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珉:中国主体文化的致命缺陷(2)

陈嘉珉 原创 | 2008-02-09 09:56 | 投票
标签: 中国 缺陷 致命 主体文化 

没有信仰、不能沟通与超人力量交流的人,是在超人力量植入体内的情爱、自尊、虚荣、面子、忌妒、憎恨、发泄、报复、自私、贪财、贪吃、贪生、怕死、好色、性欲等“折腾液”的作用下身不由己地折腾,要克制欲望、不做错事是极难办到的。先知们常说要宽恕没有信仰的人,要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杜绝“累犯不改”,那是违背天理逻辑的;而他那些“累改累犯”的事情,恰是他的人生内容,是超人力量植入体内的“折腾液”作用的结果,并不是他自身的过错。那么拥有超人信仰的人,他沟通与超人力量交流,获得超人的力量来规制自己,从而避免世俗的过错。由于我们缺乏超人信仰,便不能从灵魂深处忏悔和宽容他人,维持和谐人际关系只能依靠外在表面的“礼”,这样就造成了人格分裂,造成任何一个世俗的中国人都是两个人,最后造成符合易经阴阳平衡法则的和平与斗争交替进行的宿命历史。

其二,难以建立法治社会

中国不可能建成美国那样理想的法治和市场社会,除非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成为基督教徒。美国式的法治和市场社会是宗教的产物,是沟通与超人力量交流的结晶。在西方法治文化中,法律和圣经一样神圣、法庭和教堂一样神圣、法官和神父一样神圣,法律、法庭、法官的渊源是宗教。西方社会是上帝统治下的天赋人权的市民社会,人与人平等,在人间不能制造神。中国的四书五经,它教给我们的社会管理方式是德治。德治的首要前提是在人间树立完美的道德主义者,人们不容许治人者犯道德上的错误;而治人者也以其德行优势高高在上管理和使唤众生,最后治人者就成了人间的“神”,所以中国社会的治理历来是实质为“人治”的“神治”。这个“神”不是造物主,而是世俗社会中拥有最高权力的“人”。

当代中国社会依然离不开“人治”和人间的“神治”。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政党和政府必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不断地树立领袖和英雄来让大家学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就是因为中国人不相信超人力量,而必须在人间打造一种强大的“人力”来统治和感化他们。中国民众需要领袖和英雄,中国民众不能一天没有领袖和英雄;如果没有领袖和英雄,中国民众便会六神无主、无法度日。例如最近南方发生的大面积雪灾,网民到处在呼喊领袖和英雄,媒体上活跃的也是被神话的抢险救灾的领袖和英雄,而丝毫看不到民众力量,看不到民间力量。民众恐惧没有神话似的领袖和英雄,胜过于害怕灾难本身;或者说对于中华民族来讲,最大的灾难就是没有领袖和英雄这些人间的“神”。中国人不管如何地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最终建立的只能是一种符合德治、人治(领袖治、英雄治)的表面“法治”社会。

宗教社会不一定是法治社会,但法治社会必定是宗教社会,因为法治信仰源于宗教信仰。制造人间的“神”、制造对人间“神”的崇拜,例如制造“毛主席”这个“神”、制造“毛主席语录”这个“教义”,能不能建立法治社会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信仰的本质是信仰超人力量。“毛主席”这个“神”终究是“人”,“毛主席语录”这个“教义”终究是“人话”,都是世俗知识中的人间力量。人间力量的最大特点是不完美,而这个不完美最终会被大众知晓。一旦人们知晓这个人间“神”的不完美,“就会用一种摧枯拉朽的新知识力量去打倒建立在旧知识基础上的信仰”,于是由极端的信仰走向极端的无信仰。维持人治的人间信仰随破随立、时立时破,超人信仰连影儿都没有,就遑论法治社会了。

其三,难以获得自然、社会的最终真理

宗教是迄今为止对世界最完美的解释,它的产生是人类认识局限性的产物,可它却又是没有任何局限性的解释,是人类终极性求知的完美答案。例如《古兰经》中就充满了“万能”、“全能”、“至睿”、“至赦”、“全聪”、“全知”、“彻知”、“至大”、“至尊”、“永生”、“不灭”等完美至高的词语,其他著名教典也是如此。曾有一位科学家说过,科学之父是哲学,哲学之父是宗教。杨振宁教授也讲到,物理学研究到尽头是哲学,哲学研究到尽头是宗教。任何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对世界上任何事物的解释,如果没有法律规则规定“程序时效”或者专制暴力为思想划定禁区,那么解释之路最终必然要延伸到宗教那里才是止境。任何文化走不到宗教这个“止境”,便不会寻到和含有自然、社会的“最终”真理。

