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科普的反思与构想

朱效民 原创 | 2012-04-02 09:19 | 投票
标签: 构想 反思 科普 基层 
  

 

  科普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有两种基本思路。一是从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出发,反映高层意志的“自上而下”思路,偏向于讨论“应该怎么做”的问题;二是从政策对象的角度出发,解决基层切实需要的“自下而上”思路,更多考虑“实际如何操作”的问题。相对而言,“自上而下”的方式某些时候效率较高,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容易脱离实际而“打折扣”,因而效果较差,甚至可能完全走样。  
 
  自2007年以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全市各区县开展“创新型科普社区”建设,截至2011年已有5批共约140个社区(包括农村)被评为“创新型科普社区”。作者参与了被考评社区的评审、论证、鉴定和验收工作,并实地调研了近70家社区。作为一名科技传播研究者,这一过程对作者原有的很多想法产生了颠覆性的“冲击”,基层科普的组织形式、工作形态等与之前的想象差异很大。
 
  通过对基层科普的实地调研发现,不同地区的客观情况千差万别,基层政府部门的工作也是千头万绪。科普工作应当处于何种地位?不同部门如何组织协调?另外,政府和社会都认为科普非常重要,但什么是科普?谁在做科普?科普什么?理论源于实践,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回答,都需要基于对现实情况独特性、规律性的认知。
 
  借用通信行业“最后一公里”的说法,科普在基层的落实,正是“完成长途跋涉的最后一段里程”。完成基层科普“最后一公里”,是科普“貌似简单、实则复杂;貌似不显眼,实际很重要”的最后、最关键步骤。
 
  下面从科普主体、科普内容、科普媒介和科普对象4个方面分析当前基层科普的现状,并对其发展提出思路、构想。
 
  科普主体职业化:常规队伍结合专家资源
 
  传统上认为,因为科学家在科研领域最有学问,对科学最有发言权,所以科学家是当仁不让的科普主体;还有一部分是科普文章作家。实际上,基层很难看到科学家的身影。例如北京有4000余个社区和农村,平均每年搞一两次科技周、科技节,受惠的社区非常有限。目前的做法是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加上法律,成为“四进社区”。除去“挂名”的科普志愿者,有些社区确实设有科普工作者位子,但他们同时兼任其他工作;另有些相对稳定、专职的科普工作者,是农村地区的科技员,以满足农村技术推广的市场和需求。
 
  关于科普主体的构成问题,国外也一直在反思和讨论,观点也有争论。当前的主流观点仍然坚持认为,科学家应该承担科普责任。
 
  科学普及发展为公众理解科学运动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1985年英国皇家学会出版的《公众理解科学》报告。其中一个重要观点是,“每一个科学家的一个职业责任就是促进公众对科学的理解”,并希望科学家“真正认识到这是你义不容辞的工作”。
 
  1999年,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主席格林伍德在美国科学年会上呼吁美国科学家“到美国各级学校兼职,直接参与加强科学教育和促进公众了解科学的工作”。
 
  中国的情况亦如此。2000年,在中国国际科普论坛上,时任中国科协主席的周光召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是开展科普工作的主要力量。坚持不懈地开展科普工作,是科技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学术管理机构之外,各界学者也普遍认为科学家应当提升科普能力。例如,2006年和2010年的公众理解科技大会(PCST),分别设置过“如何培训科学家与公众对话”、“如何培训科学家与媒介对话”的研讨会主题。
 
  科学传播的交互理论认为,科学家与外行的沟通能力至关重要,若不能用通俗语言让外行理解,科学的发展也会“卡壳”。
 
  由此,作为科普领域的信息传播者,科学家需要身兼两职,既要将自己的科学进展在科学共同体内部发布出来,同时也要向外界传播,让公众理解。不可否认,虽然这种情况在历史和现实中的确存在,但需要看到,这并不普遍。
 
  科学家在科技界内部传播的信息,与科普时需要到达公众的信息非常不同。因此,科普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实际上常常是分开来的。作为信息传播者的科普主体,除去一小部分科学家,很大一块是编辑、记者、作家以及出版、展览部门等。
 
  从科普内容和科普方式两个方面,也能看出科普的信息传播过程中,科学家角色事实上是在不断地边缘化和弱化。
 
  从2003年至2010年,中国科协的公众科学素养调查表明,我国公众通过电视获得科技信息的比例近90%,通过报纸的比例为60%~70%。被寄予厚望的网络,其最新比例为26%,农村地区则仅有2%。青少年往往是科学家从事科普最为看重的对象群体,然而,一项专门针对上海市中学生的调查显示,中学生通过科学家直接获得科技信息的比例也只有8%。
 
  由此,从科普方式来看,大众传媒已成为社会公众获取科技信息的最主要渠道,科学家从事科普工作也越来越离不开大众传媒。
 
  另一方面,从科普内容来看,科学家的科普主体地位同样发生着变化。2006年,英国皇家学会的一项调查指出,就科学研究本身而言,75%的科学家认为自己能够与公众交流对话;但就所涉及的科研伦理问题以及社会影响问题而言,只有不到50%的科学家认为自己能与公众交流。公众关注科学时,有符合其利益关切和独特视角,更加关心科技对生活的各种影响。这就将涉及到法律、伦理、文化甚至宗教的背景,“为科技而科技”的科学家也许并不能胜任,也就产生了公众与科学家对话时的偏差。
 
[1] [2] 
正在读取...
个人简介
每日关注
更多
赞助商广告