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实马"事件,中国平民依然水深火热!!

付学忠 原创 | 2009-05-15 02:39 | 投票
标签: 付丁 欺实马 杭州飙车 

    马斌读报5月14日内容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欢迎您第一时间听我马斌读报。

    喜欢听评书的朋友都知道,这三国里关羽骑的是赤兔胭脂马,张飞骑的叫乌骓马。但是您知道“欺实马”是什么马吗?告诉您,这不是一匹马,而是网友们制造出来的一个物种。说的是,前不久发生在杭州的一起“跑车撞人事件”。当时一位25岁的大学生谭卓,在杭州一处繁华街道准备过马路。当他正走在人行横道线上的时候,被突然开过来一辆三菱跑车,平地把他撞起了5米多高,然后摔到了20米开外的地方。在抢救无效的情况下,青年当场死亡。

    事后经过交警部门的初步认定,这辆三菱跑车,事发的时正在和另外几辆跑车,在杭州繁华街区追逐飙车,当时的车速大概在每小时70公里左右。结果公布之后,立刻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70码的时速,能把人撞得这么严重吗?

    紧跟着,有网友爆料说,撞人的是富家子弟,而且肇事之后表现得若无其事;等到一群朋友赶来后,在事发现场有说有笑,“相互嬉戏”,并声称此事“可以用钱摆平”。一时间更是惹得大家议论纷纷。对此,《浙江日报》就总结了对这一案件的三大疑问。

    质疑一:肇事者撞死人还能回家上网?事发之后,肇事司机的QQ签名瞬间改成了“一片空白,闯大祸了”。难道,撞死人啦不应该立即拘留,接受调查吗?怎么还有空上网改签名呢?

    质疑二:就是前面咱们提到的70码问题。根据现场勘察,肇事车辆在撞人之后滑行了50米才停住,有专家表示从这个刹车距离来看,当时的车速至少应该在100公里以上,而不是初步认定的时速70码。70码的说法,是肇事司机自己说的,并未经过专家的现场勘察综合分析。那是不是说有关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还缺乏严谨的态度呢?好在最新消息,当地交警部门昨天正式展开新一轮的现场勘察,以最终确定事发当时的车速、位置等问题。

    质疑三:到底是“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事后,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但有人就说,明知在繁华地段的飙车很容易撞到行人,但却一意孤行,终于导致他人被撞死亡,这已经构成了“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要件。而不应该简单定性为交通肇事。

    关于法理的问题。同样的类似事件,在北京就有过,最终被警方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与之相比,杭州飙车事件如果定性为交通肇事,那在处罚上会轻许多。量刑过轻则不利于警示社会。对此《法制日报》就表明态度说《以危害公共安全处罚飙车不过分》。其实除了以上三个疑点之外,还有肇事车辆是不是曾经改装过,以及根据交警部门有关记录,肇事者胡斌曾经有过两次的超速记录,最高的一次车速是210公里。有这样的记录为什么依旧没有被吊销驾驶执照? 5米,是生命在最后关头所能弹起的最高高度;20米,则是一个肉身在碰触到一堆狂奔的钢铁后,所能飞出的最远距离。这是一次用生命丈量的悲怆,我们希望这事能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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