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法律越多我们越安全吗?

汪华斌 原创 | 2020-01-02 05:57 | 收藏 | 投票

 真的是法律越多我们越安全吗?

----一位朋友与我交谈我们社会又有一批法律面世而产生的感慨!

汪华斌

  昨天遇到一位朋友,是当年学习法律的同学;他说我们今天社会最大的变化就是法律越来越多,因为今年又有不少法律出台了。这位朋友说连我们这些学习法律的人都迷茫了,难道这么修改与制定法律真的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吗?我说如农村的法律越来越多,但我们这些从农村出来的人竟然连自己当年修建的住房都不是自己的;这难道能是法律的再现吗?起码我们自己的财产是没有安全感的呀,这能是法律越多越安全吗?而古往今来我们中国都有祖先的房屋都是自己的不动产,可我们今天这法律越来越多的社会竟然连自己依法修建的房屋都不是自己的;这恐怕全世界只有中国特色才会出现,这样的法制社会我们能安全吗?

  我们看到改革开放最大的变化就是法律多,出现一个问题马上就出台一部法律;好像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武器。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出现了农村拆迁暴富;于是出台法律规定禁止农村暴富。却不知道这法律与中国社会千百年来的文化抵触,也违背了中国文化的传统。如我们知道千百年中国社会有‘告老还乡’的传统,这就说明了回乡是中国文化。然而我们的改革开放出台的法律,即使是你当初在农村合法的建筑;最后也因为你的户口迁出来了,那么这农村的住房也就不可能是你的了;更不用说那千百年的祖屋,那更是违法建筑;所以拆除是目前农村的普遍做法,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法律。这法律根本不能保障你的权益,反而随时剥夺你的权益;这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社会出台法律的现象。

  是啊!毛泽东时代的宪法规定了我们公民权益,那就是城市里的公民由组织安排工作;最后每个公民都有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就管你的住房、就业与医疗。而农村的公民同样都在一个具体的生产队,这个组织同样管你的住房、就业与医疗。这就是毛泽东时代的宪法权益,任何人都通过一个具体的组织兑现自己的权益。

  然而改革开放后我们社会开展了大下岗运动,从而使绝大多数城市里的人失去了具体的组织;这就使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自谋出来的概念,也是我们社会第一次不改变所有制而剥夺这么多人权益的改革。正是因为城市里有这么多人自谋出路,所有农村也允许农民自由流动了。然而没有人想到,这些流动的人应该得到的公民权益是什么;因为城市里这些自谋出路的人是没有任何组织管你的住房,也没有组织管你的医疗;而是自己缴纳钱来实现市场化的住房与医疗。正因为如此,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法律的确是越来越多;但却叫这么多的中国公民权益模糊了,这难道就是法律的功能吗?

  当我们社会这么多人的权益被剥夺却没有法律保护,而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法律却接二连三地出现。如当我们社会失去劳动能力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社会出台了法律明确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如强调婚姻法中的“赡养扶助老人、扶养配偶、抚养教育子女”。如当我们社会将诈骗成为产业的时候,我们社会又出台了法律规定禁止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更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再后当拆迁成为致富途径的时候,我们社会马上又出台了禁止违章建筑;这就是我们改革开放中的法律进步。

  在我们社会出现问题就出台法律的现实主义主导下,我们社会竟然把道德和法律混同起来了。如我们社会竟然在力倡‘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竟然将‘常回家看看’立法;甚至提出了‘餐馆打包立法’‘闯红灯立法’的中国特色等等。

  是不是今天的中国人越来越坏?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用法控制人好坏的标准问题。然而立法根本不能改变中国社会的腐败,也没有改变中国社会的道德好转的问题。这是为什么,起码我这学习法律的人也是糊涂的;因为我连用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都不会,我能懂今天的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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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政府机关到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再到民营与股份制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管理理论与能力总是在最前排,而且成果又是最多的人。但因为对管理的执着,总是与潜规作斗争;结果失败的人总是我(请看日志连载)。正因为其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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