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国发放消费券以刺激消费保经济的作用

周兰 原创 | 2020-05-22 05:31 | 收藏 | 投票
     消费券在经济下行或衰退期,通过“促进终端消费——企业市场恢复——企业扩大再生产——企业用工稳定——员工收入提升——消费需求增加”的良性循环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刺激居民消费力、提振国民消费信心,从而推动经济运行重回正轨,是经济逆周期调节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消费券发放的目的虽然起点于市场消费端的刺激纾困,而终点却是供给端的平稳恢复。
     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以及腾讯、阿里等研究机构,对我国3月以来各地市的消费券发放及效果进行了全面数据分析,认为政府反应迅速、民众反响热烈,经济刺激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发放规模较小、条件门槛较高、各自为政、贫富地区差异明显等问题。
 
一、消费券目前发放情况
    截至5月上旬,约有197多个地市累计发放消费券190多亿元,主要集中于广东、江苏、浙江等沿海地区及西部几个城市。各地发放规模从两、三千万元到几亿元不等,如杭州则达16.8亿元。单券抵免价值集中在5-100元之间,有效期限多为7-30天,支付金额较实际金额大部分在7折以上。一般分批次发放,线上通过政府APP、公众号、社交分享等进行申请摇号、扫码领券,线下通过地方行政机构委托网点直接领取。基本上都侧重在餐饮、零售、文旅三大行业的定向发放,多数地区覆盖本地全体居民,少数地区向特定人群如工会会员、外地游客、低保户等专向发放。
    据分析,中青年群体是本轮消费券使用的主力军,而主要受惠的企业以小微企业。消费券实际使用率为60%-80%,释放出的乘数效应约3-5倍,即1元钱的消费券补贴可带动3-5元的新增消费。发券地区的经济恢复程度比未发券地区有显著性增加,短期刺激效应明显。
 
二、目前消费券发放存在问题
    1、总体发放规模有限:2019年我国消费品零售总额41万亿,消费对GDP增长贡献度为57.8%,而目前发放的不到200亿元消费券规模显然是杯水车薪,与美国拟在疫情期间按每个家庭每月发放2000美元现金的消费刺激力度相比(此类“撒钱”模式虽未必值得效仿但可资参考),刺激作用有限,力度过于保守。
    2、地方政府财力“不足”:2020年本来是我国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但由于新冠疫情打乱了既定计划,一些地区脱贫人口已呈现返贫迹象。目前出台消费券政策的地区以东部发达省份为主,而最需要纾困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则行动迟缓、力度较弱。虽说是财政能力有限,但症结更在于未对今年地方基建投资计划进行灵活调整,认识到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性。资本从来都稀缺,要面面俱到很难,只能是根据轻重缓急将其效用最大化。
    3、实际效用待提高。目前发放的消费券在金额、行业、区域上施加的限制条件过多。
  (1)优惠力度不足。如满50减10、满100减30等7折以上的折扣优惠,与平时大同小异,未引发消费者认知冲击,只简单视为商家平常的促销活动,降低消费券使用率。
  (2)团购价格更优。有城市发放适用对象为旅游、美容、美发、培训等的文旅消费券,因为市民需按门市价用微信或支付宝向商家而非平台服务商付款,才能进行消费券抵减,而其团购价可能是门市价的50%,团购价格更优惠,消费券没有发挥作用。
  (3)消费起点过高。有的城市将消费门槛设置成满800减50,起点远高于当地普通居民消费水平。有消费能力的不在乎抵免金额,没有消费能力的只能望洋兴叹。
  (4)消费区域受限。有的将消费券限定在城市中心商圈的商铺,比如某城市的餐饮消费券仅限定于市内13家餐饮企业,不考虑市民交通成本,有名无实。
 
