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监管下的资本市场

黄震 原创 | 2015-07-21 19:34 | 投票
标签: 资本 大数据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令人怵目惊心的变动,这次变动与股市场外配资活动息息相关。

  2015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6月30日,证监会点名部分场外配资活动“违反账户实名制、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等规定;6月12日,证监会禁止证券公司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5月22日,证监会要求券商全面自查自纠参与场外配资的相关业务;4月16日,证监会表示,证券公司两融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

  监管部门之所以密集出台一系列针对场外配资的规定和措施,与最近股市行情密切相关。中国股市从去年9月份开始暴涨至今年6月份后经历了一次暴跌,在政府出台各种救市政策下,A股市场近一周一扫此前大跌的阴霾,迎来一波复苏回暖迹象。经历了此前的快速暴跌,很多重仓被套的投资者想借此机会弥补之前的亏损,有人甚至准备抵押房产配资,抄底翻身。在投资者意欲抄底、翻本的诉求下,场外配资业务有卷土重来的苗头。为防止场外配资的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证监会、网信办日前连夜下令联合围剿封杀违规的场外配资,目前已有多家配资公司停止股票配资业务,场外配资平台经历了如同股市过山车行情般的生死沉浮,也将中国资本市场的弊端暴露无遗。

  场外配资:合法或非法

  本轮股市暴涨暴跌行情,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是高杠杆股票配资。从广义上讲,高杠杆资金进入市场有两大途径:一是,处在监管内的高杠杆股票配资业务,如券商的加杠杆融资,伞形信托资金入市,银行、券商等各种理财产品资金高杠杆配资入市等。二是,游离于监管以外的俗称场外股票配资业务,包含:系统分仓模式(HOMS系统、非HOMS系统)、人工分仓模式(人工盯盘)、互联网平台模式(P2P、中介)及其他模式(私募基金模式)等。

  在互联网金融兴起之后,线上配资异军突起,对场外配资容量规模拉大起了重要作用。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场外配资规模大约有5000亿元人民币,但业内人士表示远远低估了其规模。据申万宏源证券此前的测算,整个场外配资市场规模约为1.7~2万亿元。

  包括券商融资融券在内的、处在监管体系内的的高杠杆资金监管起来有法可依,监管层和券商的控制规范、严格,风险基本可控,也较容易监管;而场外配资业务由于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它属于一种未纳入监管的民间配资,并且形式多种多样,监管起来较为困难。它的大规模存在,使得资本市场出现与资金杠杆相关的风险时,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握风险的大小与结构。

  在7月12日公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中提到:“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同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当日同步发布通知,全面清理所有配资炒股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这是网信办首次针对股票场外配资发声。但由于HOMS、铭创等此类配资系统公司及互联网配资平台并不属于证券类经营机构,因此证监会机构部门对配资软件尚无名义上的监管权,而只能通过通知券商自查展开阻拦。

  这似乎是证监会官方认定了场外配资的“违法性”,而此次网信办的配合加入,壮大了场外配资清理部门的力量,既为清扫场外配资提供了跨行业的协调性支持,彰显了政府对清理非法场外配资活动的决心和魄力,以及确保股市场长治久安、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

  然而,对于场外配资的法律地位定位仍然没有解决。虽然证监会要求券商不给场外配资提供接入便利,禁止网络广告宣传,但至于场外配资到底合法还是非法仍然讳莫如深,在监管上也处于真空状态。对于虚拟账户、借用账户的非实名制配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而实名制下的场外配资并非完全禁止。如果将场外配资一律定性为非法行为的话,这与6月30日证券业协会通报内容是不相容的。该通报指出,“证券业协会将从8月份开始接受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申请,同时证券公司可以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网上证券服务端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接口。”

  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运营的客户端提供接口服务,这意味着并非所有场外配资活动都是非法的,部分符合条件的场外配资将从幕后走上台前,继续提供服务。但虚拟配资账户是股票配资的根本,禁止虚拟配资账户,几乎相当于截断了配资公司的合规性道路,未来寻找一条合规性道路做场外配资业务将越来越难,但时代总是创新的,未来的场景永远难料和捉摸不定,因此这也为一部分合法合规的配资平台走上阳光、公开、透明之路提供了契机。

