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法院:持续狠抓“三个规定”不放松

李海朝 原创 | 2021-02-22 09:30 | 收藏 | 投票
2月19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一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进一步巩固深化“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三个规定”在全市两级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松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秋主持会议并讲话。松原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松原中院各部门负责人,驻松原中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松原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少峰围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制定背景、执行过程、主要条款、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专题辅导。监察室工作人员讲解演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的操作使用方法。
为持续抓好全市两级法院“三个规定”相关工作,李永秋要求,全市法院上下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认识要再深化。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责任要再夯实。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能作用,各院“一把手”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中层部门负责人要做如实记录报告的表率,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措施要再强化。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总结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期间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规范离任人员管理。
监管要再聚焦。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日常监督管理,把“三个规定”和回避制度等情况纳入对下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范围,同时,要注重加强对中院本级的监督检查,防止“灯下黑”。
保障要再加强。全市两级法院各部门要严格控制记录信息的知悉范围,健全履职保护和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干警申诉控告制度,畅通干警申诉通道,严肃处理对如实记录报告的干警进行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的行为,为干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事关全市两级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政治本色、事关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要求,不断强化举措、加大力度,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成为广大法官干警的自觉行动,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及时记录成为习惯,确保“三个规定”在全市两级法院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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