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价格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之间是恒等关系

臧东峰 原创 | 2020-02-04 13:27 | 收藏 | 投票

 这种说法,显得脑洞大开,又显得不可思议,但又的确是合乎逻辑的。

 

下面我们就渐次展开分析:

 

就市场中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来说,其交换比例取决于各自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然而,市场中生产同种商品的不同企业之间,其劳动生产效率是不同的,不同企业中单件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也是不同的,那么,究竟是依照劳动量耗费较少的企业中单件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还是依照劳动量耗费较高的企业中单件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亦或是依照劳动量耗费适中的企业中单件商品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来确定该种商品与其他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呢?

 

有人说,首先按照行业中生产同种商品的不同企业的平均(或加权平均)劳动量耗费来确定,然后再加上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折旧等转移价值,最后再加上由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所确定的利润之后,就形成了生产价格,所以,在实践中,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就是按照不同商品的生产价格作为交换比例的依据的。

即:      生产价格= 平均成本 + 平均利润

 

那么,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产生了一个“两张皮”的问题,一张皮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取决于各自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另一张皮就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在实践中,依照的是生产价格。这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变化,在抛开转移价值(不变资本)影响的情况下,商品交换比例的依据,变成了平均的劳动力价值耗费与平均的利润之和所组成的生产价格,于是,依照劳动价值量来进行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变成了按照生产价格来进行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近些年来,这就变成了一些学者所不断探究和解决的价值转型问题。

 

就单件商品的价格决定来说,我们可不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思考这个问题?

 

就   生产价格 = 平均成本 + 平均利润   这个公式来说,平均成本是指行业中某种商品在生产中的单件平均(或加权平均)成本,通过进一步探究,我们可以发现,这个平均成本实际上就是指生产单件商品的平均劳动力价值耗费量,而平均利润则是指行业的总利润平均到每件商品上的利润分摊额。

而  生产价格 = 平均成本 + 平均利润    这个公式,与  行业总产品价值 = C + V + m    或   社会总成品价值 = C + V + m   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所不同的是,一个是总量上的,一个是分摊到单价上的。可以说,形成生产价格的分析思路,是先总合再平分的的思路,也就是先合计总价值,并把总价值分成几大块,然后再把总合计价值与由总合计价值的几大块平均分配到单件商品上,从而得出生产价格的组成部分的,最后形成了  生产价格 = 平均成本 + 平均利润 。

 

现在,我们使用逆向思维的方法,也即是,先从单价入手、再总和的方法,是不是可以找出一种,与生产价格在计算结果上完全一致的,在数据上没有任何差异的更简单的确定单件商品价格的新方法。

 

我们选取 “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劳动力价值耗费量”作为参照基准, 在这里,“利润率为零企业”限定为既不能提供地租(自然资源租金)、也不能产生资本利润(剔除地租因素后形成的效率差异收益)、并且剔除其它各种行为所造成的利益损益的企业。对于利润率为零的企业来说,其单件商品的销售价格 = 本企业单件商品的(C+V)= 本企业单件商品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则本企业的  总收入 = 总成本,单件商品的利润 = 0  ,总利润 = 0  。

当我们把利润率为零企业的成本,即(C+V)的部分,统一换算成劳动力价值之后,并与商品单价进行比较时,就会发现,销售单价与其花费在单件商品上的劳动力价值量是相等关系,即 销售单价 = 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

 

下面,我们参照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成本(或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来比较盈利企业或亏损企业的单件商品生产成本、收入和盈亏额,然后再分别汇总,看一下逻辑关系是不是仍然成立?

我们知道,在同一市场中,对于同种同质的商品来说,其单件商品的售价应该是相同的,也即是说,无论是盈利企业、亏损企业、还是不亏不赢的零利润企业,其单件商品的售价是一致的。

对于盈利企业来说,其单件商品的成本会低于不亏不赢的零利润企业,其单件商品的利润额,可以用下面的公式得出:

销售单价  = 盈利企业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 + 盈利企业单件商品所节约的劳动力价值

通过变形:

单件商品的利润额 = 销售单价 — 盈利企业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 =  盈利企业单件商品所节约的劳动力价值

对于亏损企业来说,其单件商品的成本会高于不亏不赢的零利润企业,其单件商品的亏损额,可以用下面的公式表示:

销售单价  = 亏损企业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 — 亏损企业单件商品所多耗费的劳动力价值

通过变形:

单件商品的亏损额 = 销售单价 — 亏损企业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 = — 亏损企业单件商品所多耗费的劳动力价值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单件商品的利润额(亏损额)恒等于相对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成本节约量(多耗费量)。

将上述单件商品的成本、利润(或亏损)和售价分别汇总后,通过进一步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对于盈利企业来说,盈利企业的利润额恒等于相对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成本节约量;对于亏损企业来说,亏损企业的亏损额恒等于相对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成本多耗费量;当然,不亏不赢的零利润企业,其利润额恒等于0。一句话,总利润额(包括地租和资本利润等)恒等于相对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成本节约量,或者说是劳动力价值的节约量。

就市场中的整体情况来看,把所有的单件商品的成本、利润(或亏损)和售价分别汇总后,行业总产品价值 = C + V + m  或  社会总成品价值 = C + V+ m ,也依然是成立的。此时,我们再把社会某种商品的总价格、总成本和总利润,按照商品种类分别形成销售单价、平均成本、平均利润之后,仍然是与 生产价格 = 平均成本 + 平均利润 的公式相吻合。

 

但是,我们却发现,单件商品的售价恒等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那么,生产价格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之间,是不是恒等关系呢?  我们来看下表:

零利润企业商品价格与生产价格理论商品价格比较

 

企业名称  每件成本 每件售价 销售数量      总成本         总售价        利润

甲企业       100        100         500            50000         50000                 0

乙企业       90          100         300            27000         30000           3000

丙企业       95          100         800             76000        80000           4000

丁企业       85          100         200             17000        20000           3000

合计                                       1800          170000       180000        10000

 

                   成本                 售价                           利润

平均每件     94.44……          100                            5.55……

由上图看一看出,零利润企业   甲的每件成本为100元,销售单价为100元,行业销售单价为100元。

此时,平均单件成本为 94.44…… 元,平均单件利润为5.55……,合计成生产价格之后,为100元。

因而,生产价格与利润率为零企业的单件商品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之间,的确是恒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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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经济学还没有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对这门学问的各种研究结论就如同“盲人摸象”,我现在所做的工作,就是将经济学变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对于一个没有机会成为经济学科班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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