  此外,无风险教育的配资是不可取的,一些平台在没有对投资者风险教育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发展配资,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做法。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对于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直接或者间接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应当清理整顿。

  资本市场亟待大数据为基础的监测管理体系

  此次股灾暴露出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性问题和制度性的缺陷。非常措施拯救了股指,但救赎不了股市;巨量资金可以翻转交易,却改变不了人性。资本市场在政府救市并稳定后,需要一场根本的彻底的制度改造。

  移动互联时代为人们找到有潜力价值的投资项目,也提供了更为便捷和高效的条件和可能性,将资本市场与人们的距离拉得更近,中国资本市场是过去改革中造就的企业资源配置平台,也是居民资产配置平台,理应享受到改革红利。但是中国资本市场过去却长期流行圈钱工具论、合法赌场论、庄家操纵论,导致广大中小投资者在散户市冲沦为受人宰割的羔羊。通过本轮股市震荡检验出这种境况没有实质改变,反倒大有变本加厉之虞。目前,互联网金融配资属于民间金融的做法,但假如通过这次和资本市场的联动导致资本市场的风暴,行业有可能被列入法律监管。

  合规治理本身目的还是为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投资还是需要工具的,配资加杠杆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本身是中性的,问题在于违规场外配资将杠杆借给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没有杠杆交易经验的人。场外配资在没有出台管理办法之前,对其风险状况并没有一个可靠的论证和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应该从交易管理账户上着手,从严监管。

  首先,互联网金融过去是场外市场,现在介入了证券交易系统,其管理就应该规范,用户是否实名制,信息的披露是否及时以及投资者风险提示是否到位等都应该在管理范围之内。目前市场急需监管层出台一个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监管条例、新型的监管手段和数据管理模型。

  这次杠杆风暴暴露了互联网时代下中国各种市场的联动不确定性,这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背景下跨市场的操纵超出人们的想象,监管部门应该进行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一个复盘修复,否则下一次风暴极有可能再一次让市场措手不及,监管当局必须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力度,夯实从上市发行到信息披露,从公司治理到中小股东保护,从关联交易到跨市场联动,系统制度安排必须重新考量与设计,真正实现资本市场法治化。

  其次,针对违规场外配资,要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要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而证券公司则要具体核实,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的基本信息真实性做到勤勉审查,保证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姓名的一致性。对于未来提供场外配资业务的配资公司进行资格认证,可以在规定上完善设定一定的资金门槛,或者可以收紧场外配资的资金杠杆,将场外配资的资金杠杆比例进行控制。此举既能有利于降低中小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的风险,也可以满足中小投资者融资炒股的需求。

  再次,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倡导股民理性投资。从世界范围来看,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体中,股市是实体经济的先行指标,资金进入股市也是支持实体经济,股市应当是经济的“晴雨表”。但这种现象在中国股市并不明显,股市与实体经济常常脱节,而且许多投资者将股市视为一个赌场,企图用股市实现发家致富梦想的人不在少数,因此加强对投资者风险警示教育势在必行,通过一些媒介和专题教育,让投资者对投资行为和工具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理性投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增强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动协同,强化监管合力。中国资本市场处在金融混业的新格局时代,单纯的金融分业监管已经暴露了对金融混业的不力状态,当前许多金融企业向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攒齐金融全牌照似乎成为了一种集团抢滩发展的趋势。伴随着金融混业和金融创新,大量新兴金融领域处于监管的交叉或真空地带,单纯某一子系统的监管已经无法应对和确保资本市场的安定有序,因此必须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动、协同行动,“一行三会”、工信部、网信办、公检法等会各机关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强化合力,打击和斩除违反资本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资本市场监管鼓励创新,但创新应该在可监控的原则下发展。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发展规范的场内融资融券,利用大数据为基础的监测手段打击非法违规的场外配资,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分享资本市场红利,也才能够最终确保资本市场恢复到以价值投资为主体、投资工具多样化、投资行为动态平衡的健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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