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者都不是良民吗?

刘国均 原创 | 2009-05-18 08:17 | 投票
标签: 民主 信访 上访 良民 泰州 
  

  近日,网上曝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在拆迁中挂出雷人标语,其中有“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之语。同时还胆大妄为,竟敢恶搞国家领导人的“八荣八耻”。

  这里且不说他们怎么恶搞“八荣八耻”的,就说“不上访,争当良民好荣光”之语,实在不是人民政府所应该说的话。难道上访者都是刁民而不是良民吗?

  所谓“上访”,它是我国信访工作中的一种形式。《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平常被有些政府和领导干部称为“上访”的,其实就是“走访”,属于国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的信访形式之一。

  上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民主政治权利,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民意诉求渠道。国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信访机构,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需要,是发扬民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只要不是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均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但是,江苏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却不分青红皂白,把上访者一律称之为非良民,不但是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宪法和法律的亵渎,而且是对广大人民群众人格的严重污辱。

  我们应该承认,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够完善,社会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二是由于我们一些政府官员的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待进一步提高,难免会造成工作的某些失误,三是确是有些贪官污吏伤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出现上访情况本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正常现象,也是人民群众正常的政治和经济利益的一种诉求形式。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本是我们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本职工作。

  在上访者群体中,我不敢排除极个别者确有无理要求和无理取闹的现象,但我敢相信,绝大多数上访者的主观动机是好的,是相信政府能为他们作主,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同时绝大多数上访者的诉求是合理的,决不是刁民,更不是北大那个“教授”胡说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者。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我们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践行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格地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去办,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正在读取...
个人简介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