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百年侨校—暨南大学!

张良福 原创 | 2009-05-29 17:10 | 投票
标签: 论文 教育 人生 学风 抄袭 

    邱丹阳,女,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2001年4月,指导教师是暨南大学的高伟浓教授、博士。

    邱的论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1997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1998\D822\1)。

    邱的“论文”正文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论文”总字数约13万字,粗略计算就有8.4万字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的论文。

    邱丹阳如此胆大包天地全盘抄袭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行为,闻所未闻,堪称中国学术界之“一绝”!也是迄今曝光的首位“抄袭女博导”!

    这位“抄袭女博导”已把百年侨校—暨南大学玩得团团转!

    首先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的是暨南大学校长胡军!

    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校长胡军不是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调查处理,相反,公开包庇邱丹阳!

    胡军校长几番北上北京,亲自出马,劝说、利诱举报人张博士与邱丹阳“私了”!胡军校长还以暨南大学的名义,到处写信,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对张博士进行无端的捏造、诬蔑、抹黑,企图威逼举报人张博士与邱丹阳“私了”!胡军校长在校内更是一手遮天,压制任何要求调查、处理邱丹阳抄袭的声音!

    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了!

     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即所谓的暨南大学的所谓的“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监督检查机构”,根本不“把学术道德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不“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相反,面对邱丹阳抄袭丑闻,暨南大学纪监审办公室于2007年1月专门为邱丹阳“量身制作”新的所谓“《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为包庇邱丹阳抄袭丑行提供新的“规章制度”。

    这份“廉洁自律”指引如此规定:“学校授权(决办通知JB263号)校纪监审办公室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单位。对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教学、科研等)的举报,采取请有关专家鉴定的办法定性,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纪监审办公室根据几年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践,希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对发生在以前的行为,给予改正的机会,采取宽容的态度,参照已处理的案例,适当从轻处理。而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好一个“希望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好一个“对发生在以前的行为”,“给予改正的机会”,“采取宽容的态度”,“适当从轻处理”!好一个“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说一千,道一万,一言以蔽之,那就是依据这份新的“暨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引”,在暨南大学,“2007年前抄袭无罪”!邱丹阳是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对她,“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引导”,要“给予改正的机会”,要“宽容”,要“从轻”!无需“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就是说,暨南大学在接到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有关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系全盘抄袭后,必须立即进行调查,如属实,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撤销已经授予给邱丹阳的博士学位!然而,事实上,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被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彻底搞定了。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面对“抄袭女博导”邱丹阳,根本不敢依据其职责对邱丹阳抄袭丑行进行调查、处理!相反,在邱丹阳抄袭丑行曝光后,邱丹阳于2007年和2008年继续被该校任命为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委员,负责评定该校法学(含国际关系学)研究生学位等有关工作。

    不知道,在通过抄袭获得博士学位的“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的评定下,获得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们心中是啥滋味?

    而当举报人张良福博士于2007年8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后转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抄袭时,暨南大学校方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搞定了!

    暨南大学校方开始着手替邱丹阳“销毁”证据!

    2007年9月底,暨南大学致函国家图书馆,声称国家图书馆中署名“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索取号为2004\D82\3),“涉及国家机密”,“不宜继续公开阅览”,要求国家图书馆停止邱论文的“公开阅览”,并将邱论文原件退回暨南大学。

    真是佩服暨南大学校长胡军博士,为了力保邱丹阳,不惜胡编乱造借口!以“保密”为由将邱丹阳博士论文从国家图书馆“撤走”,以帮助邱“毁灭”抄袭证据!

    2008年10月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国家图书馆“调查取证”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国家图书馆向法庭表示无法提交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因为暨南大学已于一年前以“保密”为由取走了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原件。广州中院可向暨南大学索取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

    不知道,暨南大学会不会继续被“抄袭女博导”邱丹阳搞定?!

    暨南大学会不会、敢不敢、愿意不愿意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从国家图书馆以“保密”为由拿回的邱丹阳博士学位论文原件?!

   “抄袭女博导”邱丹阳可非等闲之女士!

    凭借一篇全盘抄袭的“博士学位论文”,邱丹阳轻而易举地获得了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的头衔!继而在随后的短短五年时间,邱丹阳摇身一变,从一名讲师晋升为副教授,进而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一名普通教员变为暨大研究生部副主任。

    邱丹阳还有众多非常鲜艳夺目的光环,如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法学分委员会委员、暨南大学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 培养对象、广东省 “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南粤教坛新秀”,等等。

   暨南大学校长胡军,是邱丹阳“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邱丹阳女士的丈夫,庄友明,是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

  “抄袭女博导”邱丹阳,“玩转”百年侨校—暨南大学!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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