三、部分消费券争议问题的意见
    1、投资拉动经济的效果是否比消费拉动效果更好?
    有观点认为当前恢复经济的重点工作是“稳增长”、“稳就业”,政府应积极给企业让利减负,大量提供政策资金或金融信贷扶持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时,通过新基建等项目可以调整现有经济结构,进行科技创新,扩大就业机会,改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拉动经济长期发展,而非消费刺激的昙花一现。
    上述观点显然忽略了消费端对供给端的延伸性影响,人为割裂了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今年,虽然新基建投资被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引擎,但5G、大数据、物联网等项目建设要规模化见效还需要一段时间,或许3年、或许5年,我们得尊重新科技打磨产品、磨合市场的循序渐进的发展规律。如果一股脑急功冒进地将项目上马,只会造成资源浪费,08年4万亿刺激计划里一些项目形成的产能过剩、投资低效等问题至今还让人记忆犹新。因此,通过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市场合理化选择供给方,会让经济结构更有效地实现内部优化。
    2、发放消费券是否会对现有消费支出形成“挤出效应”?
    有观点认为大量发放消费券会挤出原本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必需消费,省出金额相应地转成储蓄,使得刺激消费的作用大打折扣,而凭空增加财政压力。另外,一旦居民养成打折消费的惯性,当消费券停止发放时会造成需求下滑,对市场供给形成负面效果。所以,要根据地区情况小范围操作,不能盲目跟风。
    其实,消费券作为刺激经济复苏的“引燃剂”,是希望通过消费端短期刺激拉动以避免经济长期疲弱。当前失业率上升、员工半失业状态普遍,消费需求受到严重抑制,而企业面临订单取消、库存积压、需求萎缩等严峻形势,消费和储蓄已不是常态经济下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家庭日常消费也不会因为“双11”活动终止而停止。因此,当前如何满足基本民生消费、稳定市场信心,更应是全社会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3、发放现金券是否比发放消费券更为有效?
    有观点认为,象美国或香港等学习,直接发放现金,让低收入人群没有任何门槛也可以直接消费,操作简单便利,从而能更好地刺激经济发展。
    这方面我国国情不太相同。我国人民长期存在储蓄习惯,越是困难的时候危机感越强。如果直接发放现金,大部分人用完现金券后不见得会递增消费,而是将钱存起来,起不到以消费刺激经济的效果。对于缺乏购买力的失业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应继续实施并加大国家扶贫救济力度,用专项基金维持民生。不能将刺激大众消费的消费券发放工作与扶贫工作混为一谈,以致顾此失彼,左支右绌。
 
四、有关消费券发放的几点建议
    消费券作为特殊时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主要是利用其杠杆效应鼓励大众消费,让居民以较低廉的价格采购生活用品和服务,通过提振市场消费需求促进企业恢复生产、稳定就业。
    1、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2019年我国GDP为99万亿,原计划2020年增长率为6%。因疫情爆发,Q1的GDP同比下降6.8%。现预测中国全年实现GDP增长率在3.5%左右(全球为-3%),后续每季度仍需维持6%的增长方可实现。为此,全年发放5000亿左右的消费券,以促进居民消费1-2万亿,可促发GDP增长1-2个百分点。同时,消费券应适当扩大行业及金额,除了目前主流的餐饮、文旅、零售行业的100元以内的消费券,可对消费者提供购房(坚持“房住不炒”)、购车、家电等消费券。在满足居民大宗消费需求的同时,产生较大的乘数效应,且更好地发挥上述支柱产业的经济驱动力作用。
    2、国家层面发放消费券。当前消费券的发放大多局限于各区域一时一地的利益,各自为战。如果能全国发放消费券,可以更快更广地促进居民消费,打通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减缓地方财政压力,实现规模效应,降低重复性发放成本。
    3、联合多方共同发放。随着线上消费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每年由电商平台和商家合作的促销活动已深入人心,2019年仅天猫“双11”全天成交额即2684亿元。比如此次杭州发放的16.8亿元消费券中,政府额度5亿元,商家匹配额度11.8亿元。政府财政杠杆撬动、商家让利做大市场蛋糕、市民受惠扩大消费需求,三方受益。因此,与全国性零售、餐饮、出行等电商平台合作,可以受惠数亿消费者,拉动经济数千亿元。
    4、分批次持续性发放。由于全球疫情持续时间不确定,今年Q2至Q4全球需求、国际贸易、国内市场都会受到较大波及,建议做好6个月左右的发放策略。不能一次性大水漫灌,而是按周、按月分批次发放,以5-8月为主。在分批发放中,通过技术手段,可动态观察市场反应、识别羊毛党“薅羊毛”、关注产业链恢复情况、适度调整预算和发放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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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大道是我路,柳暗花明也它途. 笑看世事有容大,君子不器啸苍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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