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为谁而设?(3)

姚洋 原创 | 2007-11-26 11:05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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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尔斯自己虽然也意识到了最大化最小值的弱点,但他对社会境况最差成员的关注使他无法放弃这一原则。在无知之幕之后,人人都无法确定自己在社会中将要占据的位置。因此,人人都期望自己的一些基本权利得到保护。罗尔斯因此推论出他的第一个原则,即社会中的每个人拥有在某些自由项上平等对待的权利,这些自由项包括信仰、结社、迁移和就业、尊严以及政治参与等。在此基础之上,最大化最小值原则要求人们关注自己在社会中可能占据的最差位置。这就意味着,社会分配的任何不平等不能以牺牲社会中最差成员的福利为代价。这就是罗尔斯的第二个原则,即他自己所称的差异原则(differenceprinciple)。罗尔斯强调,第一原则具有绝对的优先权,即社会分配不能以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这是他有别于功利主义者的一大区别。功利主义者也讲自由,但自由是可以被功利主义原则所拷问的。比如,海萨尼就指出,在一个发展中国家,对公民权利的某些限制(比如,对罢工的限制)可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一个道德哲学家很难说服该国的统治者放弃这样的限制。

  罗尔斯的差异原则比他的自由优先原则受到的攻击还要大。在前面所举的教育投资的例子里,功利主义忽视了山区孩子们的人格发育;但是,按照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则又会走向另一个极端。现在,让我们假设政府不是在一群山区孩子和一群城市孩子之间进行选择,而是决定是把这笔钱用于培养一个弱智儿童还是用于培养一个智能超常儿童。显然,用于后者将比用于前者带来大得多的社会收益。但是罗尔斯的差异原则要求将钱用于处于劣势的弱智孩子,直至他变得和超常孩子一样聪明为止。事实上,当社会分配意味着个人间利益的此消彼长时,罗尔斯的差异原则总是意味着完全平均的分配。罗尔斯自己也意识到这一点,但他强调,不同个人的利益同时增加是完全可能的,而差异原则所确定的最优社会分配是社会中最差的一个人的收益达到最大时的分配。罗尔斯的这个辩护本身没有逻辑问题;但是,不同个人的利益同时增加的情形是众多可能的社会分配中的一种而已,我们必须面对的大量分配问题都涉及个人利益之间的此消彼长。这意味着,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差不多总是给出完全平均的分配,这显然是不为多数人所接受的。

  尽管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受到众多的批评,他的理论毕竟是对先验自由主义的一次大回归,并形成了不同于古典自由主义的新自由主义流派。他对功利主义的保守势力的批判既是对六十年代激进左派思潮的响应,也是对它们的一次总结与整理。他的自由主义理念成为七十年代之后主导美国社会的主要政治哲学。但是,罗尔斯并不是在个人自由方面走得最远的人。经济学家、一九九八年度诺贝尔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比他更加强调个人权利的重要性。森认为,判断一个社会是否公正,应该看它是否给予了每个人完成某些基本活动的能力。我在下一篇文章中将较详细地介绍森的学术理论,这里只着重强调两点。第一,森的公正理论注重每个人的特殊要求(比如,在他的例子中,瘸子需要与常人不同的帮助,以便能自由地走动),因此是在基本能力范围内实现完全的起点公平的理论。从这个角度来看,森的公正理论非常苛刻。第二,与罗尔斯不同,他将起点公平定义在一个相当狭窄的范围,即基本能力的范畴之内。从这个角度来看,他的公正理论对社会的要求又非常有限。但是,即使是在这有限的范围内,绝对的起点公平也难以实现。人的差异千姿百态,既有社会和经济背景方面的,也有生理和智力方面的,而这些差异都影响人的基本能力,要想完全填平它们是不可能的。

  功利主义和罗尔斯式的自由主义代表着当代公正理论的两极。前者强调社会整体福利的最大化,后者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优先;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和森的基本能力原则进一步强调社会分配必须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起点的公平。七十年代以后,自由主义在西方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功利主义的保守势力也没有就此销声匿迹。1994年,芝加哥大学的两位学者理查德·赫恩斯坦(RichardHernstein)和查尔斯·默瑞(CharlesMurray)写了一本书,叫《钟形曲线:美国的智力和阶级结构》(TheBellCurve:IntelligenceandClassStructureinAmericanLife)。他们力图证明,美国现行的偏向于以非洲裔和南美裔为主的低收入阶层的社会政策,如职业培训、大学教育等,完全是在浪费资源。他们利用应募入伍者的测试结果证明,黑人青年的智力低于白人和黄种人;而且,这些人的智力已经定型,对他们进行培训收效甚微。因此,政府应该放弃对这部分人的教育,把钱用于包括所有种族在内的启蒙教育,因为孩子的智力尚未定型,开发潜力大。由于此书涉及黑人的智力问题,一经出版便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围攻,可见自由主义势力之大。但是,笨蛋总是存在的,他无论接受怎样的教育也不可能学会开数字化机床。套用时下流行的说法,自由主义在美国已经变成了一种霸权话语。不仅如此,它还被一种近乎盲目的荣耀所笼罩和庇护。但是,正如阿兰·布卢姆所言,这种霸权话语登峰造极之际,也是美国人心灵走向封闭之时,因为它屏蔽了人们对可能的社会改进的敏感。

  看来,平等和权利不讲不行,讲过头了也不行。功利主义作为一个公正原则对我仍然具有吸引力。这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职业的缘故;另一方面,我赞成功利主义对权利的理性分析态度。但是,我对罗尔斯的自由优先原则也不能释怀:毕竟,有一些自由权利是无法用社会功利来衡量的。也许,我们需要的是在罗尔斯自由优先原则下的功利主义公正观;我们不妨把这种公正观称为谨慎的功利主义。谨慎意味着功利主义的应用有一定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罗尔斯的基本自由优先原则。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我们将最大化最小值原则换成最大化期望收益原则,那么,我们就可以自然地推导出功利主义的公正原则。至于基本自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当看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是什么样的。我想强调的是,当今中国应该更注重为社会最底层的成员(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村居民)提供可以发展他们的基本能力的自由,如自由迁移、无身份约束等。对于基本自由以外的其它自由,则可以用功利主义的原则来进行取舍。比如,我国实行的一胎化生育政策被西方指责为对公民基本自由的剥夺。但是,倘若我们当代人为一胎化所付出的牺牲可以换来子孙后代更大的幸福,功利主义原则要求我们放弃多生孩子的自由。我想,这样的推理是大多数中国人都能接受的。谨慎的功利主义既照顾了公民的基本自由,又保证了对包括子孙后代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公正。这是我赞成它的原因。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七日改定于北京大学朗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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