持劳动价值论,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同时也是坚持了人类分配的正义原则。坚持劳动价值论,要求工资必须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同岗位,工资应不同的精神。如何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要求各单位内部必须要制定更加公平和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要真正以劳动绩效考核为标准,按劳动的质和量进行工资调整。另外,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必须要坚决反对按权分配。权力大,并不代表劳动量大,二者并不等同。

    二是要体现社会平均水平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和社会平均水平持平,不应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这也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一再高度评价巴黎公社的如下三项措施:一是普选产生公职人员;二是一切公职人员的工资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或社会平均水平;三是人民群众监督并可随时罢免公职人员。恩格斯认为,这些措施,能可靠地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按照社会平均水平原则,同时根据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区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应是全社会最高。

    三是要体现风险补偿原则。公务员队伍与企业职工和社会自由创业者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工作比较稳定,有些工作也比较清闲,这本身就是一种隐性收入,尤其对于风险回避者而言,稳定的价值更大。而对于企业职工和社会自由创业者而言,由于存在工作不稳定性,根据高风险高收益原则,其收入水平高于公务员,也是合理的,高出的一部分,可以看成是风险补偿。

    四是要体现体制内计划统一原则。也就是要对体制内公务员的工资要加强宏观计划管理,不能各地方各自为政,各地区之间要有一个平衡,要减少地区之间的差距。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总体是合理的,但结构不合理。所谓总体合理,就是从公务员队伍总体来看,其收入所得是合理的。但在公务员队伍内部,存在结构不合理,有些人偏高,有些人又偏低,这种情况在地区之间表现更为明显,国家应重点减少来自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差距,尽可能实现不同地区公务员之间同工同酬。

    五是要体现阳光原则。所谓阳光原则,就是收入要公开化,尤其要公开各种灰色收入。要坚决反对腐败等黑色收入。目前,大家对公务员收入有意见,最主要还是集中在腐败收入和各种灰色收入上。王小鲁研究发现,近年来中国灰色收入规模急剧扩大,增速也很快,远高于GDP增速。所以,要解决公务员工资公正问题,必须要规范灰色收入,要实现灰色收入公开化。

    六是要体现法治原则。所谓法治原则,就是公务员收入管理要实现法治化,要更多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公务员收入。这里通过法律手段约束公务员收入,既要保证公务员队伍有一个合理收入水平,也要防止公务员收入大大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作者简介: 宋圭武,国家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宋圭武整理  未完待续

 

                      

 

 

个人简介
宋圭武,男,汉族,1964年生,甘肃靖远人,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甘肃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三农问题、经济理论和中国经济改革问题。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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