任何一门科学都是对世界十分有限部分的解释,因此科学专家会觉得自己很渺小,很无知。一个没有信仰的普通人,在面对未知世界和无法把握的命运时会很失望。但科学专家并不泄气、失望,他相信自己不知道的那些科学部门能够解释自己所不知道的那一部分世界。可是当某一天在这些科学专家中诞生一位博学的集大成者,或者专家中的精英们集中起来开一个“会诊世界”的大会,结果他们就会发现,全部的“科学集成”并不能解释全部的世界,于是他们中的不懈追求者便要向哲学求助。但哲学并不是安排和操纵世界的超人力量,哲学不过是人类智慧的高级诡辩和思想自慰工具,它提供的只是一种人为复杂化、矛盾化且人为互相诋毁的观察方法,而不是解释世界的终结答案。那些思想的懒惰者们都在哲学的殿堂里乱糟糟、自作聪明地打群架、做游戏。只有少数与超人信仰有缘的天才会迈着矫健的步伐,静静地穿过哲学殿堂,沿着哲学指引的路,走到世界之外去,用心体察超人的宇宙力量,透彻地思考宇宙间的人生和社会问题。最后某一天,这些天才们读了宗教经典后猛然发现,原来历经漫漫求索路,结果全部精妙的答案都浓缩在这些超人力量让人类先知记录下来的伟大作品中。因此普通哲学家都是求知途中的半路瘸子,只有神学家才是站在通天大道尽头上的人。

科学具有互助协作的精神,能够携起手来共同解释世界,因为它不能各自独立地去解释全部的世界;而宗教与宗教之间是互相排斥的,因为任何一种宗教都能独自、完美、成熟地解释全部的世界。所以说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的时候只是一个孩子,而当他思考上帝时,就长大成熟了。一个民族的科学专家难以取得世界级的大成,其主要原因就是这个民族缺乏宗教世界观,不能走完“科学——哲学——宗教”这条完美的求索之路。

为什么当代中国的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缺少世界名著,根本原因就是我们的作家都属于“唯物主义”者。伟大科学家培根说过,深邃的哲学思考把人导向唯心主义,肤浅的哲学思考把人引向唯物主义。中国世俗作家的作品充满了简单肤浅的“唯物”教条,没有打动和感化人心的超人力量。没有超人信仰和忏悔意识的作家、作品,永远不可能有感人至深和经久不息的潜在力量,因为缺乏能够沁入骨髓的终结真理。例如西方宗教文化培养的伟大思想家卢梭,可谓人类忏悔的典范和楷模。卢梭在人间巨著《忏悔录》中说:我在从事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业,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展示在世人面前——只有我能这样做,我要把我那些别人看不到的内心暴露出来!卢梭大声呼吁:上帝啊,把我的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可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现在你的面前,然后看有谁敢说:“我比卢梭要好!”将来,任何人读我的作品或考察我的为人时,如果还相信我是个坏人,那么他自己就是一个应该被掐死的坏人!

我读中国世俗作家三千年来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产生羞愧感,但读卢梭的著作却数年如一日地充满羞愧意识而感到无地自容,因为卢梭的作品揭示了人生的终结真理。卢梭揭示的终结真理,就像明心见性的禅宗一样,让我在求知路上五体投地般信服,而不可能再前进一步。世俗中国人的全部人生实践和学问,对比卢梭和禅宗都是倒退,离开终结真理越来越远。回顾自己过去三十年真假参半的成人经历,在卢梭的灵魂面前,我真的不敢说“我比卢梭要好”,也不敢隐瞒“自己确是一个应该被掐死的坏人!”

其四,“致命缺陷”的宿命存在

在文化上我对自己文化交流圈的人有一定影响,而我是中国主体文化最正宗的儿子,是中国主体文化地地道道的产物。我常常反思自己,总结我和中国文化的关系能说明一个问题:即中国主体文化的致命缺陷是一种宿命存在,没有任何办法能够改变得了它。

我感觉自己能够感悟到超人力量的存在,但是有一种离异、背叛它的文化根性在体内活动,使自己趋向和着迷于世俗的折腾。卢梭认为没有可惜的缺点的人是不存在的,宽恕是一种了不起的美德,宽恕的前提是懂得忏悔。但是对比卢梭,我是个彻头彻尾虚伪的人,是个伪君子,不懂得忏悔,也不懂得宽恕;但我在骨子里不责备自己,因为我始终是中国文化的产物,是中国文化而不是我自己缺少忏悔和宽恕意识,永远不为自己的虚伪和狭隘感到羞耻。

外在的法治、宽容、礼仪之类“折腾”,世俗中国人是擅长折腾的,但藏在骨子里边的始终是德治、人治、关系一套。人大代表白天开会侃侃而谈立法、执法等问题,但是到了晚上还是要走亲访友、请客送礼拉关系,人际关系永远是最大的生产力。是不是立法越多、执法越严,就能建立法治社会呢?非也!禁止做某事的实体和程序法律越多,钻法律空子的专家和方法、技术也越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外有法治,内有人治,这个宿命的逻辑可谓是“越法治越人治”。一部世俗中国史,永远是一部法治与人治较量而人治胜过法治的历史。法治胜过人治,是中国历史的宿命。

中国人无论如何地革新开放,都走不出世俗折腾和人治德治的宿命历史,这是四书五经尤其易经规定好的。“易经”的本义是“已经”,中国人的命运是被“易经”先验地“已经”好的。就像犹太人走遍天涯海角始终怀揣圣经一样,中国人走遍天涯海角也会始终怀揣四书五经。无论一个世俗中国人曾经多么猛烈地破坏传统文化,但是到他安享天年、叶落归根的时候,他的足迹依然要落到中国文化的土地上。那么人种变异会不会改变传统文化呢?我断定改变不了。即使中国人和外星人结婚生子——他生出的依然是四书五经的儿子——没有超人信仰,从世俗的生,折腾到世俗的死——这就是中国文化缺陷的致命性质。

陈嘉珉200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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